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揚州市開出了全市
第一張電動車違規停放罰單
在揚州市廣陵區一小區內,一名住戶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堵塞消防通道,且從住宅內至樓道私拉接線板並進行充電。
這種裸露在外的電線經過風吹日曬,電線本身出現磨損、破裂、絕緣皮的掉落等情況,如果發生漏電等情況,是非常危險的。
對此,消防部門和派出所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教育,並處以罰款。
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車並充電要面臨處罰,如果在消防疏散通道內給電動車充電過程中發生火災,那麼面臨的就不僅僅是罰款這麼簡單了,而是行政拘留!
5月4日早上,揚州市杭集鎮某小區一樓電瓶車發生火災,火災共燒燬三輛電動車以及充電設備,雖然過火面積僅約2平方米,但大量的有毒煙氣依然充斥了一至九樓整個樓道,致使部分業主被困樓內。
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部門迅速介入開展火災原因調查。通過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認定此次火災起火點位於一樓消防疏散通道充電的電動車,起火原因是由於當事人劉某(化名)給電動車充電時沒有看管,導致出現電氣故障引發火災。所幸消防部門救援及時,才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隨後,消防部門立即聯合杭集派出所對該起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隨即決定對劉某(化名)對劉某處行政拘留10日。
啥?!
電動車充電引起火災還會被拘留?
對!
有圖有真相!
此外,針對物業公司疏於管理,致使火災現場室內消火栓無水的情況,公安部門也進行了嚴厲的查處,罰款伍仟元。
樓道停電動車就拘留,小題大做?
設想一下,如果當時火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濃煙未能得到及時排出,高溫、有毒的煙氣勢必對整棟樓的居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如果造成人員傷亡,那就不僅僅是拘留10日這麼簡單了。樓道停放電動車,奪命只需100秒!
那麼如何做到正確使用電動車呢?其實也很簡單:
第一,室外、電池單獨充電;
第二,充電線路敷設固定安裝,充電線承載負荷要夠;
第三,加裝短路和漏電保護;
第四,避免充電時間過長,原則上不超過10個小時。
另外電瓶車停放也有講究:
第一,樓梯間不停!
第二,安全出口不停!
第三,停在指定區域!指定區域應配備滅火器!
溫馨提示:
電動自行車6個“決不允許”——
1、決不允許生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
2、決不允許從非法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及電瓶;
3、決不允許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
4、決不允許在不合規地下室停放電動自行車;
5、決不允許電動自行車在室內公共空間停放、充電;
6、決不允許物業管理單位放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閱讀更多 小區物業管理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