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超模與攝影師同遊麗江,遭遇姦殺 凶手:只發生兩次關係

事件主人徐倩

徐倩曾多次在國內及國際大賽中奪魁的超級模特,受聘從山東來到雲南麗江,原本是為了幫僱主拍些民族服飾照片回去,用於新開民族服飾店的宣傳。結果最後,竟就此香消玉殞在了美麗的麗江,兇手正是承諾此行結束後,將支付7000元酬勞的僱主。已經查明的情況顯示,死前,二人曾發生過兩次性關係。

根據兇手的供述,在接連兩輪的激情過後,他們陡生厭世之感,立即“相約自殺”,而他的所做所為,竟是為了幫對方自殺。之後,多次自殺未果的他向當地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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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相約自殺”的說法,多位辦案人員均認為匪夷所思,但由於缺乏其他證據,又實在無法加以破解。而經過一審,無法解開這個核心謎團的法院在此基礎上,結合被告自首及願意賠償40萬的相關情節,認為可以對被告從輕發落。

殘殺名模的兇手已經被一審處以死緩,但他立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訴。

僱傭關係

2007年11月3日晚上深夜2102點半,一架從昆明飛來的飛機降落在了麗江機場。匆匆下飛機的人群中,有一名年輕女子兩個年輕人格外引人注目,--確切地說,是其中的那名年輕女子引人注目,她她身高近一米八,非常苗條,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長髮披肩,氣質出眾。而她旁邊的男子有些胖,又比她矮了半頭,戴著副眼鏡,很不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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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大酒店的保安部領班和亞軍早就在機場出口外等候著了。他所接到的這兩個年輕人,男的是個待業青年,叫魏磊,女的是職業模特,叫徐倩。幾天前,兩人一起在網絡上向他所工作的酒店預定了一個標間。確認彼此身份後,他開車帶著客人進城。

後座上的兩個年輕人都很興奮,尤其徐倩,她說自己是第一次到麗江,早就想來了。他們商量著第二天就要去爬玉龍雪山。途中,徐倩給男朋友發了好幾條短信,還打了電話,言辭之間非常親暱。徐還主動把手機上存的男友照片調出來,給魏磊看,一副很幸福的樣子。

同行的魏磊和徐倩之間,雖然看似比較親密,其實是僱傭關係。

35歲的青島人魏磊就已經獨自來過雲南一趟,他跑了昆明、麗江、版納幾個地方,旅遊同時,他特別留意雲南各民族豐富多彩的少數民族服飾。這讓他更加堅定了去年底的一個想法——--在青島開一家民族服飾店。為此,他決定物色一個模特,專門再帶到麗江來,拍些這方面的照片,用作新店開張時的宣傳和裝飾。

2007年10月下旬的一天,魏磊找到職高的同學黃娜,表示出錢約其充當自己的模特。剛結婚的黃說太忙,走不開,便把她結婚時的化妝師張雪麗推薦給同學。張受到魏磊的邀請很高興,她也很想順便到麗江玩一下,甚至表示無需向她支付任何報酬。

但這個22歲的漂亮女孩還是多了個心眼。“(見面談過後)我想了很多,一個女孩子跟他去,我心裡有點害怕。家人也不同意。”於是,張雪麗告訴魏磊不能去了。之後,在又找了好幾個女生都未能聯繫妥當之後,魏磊再次求助於張雪麗。依然堅持不去的張想到了找一個好朋友幫忙。

這個朋友是青島一家報社的編輯,姓名叫黃某,她手上有不少模特的資源。很快,魏磊在該報社見到了此人,此人拿出一些模特的照片,讓他挑。魏磊覺得一個都不合適,有點灰心。黃見狀只有打電話重新物色。看了黃提供的最後一張照片,魏的眼睛終於發亮了。

這個讓魏磊眼睛發亮的美女,正是徐倩。2007年11月2日(星期六)晚21時許,徐主動打來電話,說她就是黃某介紹的那個模特。簡單溝通後,魏磊問能不能明早就出發去麗江。得到“可以”的答覆,魏立即著手訂火車票。期間,經過與中間人溝通,經中間人介紹,魏磊找到了徐倩,得知作為職業模特的徐倩身價不菲,幫企業拍一天的宣傳照片就能賺兩千多,於是口頭承諾:行程約需四天,自己可以給7000元,不過要等辦完事回來才付。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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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3日就這樣,次日上午10點50分,第一次見面的魏磊和徐倩二人一起登上了遠行的旅途火車,從青島,經濟南、滕州(徐倩家鄉)到昆明,最終抵達了目的地麗江。[2]

兩輪激情的血案

被保安從機場接到麗王大酒店,他們用徐倩的身份證登記,住進了提前預定的1301號標間。魏磊說,因為很累,他們沒有說太多話,約好次日去爬玉龍雪山,就便各自在一張床上睡了。

從他們包租車輛的駕駛員和酒店多位工作人員所提供的情況來看,2007年11月4日那個星期天,魏磊和徐倩玩得非常開心。

他們一大早就去了玉龍雪山,午後下山,回到城裡吃野生菌。徐倩覺得很累,不想吃,獨自在車裡小睡了一會。魏磊和駕駛員吃完後,三人又一起去了拉什海,黃昏時分返回,魏磊和徐倩又去買了一些個西瓜和其他的水果,還有一把不鏽鋼水果刀。之後,二人回了酒店房間,沒多久,又出去買了些普洱茶,然後,與包車駕駛員及其女兒會合,一起去吃了過橋米線。吃完後,駕駛員將魏磊徐倩送回了酒店。

2007年11月4日晚,麗王大酒店1301號房間中究竟發生了些什麼,已經註定成為了難以破解的迷。唯一確定切無誤的,是模特徐倩的“非正常死亡”。

根據魏磊供述:他們各自洗完澡後,便分坐在兩張床上,看電視、吃水果、聊天。聊著聊著,就說到了關於性的話題,而且,兩人“都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接下來,我爬到她床上去,她沒有說什麼,我把她的被子翻開,見她的睡衣上身都開著。睡衣裡面沒穿內衣,下面穿了一條三角帶花紋的內褲。“這樣,我就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之後,魏磊上衛生間,見有避孕套,就取出三個套子,拿進了房間,回到自己床上,繼續和徐倩聊天。隔了大約20分鐘後,他又到衛生間方便,這次,他盯上了一瓶什麼神油,拿過來打開看看說明書,便抹了些在生殖器上。趟在床上沒幾分鐘,他覺得有反應了,這樣,我就打開一個套子,拿過去到徐倩的床上,把套子套上,他又和徐倩發生了第二次性關係。”

魏磊稱:在這兩番激情之後,他還回到自己的床上躺著,繼續和徐倩聊天,一直聊到大約凌晨三四點,這次,他們談起了各自的生活。“我們都覺得活著沒有意思,之後,就提出了一起死的問題。當時是誰先提出來的,我記不得了。提出來後,我們都同意了,但當時還沒想到一起死的方法……她說,要麼你先死,要麼我先死。我說我先死,但她說‘她下不了起手’,就說“我先死”。”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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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過去,坐在她的床邊,用雙手掐她的脖子,她沒有反抗,也沒有叫……我又騎在她身上掐她的脖子,一直掐到她不動。我問自己:她真的死了嗎?接著我拿她睡衣上的帶子,拴在脖子上,我的手在抖,有沒有用力拉不記不得了。之後,我見她嘴巴張開了,很害怕,就拿來一個枕頭,蓋住她的臉……”

在實施了以上罪行之後,魏磊開始自殺。他用白天買的水果刀,割自己的手腕,見流血了,便躺上床去睡覺,但天亮時又醒過來了,“感覺做了一個夢,自己還沒死”。而當時,徐倩的身體已經冰涼,“這時我更加害怕了,我到底是死,是跑,還是去自首?”

緊接著,魏磊並沒選擇這三條路里的任何一條,而是把他和徐倩各自買的普洱茶、他的數碼相機、銀行卡、身份證打包起來,扛著出了酒店。他特意多次向總檯交代“1301號房間不用打掃了!”他來到附近的郵局,把這些東西全部寄回家,打包裹時,他悄悄往裡面夾藏了一些現金,還放留了一份“遺書”進去:“"爸爸媽媽,我永遠愛你們。我跟徐倩走了,感謝你們的養育之恩。請原諒。”落款是“不孝的兒子”。

魏磊似乎覺得,這樣就可以給家人一個交代了。之後,他又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大可樂,回酒店,打算繼續割腕自殺。但此時的他,已經變得越來越煩躁和恐懼,在房間裡不停灌著可樂,不停抽著煙走來走去,不停地調換電視頻道,還接連衝了幾次澡。之後,他多次用水果刀割腕,用睡衣帶子勒自己的脖子,由於總是不夠狠,也就總是沒死得成。[3]

作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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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強姦?相約自殺?這起“涉性兇殺案”發生後,兇手的父母曾欲以“精神有問題”為由,替兒子開脫罪責。但2008年7月作出的鑑定報告載明:魏磊無精神病,對其作案行為具有責任能力。

對於被告人魏磊真實的作案動機和網絡上鋪天蓋地的流言和猜測,徐倩父母的委託代理人趙月霄律師表示:但我敢說他絕對是見色起意。判決書中的‘法院查明’部分,確實寫進了魏磊所供述的 ‘相約自殺’,但這一條並沒有成為魏磊被判處死緩的條件。一開始,徐倩的父母是要求對兇手處以極刑。

與男友感情很好

2007年11月5日一整天的時間悄然滑過,不知不覺,天已經亮了。2007年11月6日清晨7點多,魏磊打算到總檯續一天的房費,“我想今天無論如何都要死了”。他想了想,依然拿出徐倩的身份證(身份證號370481 為滕州戶籍身份證號)辦手續,但工作人員要求他用自己的,雙方為此小吵了一架。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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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房間一直捱到下午三點多,座機突然響了。魏猶豫半天,接了起來,對方自稱是徐倩的男友,追問女友下落。他說徐已經坐一點多的飛機自己回青島了。接完這個電話,他驚慌地搜出徐倩的手機,把卡取出來,丟進馬桶裡沖走,“否則,公安機關很容易找到我”。

打進電話的之人名叫李金昱,確實就是徐倩主動講起過的那個男朋友。“她住在我家,我倆住在一起。”李金昱說,女友來麗江之前,說有個叫魏磊的人出7000多請她去拍些片子,徵求他的意見,他表示同意。2007年11月4日深夜,他們通了最後一次話,女友的手機便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焦急的李金昱決定採取行動。2007年11月6日下午兩點,他用女友的密碼,上網調出了徐倩手機的通話記錄。其中有一個經查歸於於麗江地區的號碼,引起了他的注意,撥過去,是一個駕駛員。對方說,有兩個青島的客人,前天包她的車去玉龍雪山玩過,這兩個青島人,住在麗王大酒店。他通過114查詢,立即打到酒店總檯,詢問是否有一個叫魏磊的客人來開過房,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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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很“可能出問題了”,李金昱馬上請青島的一個公安朋友幫忙,終於查出麗王大酒店的1301房,是以女友的名義開的。於是,他便打進房間,直接和魏磊通上了話。電信部門的系統記錄顯示,為落實女友的行蹤和安危,當天,遠在青島的李至少撥打了酒店總檯和房間電話近三十次之多。這些電話,讓作案後的魏磊漸漸被逼近精神崩潰的邊緣。

“我問他我女友的手機怎麼打不通,他說可能是吃消夜時掉了。我問他要了身份證號碼,上網一查,發現是假的。我又打進去,說你再騙我我就報案了。”稍後,李金昱得到了魏磊真的身份證號碼,“我也就沒再繼續打(電話)了。”李金昱他說他相信了魏磊之前所稱的女友已經獨自坐飛機返回的說法,經查詢,認為很可能是坐深夜23點多到青島的那趟飛機。還不到21點,他便趕到機場去守侯。直到 22點半,麗江警方打電話到他手機上,“徐倩出事了”。

2007年11月7日深夜,李金昱飛抵麗江。配合警方調查時,李顯得很傷心,多次強調他們的感情一直很好,“她住在我家,我們都住在一起”。他非常清晰地記得,女友從青島出發時的打扮:一件帶綠邊的羊毛衣服,黑色的阿迪達斯外套,藍色的飛魚牌的牛仔褲,黑色的全皮的舞蹈鞋,以及大紅色的胸罩,粉紅色的內褲。

模特女友經常在外出差,這點在李金昱看來,原本已經習以為常。而且,這次出事前,他還曾接到過女友“報平安”的電話,“她說魏磊對他很好,認了她作妹妹,還請她吃飯。”

關於兩人關係的“好”,魏磊也曾向警方提供過這樣一個說法:到麗江後,他和徐倩結為了“兄妹”,徐不但表示約定的7000多的酬金都不要了,去玉龍雪山玩的包車費用也是她支付的。

兇手不服死刑

案發後,徐倩的父母完全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為培養女兒,這對普通工人夫婦耗盡了半生的心力和積蓄。在魏磊受審時,他們委託律師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人承擔183萬餘元的經濟和精神損失費。

檢察機關在提起故意殺人罪的指控時,由於實在查不出被告人魏磊殺人的合理動機,只有根據被告自己的供述,指稱其確實是在與徐倩發生性關係之後,覺得活著沒意思,便相約自殺。之後,其自殺未遂。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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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磊為本人為自己辯解時,還表示自己是初犯,並且系主動投案自首,更重要的是,他願意積極承擔起被害人的賠償,因此,請求從輕處罰。經過與被害人家屬多番協商,雙方達成了40萬元經濟賠償的協議。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就此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關於賠償問題的解決方案,已經生效。

對於魏磊的說法,徐倩的家人則更是表示強烈的質疑和憤慨:,“一個是超級模特,T臺冉冉升起的紅星,事業如日中天,另一個卻是無所作為的待業青年。怎麼可能,怎麼可能呢?”從其職業履歷來看,家人對徐倩以上的評價,確實很客觀。

被告人魏磊認為量刑太重,已經提出了上訴。

案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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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死緩

魏磊經過與被害人家屬多番協商,雙方達成了40萬元經濟賠償的協議。其中,12月25、26日各付10萬,另外一半在200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魏磊家正在積極籌款,目前,第一筆錢已經付到了法院。”代理人趙月霄律師表示。

鑑定報告

2007年11月4日,“世界旅遊小姐”徐倩在麗王大酒店離奇遇害之後,魏磊到當地警方自首時,說的第一話是“我殺了我女朋友”。警方經過現場勘查,認定其遇害前確實曾和主動投案自首的魏磊發生過性行為,而致其死亡的原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但是,魏磊為何要殺害和自己一夜激情過的美麗名模,他究竟有著怎麼不為人知的作案動機呢?這個問題,從案發到一年後一審宣判結束,始終在困擾著相關的辦案人員。在實在無法查清殺人動機的情況下,他會不會是因為精神上的疾病而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殺人呢?

魏明剛是魏磊的父親,案發後,他很快趕到了麗江。接受警方詢問時,他說:兒子2001年畢業於青島高級職業中學,曾在青島益佳世貿物業中心工作近5年。2006年12月辭職後,報讀了夜大,同時,又在2007年7月找了份銷售醫療設備的工作。兒子一直都很聽話,上學時,基本沒有打過架,讀職高時還得到過學校的一些獎勵。

沒有人相信徐倩是和僱主“相約自殺”,也沒有人相信“相約自殺”竟用這樣殘暴的方式,更沒有人相信名模徐倩是自願與兇手魏磊兩次發生性關係,又經過了較長時間的聊天后,突然感到“生活沒有意義”,並“相約自殺”。被害人徐倩的《屍體檢驗報告》顯示,屍體表面存在著多處傷痕,如:面部、口唇周圍、雙眼結膜、頸部皮膚等體表部位。而心外膜、雙側胸腔肝、腎等身體內部部位,均有明顯的出血或淤血。屍檢結果與兇手魏磊所說他下手行兇時徐倩“沒有反抗,也沒有叫”矛盾重重,屍檢報告也許是唯一能證明兇手在撒謊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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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對模特這個職業瞭解不多,也無資格評說。但我想到的是作為獨生子女的徐倩,她的父母怎麼辦?一個青春靚麗的女孩,一個世界級名模,就這樣在異鄉消失了。

不管人們怎麼爭論和推斷,我始終認為徐倩肯定是姦殺!至於為什麼開一個房間,至今是個謎。我想會不會有這種可能?兇手魏磊騙徐倩說開了兩個房間,暫在徐倩房間聊天,後強姦殺人。出差一般跑腿的事都是男的去辦,徐倩不會和魏一起去服務檯辦登記住宿,而把她的身份證交給魏去辦,她肯定坐在大堂的沙發上在等著,她壓根就不知道只用她的身份證登記了一個房間。真是死無對證啊,但云南的警方為什麼不給兇手測謊呢?值得深思!

元旦期間,青島藝術學校的一位老師來我家做客,我刻意的詢問了徐倩在學校的情況,並提出了網上的一些負面的評論。這位老師說,徐倩不是那種不檢點的女孩,她已有男朋友,而且形象也不錯。只是她的回頭率太高了,一個美女所具備的她都具備,她很單純,沒有太多的社會經驗。老師還說,兇手是開影樓的,家裡很有錢......。

錢,又是錢。錢可以造就一切,錢也可以毀滅一切。徐倩為了區區7000元錢(當然這是兇手說的),搭上了自己年輕美麗的生命;徐倩善良的父母,本來要求對兇手判以極刑,但在律師的說和下(現在的律師也真不是東西),接受了兇手家人40萬元的經濟賠償,保住了魏磊的一條狗命。一年多的時間,難說兇手的家人沒有外出“走動”,所以才判了死緩,說不定過幾年就改成有期了。因為他家有錢!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還能使磨推鬼!

通過這個案例,提醒家有女孩的朋友們,時刻叮囑著自己的孩子,到處會“狼出鬼沒”,時刻要多加防範,學會保護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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