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三年多退休,可對職業厭倦卻到了極點,每天去上班都感覺很痛苦。怎麼辦?請求大家給支個招?

牧歌韓


我工作三十五年了,但還有三年多才能退休,假如我現在就能退休,那麼養老金就能拿到六千多,但如今,我的上班工資僅不足三千元,如此之大的落差,如果現在能辦理退休,我肯定立即辦理。

但是是人都要面對現實,在這個問題上,都是政府說了算,你不符合退休條件,也無論你有多麼著急,都是沒用的,反而會焦慮得神經失常,所以唯一明確的選擇是,別往那個方向死鑽牛角尖,而要退而求其次,往另外一個相反的方向去考慮,要知道你現在所交納的社保,別人要過十年二十年才能享受,而你再過幾年就能享受了,從此後,你會有太多太多的養老金,完全可以去過那種十分理想的生活了。另外退休時間每晚退一年,不但在原來的基礎上多增加了幾百元,而且還多增加了一年的社保交費時間,這一般又是一、二百元,這數百元錢,眼前看來並不多,但你堅持三年多,在今後退休時,相比之下,在現退與晚退之間,每月就能多拿一千元,全年就是一萬多,再則,你還有三年多退休,在這些日子裡,住房供給金也增加了不少,如果單位還給你交納企業年金,補充養老金等,那麼你的受益就更多了。

當然還有三年多退休,倘若你現在拿的是低工資,這日子是夠難過的,但是無論如何,你那麼多的苦日子過去了,而今的就要脫離苦海了,你就要多往晚退的好處去想,這樣心情會越來越好,活得越來越有濨味,一個人今後其養老金的多少,從很大程度上講,就是決定你的人生價值,也能決定你晚年時期的幸福程度,要知道,當你退休後,未來的路還很長,到了那個時候,你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太多太多的錢。

還有時近快退休的人了,單位也不可能對你有過高的工作要求,特別是最後一年,即使你不幹活甚至於不上班了,單位也奈何不了你,要知道,倘若單位為此與你終止勞動關係,那個經濟損失還不如給你照發工資。

在這裡,我給大家一個辦法,假如你已臨近退休前還有一年時間,你可以故意曠工不上班,繼而單位提出與你終止勞動關係,實際上是由於你違反勞動制度,是被單位開除了,按相關政策,雖說是沒有勞動補償的,但你可申領到相關的失業金,還有種辦法了,你向單位提出內退申請,倘若單位同意了,拿點生活費也是不錯的,也有這樣的一些單位,它們可以默認你不上班,但照常每月發工資給你,假如單位要與你終止勞動關係,那麼其補償標準是加倍補償的,然後你又可向政府勞動部門申請失業金,不過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我們上海第一年的失業金是每月二千多元,以後每年遞減百分之二十。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你主動與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通過協商一致也能得到一些勞動補償,繼而又可申領失業金。這是一種最好的方法,單位與個人又可達到雙贏,不過具體的勞動補償不能根據相關政策的補償標準,而是基於雙方自願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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