為什麼超生就要罰款?終於搞清楚了

  曾幾何時,很多人都還記得當年因超生付不起費用,被人到自己家搬桌子椅子抵。那時候是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超生要罰款?這就要跟我們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要聯繫起來。上世紀90年代,計劃生育是最嚴格的時候,超生都是需要繳納罰款的,那麼罰款有何依據呢?今天終於弄明白了。


為什麼超生就要罰款?終於搞清楚了


   一、超生罰款就是支付社會撫養費

  在相關的法律條例裡邊,沒有稱之為超生費的,而是被稱作是社會撫養費的。那麼超生支付社會撫養費究竟有哪些依據呢?

  社會撫養費,意思就是多出生的人口侵佔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因此超生者應對社會進行經濟補償。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社會撫養費的存在至今也是有很多的爭議,特別是今年政策改為全面開放二胎政策,在這種大的政策背景下,收取社會撫養費確實不合理,應該逐步的取消廢除。

  二、是否應該廢止社會撫養費

  對於這個問題,本人認為應該逐步廢止社會撫養費。

  其一是因為當下的時代背景,在那個年代為了減少人口壓力實行計劃生育,從而衍生出的社會撫養費制度也是比較符合當時的時代背景。但是如今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並且全國每年的生育率都是在持續下降的,因為到了放鬆政策的時候,就應該及時的調整政策。

  其二,生育觀念的改變。當初的想法是多子多福,為了要孩子,付出再大代價也要生,現在則是優生優育,生下一個給予好的教育。生育觀念的變化,在當下的80、90年代的人身上,反映得尤為強烈。既便是國家提倡多生,放到個人身上,也不願意多生了。所以,對於多生的,只是個別現象。

之前一對68歲的夫妻生育了二胎,在社會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其因為高齡超生需要被罰款,因此將社會撫養費的話題再度引發討論,但是在筆者看來,一個好的制度應該是順應時代的發展,符合基本的法制觀念的,自上而下的作用,因此在新時代新背景下,應該作出適時的調整才能夠發揮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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