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婚後女方母親出首付,怎麼做到離婚時房子只歸女方一方?

柯----


首先,婚後女方母親買的這套房產權證是單獨女方所有還是有其他人的名字。明確除了首付款,按揭款是誰交的,按揭款是誰名下扣款,如果是女方名下扣款,只要有證據證明這筆款項不是夫妻雙方存續期間女方出的。

換句話說,只要證明月供雖然是女方名下扣款但錢是女方母親給的。女方可以每月不定金額給母親贍養費,然後由母親每月轉固定月供金額給女兒,這就形成了月供是由母親實際支付月供的證據。但是,不知道現在這樣做晚不晚,不清楚這房買了多久,能否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月供是女方母親提供的。這種方法最適合女兒已經結婚,但又想單獨擁有房產的情況。僅供參考[呲牙][呲牙][呲牙]


木子姐姐CD


你問得婚後,女方母親出的首付,怎麼做到離婚後房子只歸女方一方?這個問題,有點不太明白,既然不合適,想要離婚!為什麼還要女方母親付首付去買房子呢!房子付首付了!又想離婚,又想房子歸女方自己!這個事,沒有那麼簡單!看你們房子,付首付後,誰還的貸款!買房時,以誰的名義買的!是女方名字,還是女方母親的名義買的房,然後付首付!在就是。付首付後,誰來還的之後的房貸!是女方自己,還是他的母親,在或者是還有男方!如果男方出錢給你還貸款了!名子寫的你名字!不是你母親一個人的!那到離婚時,這個房子,不可能歸你自己所有!你又想離婚,也想要房子!你可以跟男方協商,把男方給你還得房貸錢,退給男方!這個事,還要協商。在或者你有孩子,也可以協商,不退錢給男方。你撫養孩子,最後留給孩子,這房子,也可以。如果,你什麼都不退步,也不付出。只想要房子歸你自己所有。這樣對房子有付出的另一方,白給你出錢或者還貸款,也是不公平的!在就是,房子寫你母親一個人名字,也是他付的首付,這個房子應該就是你母親得吧!雖然你們還貸款了,但房主是你母親。只要房產證寫你母親名字就可以。沒有寫,那就不是了。想要房子,只歸自己所有,就得需要先去協商。。以後。看看那個方式,適合你吧!在去做。




三農雲朵


這個問題問的,好像結婚就是為了離婚一樣,既然結了婚就要好好相守,兩個人同住,是誰的也不會在乎,如果覺得離婚就帶給自己利弊,那自然不要結婚好了,誰也不會吃虧。

父母給首付,說明為了女兒可以過的幸福,婚後好好經營,彼此珍惜,會過一輩子的。有這個念頭的,說明結婚就是為了各種利弊,或者不夠相信愛情能夠長久吧!


我是寶霞


婚後買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時候,一般會這麼認為。房子歸女方沒有問題,可能要折價一半給男方。離婚的時候,會有很多種情形:比如小孩歸男方了,比如是女方移情別戀、出軌導致婚姻破裂了,情形就大不一樣了。

這個丈母孃,為什麼不在婚前(就是領結婚證前)出首付買房呢?首付是丈母孃的,婚前買房對女子更有利。

我還是那句話,婚姻,相伴,這種關係比任何房產、金錢都重要。

大家瞭解墨菲法則嗎?你防範的,都有可能發生。


信貸員魚二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直接不結婚多好,何明知道要離婚還要結婚?結婚就是為了離婚,難道就是為了趕眼下離婚時髦這趟列車嘛!您也許會說是為了體驗生活,就像人人生而必死一樣,明知道要死還要活著,搞貪嗔痴名聞利養!如果是這樣想也沒錯,既然明白一切無常,那麼處心積慮想把房子上面的名字搞成您的,也就是多餘了。人生無常,世事無常,重要的是能夠活在當下,珍惜當下,無論生命多麼短暫都值了。否則能活百歲只有痛苦煩惱,就沒有意義了。


段食行者當智


天吶,婚還沒結,就算計離婚,為以後離婚作打算,我看最好別結婚,一個人多好,有大房子住,看這標題,就知道你是一個很計較的樓主,為什麼不往好的方面想呢?結個婚容易嗎?


洋洋242201523


如果沒買就考慮到這些因素,最好不要買,他們有能力自己買你可以適當填補。免得以後麻煩


手機用戶24925816779


母親簽署文件,單獨贈與。但是你的丈夫得簽字。就歸你一人所有了。


依洋01


這個女人是想結婚交首付,房貸還清了就離婚,從而得到全套房產。丈夫不重要,孩子有沒有父親也不重要!


白墅樵夫


居心不良啊你。應該遵循誰出錢誰受益的原則,而不是現在的共同財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