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最不可思議的大案有哪些?

條條大路通梅州


就說一個比較恐怖,而且到現在還沒破的案子吧—“南大碎屍案”。



說來這起案子已經過去23年了,但兇手卻至今仍逍遙法外,而且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沒有任何蹤跡可循,好無頭緒!關於本案的卷宗已經堆滿了警察局的一個檔案室,但是警方卻在眾多的供詞卷宗中找不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時至今日,這仍是警方最想破獲又最絕望的案子。

1995年秋,19歲的刁愛青進入南京大學學習計算機專業,她被分配到了南大鼓樓校區南園4舍,並任宿舍長。

1996年1月10日,刁愛青吃完晚飯後,回到宿舍將被子鋪開後便穿著一件紅色外套外出散心,至此刁愛青失蹤。

1996年1月19日,南寧一位環衛工大媽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她打開提包後發現裡面裝有數目不少的熟肉片,於是她帶回家準備好好的清洗一遍。但就在她清洗肉片的時候突然發現提包裡竟然還藏有三根手指,大媽驚嚇之後立即報警,而警方在接到大媽的報警後也陸續在水佐崗路和龍王山發現了同樣被裝在提包和床單中的大量肉片以及內臟。

最後警方共發現了2000多片肉片和包裹完好擺放整齊的內臟,連刁愛青的頭也是被整齊的割下來然後整齊的擺放好。



寫到這裡,我們就可以總結一下了:

刁愛青1月10日晚走出校外,然後失蹤,最終慘遭殺害和碎屍,1月19日肉片,內臟被陸續發現,前後共有2000多片,每塊都被切割的很小很整齊,她的內臟也被整齊的分割好煮熟,然後再整齊的包好。

根據法醫的最終鑑定,兇手的手法非常的嫻熟,也非常符合人體結構,所以警方最初認為兇手很大可能是從事醫生,屠戶等特殊職業的,不過經過警方的逐步排查後,還是沒有任何線索。

還有就是,兇手的心裡素質非常高,他以這種殘忍的方式殺害一位年僅19歲的女大學生,甚至有點變態,非常兇殘!那麼這究竟是一場情殺,仇殺還是劫殺?警方又開始調查受害人的人際關係,最終也都因為沒有證據而陷入僵局,因為受害人性格單純內向,長相也並不突出,社會關係非常簡單,更沒聽說過她有男朋友或者與人結怨,這樣一來上面這些殺人動機基本可以排除了。

由於這起案件在南京市民中引起很大恐慌,上面非常重視,所以南京地區組織了一次次大規模排查,當時南京大部分警力都直接或間接參與了這起案件,南京警方還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大,但最終結果還是一無所知,不僅一無所知,警方連第一案發現場都沒找到!高!實在是高!“南大碎屍案”的兇手絕對是高手中的高手!

在此後的十年裡,該案逐漸被人們選擇性的忘記,但南京警方卻從未停止過對兇手的追查,10年後,網絡日漸發達,2008年,一個網名叫“黑彌撒”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表《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的帖子引起廣大網友的注意力,沉寂十年的南大碎屍案引起網友們的熱烈討論,而“黑彌撒”在該帖中大膽的談了自己的想法和猜測,讓這起十年前的舊案蒙上了一層更為神秘的面紗,甚至很多人就認為“黑彌撒”與這起案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不過最後都被警方證實純屬誤會。


不過“黑彌撒”的發帖目的達到了,在網絡發達的現在,“南大碎屍案”將永遠不會被人們忘記,這也促使南京警方對此案要保持連續的跟蹤與調查,相信刁愛青不會白死,真相總會有大白的那一天!

而關於此案的更多細節,由於太過殘忍血腥,這裡就不詳細介紹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


鹹魚閒聊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最不可思議的大案,恐怕就是楊新海連續殺人案。

薩沙寫過無數大案,但沒有寫過楊新海。

主要是這個案件太可怕。

楊新海在從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楊新海曾橫跨皖豫魯冀4省,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姦23人。

而2000年楊新海剛剛因為強姦罪服刑期滿釋放。

等於楊新海剛剛釋放,就開始殺人。

楊新海案件中,有幾個不可思議的地方。

第一,楊新海為什麼會變成殺人狂魔?

這個似乎很沒有道理。

楊新海是1970年出生,他還是有一定文化的,一直上到高三才因為家裡無力承擔而輟學打工。

高三應該是十七八歲,也不算小了,時代應該是1988年,改革開放已經多年,找個工作還是沒問題的。

楊新海又有一定文化,理論上打工維持自己的生活應該問題不大。

然而,1988年,楊新海被西安市灞橋公安分局勞教兩年,推測是盜竊。

1991年,又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勞教一年。

也就是說,楊新海幾乎剛剛打工就開始因為盜竊入獄,這就很讓人奇怪。

正常來說,楊新海又沒有前科,只有打工這條路走不通才會盜竊,為什麼這麼早就入獄?

這是難以理解的事情。

因為他的案卷無法查詢,我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然而在2000年之前,楊新海並沒有殺人。

1996年,在家鄉駐馬店市正陽縣,楊新海因強姦未遂被判刑5年,釋放後他就開始連續殺人。

其實楊新海之前已經坐牢3年,此次再坐牢5年對他也未必算得了什麼。為什麼這次出獄以後他會如此變化?

也是難以理解的。

第二,楊新海為什麼以這種模式殺人?

楊新海在短短2年多內,殺了67人,重傷10人,強姦23人。

他是為錢?恐怕不是。

因為楊新海選擇作案的對象,都是農村的一些貧困家庭。

如果為錢,應該去城鎮搶劫,收穫會比在農村大十倍。

一種說法楊新海是變態,就是為了強姦。

然而,強姦婦女也沒有必要殺人,更沒有必要殺人全家!

這根本說不通!

薩沙個人認為,楊新海應該是報復社會。他可能是曾經受到過什麼遭遇,讓他極度仇視社會,才如此瘋狂的殺人。

為什麼選擇貧困農民下手,動輒殺人全家?這是因為楊新海從小就生活在這種環境中,他能夠從容的下手。



其實楊新海犯罪之前的遭遇是很值得研究的,也可以避免類似案件。

只是,這些今天都是秘密了。


薩沙


上世紀的1998年,西安市龍首村有一混混自辦部隊,租下院子,自購吉普車,自制軍牌,並且招收”幹部戰士”十餘名,自購軍服發放給”幹部戰士”院門有”戰士”站崗。常人根本無法分辨這支”部隊”的真偽。這個混混還娶了一名真正的軍人做老婆。後來此混混因和人做生意涉嫌詐騙,才被公安人員盯上,公安人員第一次上門幾戶沒有看出這支”部隊”什麼破綻來,直到有”幹部”告訴公安人員,”首長”的軍車是自己購買的,才初露端倪。招聘的十餘名”幹部戰士”中,竟然有一名休假的真戰士,問到此戰士來這裡”當兵”的原因,這名戰士回答,反正在家也沒事,應聘到這裡當兵,就是因為”首長”給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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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興城


我是歷史伶俜者,你來問我來答。

“白條案件”連環強姦殺人案。

黑龍江佳木斯人馬新野在296天裡,瘋狂強姦作案11起,其中殺死6人,致2人懷孕,強姦殺人未遂5人,而做下這些慘案的人年僅16歲,還是一名中學生。



在馬新野13歲的時候,他發現爸爸跟鄰居偷情,為此他媽媽跟他爸爸鬧起了離婚,而作為告密者的他,時常遭到爸爸的責罵,所以他的心中慢慢升起了對女人的怨恨,這也成為了他作案的動機。



1986年11月25日,縣石油公司出納孫曉華被人強姦殺害。

1987年6月,帶著雨傘去接丈夫回家的集賢人趙曉紅,被人發現死於佳木斯火車站的貨車箱中,死前被人強姦還懷有身孕。

同年7月6日,青年女工張豔娟在家裡被勒死,死前被人強姦。

7月26日,55歲的俞淑梅在去自家地裡的時候被人強姦殺死。

9月1日,65歲的王桂琴在玉米地中被強姦殺害。

9月18日,富強街道居民報警,稱有人闖入家中,試圖強姦自己,遭到反抗後兇手逃走,她還向警方描述了兇手的特徵。

9月19日,剛剛技工校畢業的馬向陽被人殺死。根據群眾舉報,有個穿著二中校服的人來到馬向陽家,這使得警方離兇手更近了一步。



通過這些線索,警方在附近學校進行排查,最終確定了兇手就是這個看上去二十多實際還是中學生的馬新野,至此9.19案宣佈告破。


歷史伶俜者


今天我來說簡單的說一下,我記憶最深刻的兩個案件,中國十大懸案之中兩個,而且是到現在都沒有破的兩個。這個案件我來依依介紹一下。

第一個案件就是南京大學碎屍案,這個案件的我從一開始就很感興趣,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案子的經過,案件的主角是刁愛青,女性,二十歲左右年齡不大,性格內向,不善言辭。而他並不是真正的錄取的大學生,通過成考進到南大。她是在某天的下午到晚上的那段時間失蹤的。劇她的室友說是心情不好,出去散散步,然後就永遠沒有回來,而且她的被子已經被她打開這說明了她有睡覺打算,並不打算出去了。

案情的發展就是後面的失蹤的開始了,看著她一夜沒有回來,她的室友開始慌了,因為她在南京並沒有親人,所以室友就害怕起來,第二天就報了案。因為是冬天南京又下起來大雪。這樣找起人來曾加了不少的難度,無論遇害還是活著,大家不得而知,只能地毯試搜索,我記得好像把南大附近所有的地方都搜索一邊,包括每家每戶的房間,還有一些有案底人員。最終還沒有找到。直到某天的一位環衛工在垃圾桶發現了一包肉,環衛工打開一看是肉,因為是冬天還沒壞了就想著拿回家吃,然而在回家後打算吃的時候發現了肉裡有兩個手指。這樣就說明了有人被殺了,而且其他的屍塊陸續的被發現了,其中有個屍塊就是南京大學的樹洞裡。還有一些都是軍用包把肉放的很整齊,好像還有個床單和包一塊的扔的。說到這裡要想確認屍體話只能找到死者的頭顱才行,最後找到頭顱但是頭顱已經被開水煮過了。包括死者的其他的一部分的肉片也同樣被開水煮過,我在想這得是多大仇恨,才能做到這樣的地步。

下面我就想說一下我幾點疑問,大家幫我分析下。

第一點就是死者樣貌並不是很出眾了,學歷也不是太高,身上又沒有錢。兇手為什麼要殺他?

第二點就是聽說叼喜歡搖滾,經常到一些地攤轉,在這其中是不是遇到了也是同樣的喜歡的搖滾的男人?

第三點就是兇手殺人為什麼要把屍塊切非常的整齊,為什麼要切,直接分屍拋了或者分地點掩埋豈不是更加方便。

第四點為什麼要烹屍體。頭顱被?

第五點南大校園為什麼會有屍塊?

第六點拋屍點都在南大附近?

我只想說盡快的抓到兇手還死者的一個清白。

第二案件就是重慶紅衣男孩事件,大家聽說過?這個案件發生在重慶的郊區的農村,這一天孩子的父母親都重慶打零工為生。這一天他的父母感到不安急忙回家推開他家的大門。看見了這個驚悚的一幕,一個小男孩掛堂屋的大梁上,身穿紅色的衣服,腳被麻繩綁著,繩子上掛著一個大秤砣,初步判定是自殺身亡。房間裡沒有明顯的打鬥的痕跡。也沒有發現的兇器。也沒有發現紅衣男孩的身上與人搏鬥的痕跡。但是紅衣男子怎麼把自己的雙手雙腳綁上掛在一人多高的房樑上的呢。這難道不是人為了?而且周圍的環境沒有一點值得讓人懷疑的地方。這就是這個案件的可怕之處。而且在案發的前一天孩子的母親竟夢見了一個看不清臉的黑衣男人站自己的家門口對著男孩的母親詭異的笑了笑之後就消失了。最後警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法醫認定男孩是窒息死亡。

對於這個案件我有幾點疑惑。

第一點就是孩子的母親做了個夢。有個看不清臉地 黑衣男人站在門口詭異的笑了笑。當他回到家自己的孩子已經死亡。他的母親的感應有那麼的準確?

第二點就是紅衣男孩怎麼把自己掛在一人多高的大梁上的。而且手腳都被捆著,還有秤砣壓著。

第三點為什麼穿著女人的衣服,而且是這個男孩的表姐的衣服。是他的性取向有問題還是他有性虐的傾向。

像這樣詭異的案件我們什麼時候能知道真相?



旋轉木馬vlog


最不可思議的大案就是東北“二王”案件。

“二王”即王宗坊和王宗瑋兄弟倆,瀋陽人,新中國第一張懸賞通緝令上的通緝犯,震驚全國的大案“東北二王特大殺人案”的主角。



王宗瑋,26歲,在家中排行老三,身高一米八五,當過四年兵,復原後在瀋陽724工廠工作。

王宗坊,30歲,家中老二,身高一米六五,從小就劣跡斑斑,在1974年和1975年先後兩次因盜竊被收容審查。1979年又因盜竊曾被判刑三年,一年前剛出獄。



1983年2月12日下午1點,二王兄弟到瀋陽空軍463醫院裡盜竊財物,被保衛人員發現,王宗瑋開槍打死4人,打傷1人。

二王兄弟開始亡命天涯,二人一路從瀋陽殺過河北,穿過北京,越過河南,深入安徽,後又潛入江西,暢行無阻。從1983年2月12日二王在瀋陽犯下第一起命案至9月18日被警方擊斃的七個月之間,‘二王’憑藉槍支和手榴彈打死打傷公安執法人員和無辜百姓18人(打死9人傷9人),五次逃脫警察的追捕。

二王的影響相當惡劣,謠言四起,給民眾帶來一定的恐慌,基層辦事不力,群眾缺乏安全感。劉文被公安部指派做“二王”案總指揮。3月底他來到武漢的岱山派出所時,“二王”剛剛打死3名警察,並搶劫槍支逃跑。“我到的時候,正有一幫群眾,圍住了派出所,他們說,公安局乾脆換牌子,改叫糧食局算了!”



面對東北二王的猖獗,當時的中共政法委書記彭真指示:一定要抓住二王,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公安部發布懸賞令,當時的最高懸賞金額是2000元。這是新中國第一張懸賞通緝令。可見其重視程度。

第一個不可思議,就是槍彈的來源。

二王兄弟沒有槍彈的話,不可能製造這麼大的大案。二王中的弟弟王宗瑋是瀋陽部隊的試槍員,整個瀋陽兵工廠生產出的槍械送到他們手中驗槍。當兵三年,王宗瑋在部隊上偷了五枚手榴彈100發子彈。部隊管理向來是很嚴格的,王宗瑋能居然能偷出來,的確不可思議。

第二個不可思議,“二王到底到哪兒了”

二王從瀋陽殺人開始逃竄,到最後被擊斃,用了7個月零6天,滿大街都是二王的通緝令,可是很長一段時間銷聲匿跡。





7個月零6天,很多人困惑:“二王到底到哪兒了?”

“這個問題到現在都是個謎。”

“二王案”當年前線總指揮、前公安部刑偵局局長劉文說,“因為抓到時候已經死了,沒人能說清,他們到底去過哪些地方,哪些案子是他們乾的。”

第三個不可思議,幾萬人圍剿二王

二王最後逃到江西廣昌的盱江林場的一座山上。由公安、武警、軍隊、民兵組成了近三萬人的圍剿隊伍,還有直升飛機,形成了四個包圍圈,將二王擊斃。

為了二王,居然動用這麼大兵力,東北剿匪打座山雕也沒用這麼多人啊!



當時有很多傳聞,說王宗瑋是部隊的校槍員,是百發百中的神槍手,槍法準於奧運會射擊冠軍的遼陽王義夫,心理素質強於王義夫等等。說數萬人圍剿二王,竟被二人手中的兩隻AK壓得無法前進,最終不得以使用重武器輪番地毯式轟炸12小時。說得太誇張了。

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基礎工作薄弱,隊伍素質較差,很多民警都不是二王的對手。“二王”案時間之長、地域之廣、投入之大,從新中國建立以來前所未有。

“二王案”暴露了當時治安比較差,手段原始落後,很難適應新的形勢了。中央作出了《關於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拉開了“嚴打”的序幕。懸賞、通緝、特警、巡警、道路檢查點和110報警電話,這些中國刑事偵查網絡都從“二王”事件後開始建立。


非常道畢延河


歷史上不可思議的大案實在太多,一時間根本說不完,我就挑一個近代大家耳熟能詳比較有影響力的說一下吧。


一、事件經過

1986年3月28日夜晚,黑龍江呼蘭縣一片漆黑,人們都已經熟睡,可就是這樣的一個夜晚,發生了一件讓全國人民觸目驚心的大案。當人們意識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已經有數十人傷亡,犯罪嫌疑人在公檢法大樓將其52人殺害,其中27人是工作人員,25人是家屬(沒有確切數據,不排除這個數據有水分存在)。

根據案發當時的說法,52人均是一刀斃命,手法相當嫻熟,恰似專業人員一般。兇手殺人之後還敢公然在死者家中的牆上留下名號“呼蘭大俠”,從此這個稱號在呼蘭縣城乃至全國都讓人聞風喪膽。

如此大規模的死亡事件,很快引起上級關注,立馬在4月2日成立328專案組,共計672人,其中包括工作人員以及各種專家。可是經過兩年多的調查,依舊毫無線索,最後停止該案件的調查,將文件封存。

據說在專案組成立的第四天,也就是1986年4月6日夜晚,專案組的幾個專家又在家裡遭受與328相同手法的殺害,牆上一樣留下“呼蘭大俠”字號。同年4月7日到9月15日之間,呼蘭縣依舊還在發生不同規模的相似手法的連環殺人案件,一時間整個呼蘭縣都陷入驚慌之中。


不過,9月26日,在最後一位死者遇害之後,兇殺終於停止,從此呼蘭大俠銷聲匿跡,再也沒有繼續作案。


二、案件分析

由於時代久遠且很多資料已經缺失,很多事情也無法核實,我也就不敢隨意說話,關於當時是用匕首殺人還是用槍支殺人,一直也存在爭議,其實我個人覺得匕首殺人,要殺如此龐大數量的人,肯定是不科學的,除非真的是槍支作案,事後補刀還有可能,要不然根本不可能。

要是槍支作案,有人也猜測過可能就是內部人員所為,可是1986年的時候,民間也是有槍支的,單憑這一點,根本不足以斷定就是內部人員所為。

從後來又發生那麼多相似案件來看,個人覺得應該不是一個人所為,有可能後來那幾出都是有人刻意模仿為之。有一部電影叫《開膛手傑克》,裡邊就有過類似的描述,那個電影也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有時候一個人的行為會引起一群人的模仿,因為是一群人,所以讓破案難度增加,無法鎖定嫌疑人就更加正常。


因為通常的破案都要研究犯罪心理以及犯罪動機,如果兩者實在無法判斷,也就很難對事件進行分析,從而捕捉兇手的概率就更低。


結語

這個事件已經過了很多年,其實到現在結果如何,當事人還是一直關心,不過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更關心的是那種恐懼。只希望這個世界多一點愛,少一點傷害,那樣多好!



嗔痴歷史觀


1937年1月8日,清晨,在北平東便門角樓附近,發現一具年輕白人女性的屍體。

下圖,案發現場



屍體被送到協和醫院醫學部進行屍檢。從當時的屍檢報告來看,只能說是慘不忍睹:

屍體全身佈滿了不規則的傷口,脖子的氣管被割斷,傷痕顯示曾經有人試圖分屍肢解,但是沒有成功,胸部的肋骨是從裡而外被拉出來破壞掉的。

從脖子的氣管到骨盆之間所有的器官,全部被掏空,從傷口的切口判斷,兇手具備一定的醫學解剖技能。

屍體的身份很快被確認,是已經退休的英國外交官,著名漢學家E·T·C·維爾納的養女——帕梅拉·維爾納。

下圖,帕梅拉



由於東便門角樓不屬於租界區,但死者又是一位外國女性,加上其養父維爾納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這個案子最終由中國和英國警察聯合偵辦。

東便門東南角樓被稱作『狐狸塔』,位置上靠近東交民巷。據傳說狐狸塔建於1439年,塔樓裡棲息著大量蝙蝠,塔樓周圍荒涼,有許多狐狸遊蕩,常年陰氣逼人。

據坊間流傳,狐狸塔裡住著狐狸精,經常要吸食年輕姑娘的血來維持自己的元氣。於是北平坊間的說法,帕梅拉是被狐狸精害死的,內臟器官都被狐狸精吃了。

隨著警方調查深入,各色人等開始一點點浮出水面,勾連起來形成民國時期北平的一張浮世繪……

帕梅拉是E·T·C·維爾納來到北平後,和妻子一起從一家葡萄牙人開的孤兒院裡收養。妻子因病去世,維爾納沒有再婚,跟養女帕梅拉相依為命,並在她身上傾注了大量心血。

下圖,E·T·C·維爾納



帕梅拉在養父眼裡是一個乖乖女,但在朋友眼裡則非常叛逆,很喜歡玩,且有男人緣,經常社交場合,參加各種派對。

案發當晚七點左右,帕梅拉和朋友從一個外國人專用的溜冰場出來,並打算回家吃飯。朋友們擔心她一個人回家是否安全,帕梅拉回答她的朋友說,別擔心,在北平城還沒有人敢動我呢。

Nothing can happen to me here in Peping。

跟朋友分開以後,再沒有人見過帕梅拉,直到屍體被發現……

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是E·T·C·維爾納。維爾納脾氣暴躁,在英國外交部任職時,用鞭子抽打過車伕,還用棍子趕跑了追求帕梅拉的中國青年。而且養父和養女這種關係,也多少容易讓人產生遐想。

下圖,E·T·C·維爾納與妻子



就在警方調查維爾納的時候,發現了新的線索把案情引到另一個方向。案發次日,有人看到一個人力車伕在擦拭車上的血跡。隨後警方接到一個房東的報案,說看到在一個租戶身上有血跡。很快警察就抓到了一個叫Pinfold的加拿大人,並在他的房間裡發現了帶血跡的手帕和匕首。

但在訊問過程中,Pinfold拒絕回答任何與案件相關的問題,導致偵破陷入僵局。警察開始摸排Pinfold的社會關係,發現了一個叫美國牙醫嫌疑很大。

牙醫名叫Wentworth Prentice,經常在西山辦裸體派對,且私生活混亂。其妻兒幾年前返回美國,就剩老哥一個人在北平逍遙快活,各種沾花惹草。

下圖,圖中牙醫為Wentworth Prentice



但牙醫堅稱自己沒有見過帕梅拉。而且帕梅拉遇害當晚,他一直在電影院看電影,並且有自己的同事作證。於是,案子又一次陷入了死衚衕……

半年以後,七七事變爆發,日本人佔領了北平城。這個案子就徹底沒人管了,草草結案給了個漏洞百出的說法:兇手是一箇中國人,看到帕梅拉年輕貌美,於是見色起意,逼奸不成殺人滅口。

日本人進城之後,住在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外國人基本都撤離走了,但是維爾納沒有走。他堅信一定是外國人乾的,無論如何要找到兇手還養女一個公道。

於是,他開始花重金懸賞尋找殺害帕梅拉真兇的人,並且僱傭私家偵探繼續調查。調查重點再次回到牙醫身上,因為維爾納在帕梅拉的日記本里發現,在出事的當天,她曾經預約了那個美國牙醫。

隨後,私家偵探找到了帕梅拉遇害當天的目擊證人。目擊證人是一名妓女,她曾經在船板衚衕28號(當時是外國人經常光顧的一個地下妓院)看到了一個漂亮的金髮姑娘和三個外國人一起到來,其中包括那個美國牙醫。

下圖,今天的船板衚衕



因為這個牙醫經常來這裡僱傭一些妓女去他的裸體派對,所以這名妓女認識牙醫。妓女說這個女孩被帶到了一樓的一個房間裡。沒過幾分鐘,就聽見了慘叫和一聲槍響。

私家偵探又調查了擦拭血跡的車伕。車伕認出了牙醫的照片,然後說出了當天情況:午夜過後,三個外國人拖著一個白人姑娘的屍體僱他的車拉到郊外,由於屍體臉上蒙著布,所以看不清臉,無法確認是不是帕梅拉。到了城郊之後,一個人付了一大筆錢給他。並威脅他,敢聲張出去,就殺了他。

至此,有一種可能性呼之欲出——

當帕梅拉看完牙之後,牙醫邀請她去參加派對,她同意了。但是當得知是和三個人一起的性愛派對之後,帕梅拉想要拒絕,於是被殘忍的殺害了。

維爾納此後向英國當局申請重審此案,並稱自己已經找到了元兇。但恰逢時局動盪,當局一直沒有重啟審理。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個案子並沒有一個最終的定論。

2011年,英國作家保羅•法蘭奇寫了一本小說名叫《午夜北平》。他是根據當時的書信資料和新聞報道,還原了淹沒在了歷史的長河裡的一段驚心動魄,和一個透著詭異吸引力的北平城。


月下沒有花


別說歷史上了,就2009年發生的一次大案,就讓小雪看了之後脊背發涼,它就是紅衣男孩被殺案。

紅衣男孩被殺案發生在2009年,至今已經過去10年時間了,但是,這個案子卻一直懸而未決,警方認為是自殺,但是,種種謎團顯示,一定是他殺。下面,小雪就帶大家來看看,歷史上最不可思議的自殺案,紅衣男孩被殺案的始末。

紅衣男孩母親在男孩遇難後的前一天,做了一個奇怪的夢,似乎是早有預兆,結果夢相成真

這個男孩名叫匡志均,他遇難的時候年僅13歲,2009年11月5日中午,匡志均在自己的家裡不幸遇難,而警方到達現場以後,發生了詭異的一幕。

只見匡志均身穿紅色花裙,雙手和雙腳被打成了結,手法非常專業,而腳上還掛著一隻秤砣,雙手被懸掛在房樑上,死相非常恐怖。

在警方對屍體進行解剖、調查死因、對周圍人進行走訪以後,得出了一個結論,死者是長時間窒息死亡,而蹊蹺的是,房間周圍的一切如常,腳下沒有任何腳印,也沒有指紋,死者就像憑空被掛到房樑上懸掛窒息死亡一樣,非常離奇。

匡志均剛上初一不久,年齡只有13歲。

他的母親痛哭著向記者和警方訴說這自己的一個離奇的夢:在匡志均遇難的前一天晚上,母親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她夢到在自己家的門外,一個面目看不清的黑衣人朝著自己詭異的笑,結果就那人就消失了。

誰知,夢境竟然變成了現實,她覺得不對勁,立馬回家,發現,孩子已經死在家中。

一時間,眾說紛紜,有陰謀論的,也有說是靈異事件的,更有說是他殺的,但是,這件案子最終定性為自殺,但對於自殺手法和動機卻沒有一個說法

一時間,眾說紛紜,就小雪來看,此案有三大疑點,但是沒有一個官方的定性。

  • 男孩為什麼要穿花裙子?

  • 如果是自殺,手法專業的綁人技術,是從何處習來?

  • 周圍環境為什麼如此寧靜,沒問題才說明有問題?

綜上,這些因素都導致這個案子撲朔迷離,這個案子才發生10年時間,如果有線索,應該早就定案了。

但是,這個案子的種種讓人覺得,這應該不是一起簡單的自殺窒息案,而是一個有目標的殺人案,雖然我們都是看客,但是,這些東西連警方都解釋不清,何況我們外人看了也會發出同樣的疑問。

希望這個有代表性的案子,能夠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文/小雪歷史微鑑,古事新說,快意江湖!歡迎大家留言討論,喜歡的點點關注。

小雪歷史微鑑


分享一個發生在武漢的特大爆炸案,其中一個案犯的身份至今沒搞清。

爆炸發生

1998年2月14日,情人節,10:08,武漢電車公司一路專線車(車號鄂A63538)行至長江大橋漢陽橋頭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車上16人死亡,22人受傷。

(當時的車輛)

爆炸後的公交車被燒得只剩下車架子,周圍全是倖存的受傷者、血、殘肢,以及被炸死者的內臟,慘不忍睹。

現場有目擊者說:看見出事公交車的車門上,一直往外流血,倆人被炸飛,掉到大橋下的京廣鐵路上了,還有一條大腿被炸飛,掉到了出租車的車頂。

案發後,武漢市公安局馬上封鎖現場,在組織救援的同時,成立了偵查專案組,這個組有創紀錄的310人!

現場對220米*110米範圍進行了反覆勘驗,尋獲了大量爆炸碎片和人體組織,現場清理的物證殘留物等共241袋、屍塊有214塊、理化檢材14件。

(車被燒得只剩下車架)

偵查開始

專案組立即對司乘人員和公交公司進行調查,司機羅偉、售票員彭九江前一晚19:30將車停放在電車公司院內。當日上午從漢口三民路發車駛往梨園方向,發車是車上有6名乘客,沿途在五馬路、老法院等站停靠,分別有乘客上下。10點08分到漢陽橋頭爆炸,兩人無法提供有價值線索。電車公司說,該公司單車經營,自負盈虧,羅偉彭九江平時表現正常。

17日,武漢市媒體發佈認屍公告,經過排除之後,確定了1號(女屍)、10號、11號,兩男一女三具屍體無人認領(1號女性系失足女,後很快被其朋友認領)。

專案組對現場殘留物進一步篩查,在編號34的殘留物中,發現和拼接身份證殘片一張,上面有“湯喜林,男......7月1日,江西省武寧縣橫路鄉......園村15組......3760711031”字樣,並從現場其他殘留物中分析和提取了包裝炸藥的白色塑料編織袋。

(現場遺留的殘破身份證)

經查,武漢本地沒有這個人。於是2月18日,專案組立刻在全市範圍內清查賓館酒店招待所,查找湯西林的痕跡。當晚7時,在橋口區長堤旅社發現了湯喜林這個名字的住宿登記。而且湯喜林不是一個人:他是和一個叫齊杏獻的人一起住的。其中,湯喜林的地址、身份證號和現場發現的身份證一致。齊杏獻的等級信息為:男,29歲,江西武寧縣橫路鄉,身份證號360422690213081 。他們是2月13日下午4時入住的,14日上午9點離開。專案組立刻搜查了兩人入住的301房間,發現了一根48釐米長的導火索。對房間地面取土分析,沒有發現炸藥成分,說明炸藥是早就做好的。

據旅社服務員回憶,兩人進到房間後一直沒有出去過,房子裡有兩張床,但是一張床沒有用過,兩人是睡在一張床上的,而且是在同一個被窩裡睡......

(房間裡搜出的導火索)

專案組對導火索與湖北全省的7個廠家產品進行對比,沒發現與案犯使用的導火索相同的產品。

另一方面,專案組組織技術專家、法醫、理化技術、痕跡檢驗等專業人員共82人,對屍體、爆炸車輛和痕跡物證進行研究,對屍體進行屍檢,對爆炸中心、車輛爆炸時人員位置、炸藥種類、炸藥量、引爆方式等進行了全面分析,最後在公安部專家的指導下得出結論:
  • 爆炸中心位置:專案組根據橋面炸洞的情況推斷,炸藥是放在公交車地板上,而不是提前安放在大橋上的。對200多塊屍塊的檢查也進一步證實了推斷,16具屍體的上半身大多比較完整,但下肢都被炸碎了。
  • 專案組把241袋現場殘留物細細篩了一遍,沒有發現遙控引爆裝置的殘留物,警方推斷,引爆炸彈人一定就在公交車上。
  • 具體位置是:距離地表9釐米,距離車廂左壁52釐米、後壁102釐米,即被炸車倒數第二排單人座右下方。
  • 爆炸中心點屍體分析:通過對爆炸中心現場死者定位、炸點周圍4舉炸點最近損傷不為、程度進行分析,認定10號、11號兩具屍體裡炸點最近(胸部以下全部炸碎,在炸點兩側拋離得最遠);11號死者在爆炸瞬間處於半蹲狀態,並側身貼近爆炸裝置呈現引爆姿勢。故認定10號、11號有重大作案嫌疑,11號為引爆者。
(爆炸現場還原)
  • 炸藥種類、藥量、引爆方式:經過對爆炸中心殘留物進行硝酸根、銨離子、氯離子檢驗,認定爆炸案的炸藥系硝銨炸藥。根據法醫測量、現場模擬實驗和數據推算,現場炸藥量為10公斤。排除地板反射作用後,炸藥量定為8-9公斤。同時,沒有發現定時式遙控引爆裝置的殘留物,證明作案人在車上引爆,引爆方式為導火索。


最後,根據長堤旅社的入住記錄和現場身份證、以及兩具無人認領屍體等一系列情況,專案組認為,湯喜林和齊杏獻應該就是兩句無名屍體,他們死於作案過程中。專案組於是派30多名偵查員與2月18日、3月13日兩次赴江西調查。

令人震驚,湯喜林和齊杏獻竟然都還活著!

調查結果卻讓人大吃一驚。湯喜林和齊杏獻竟然都還活著!

專案組人員見到湯喜林後,湯喜林說他的身份證在1997年7月就在江西武寧的客運車上丟了。第二天專案組見到了齊杏獻。齊杏獻說他1997年8月在江西武寧罐頭廠打工時,把身份證借給了一個叫曹軍(身份不明)的人,曹軍之後告訴他,身份證丟了,賠了他50塊錢了事。

順著曹軍這個線索追蹤發現,曹軍與1998年1月5日在武寧縣玉明旅社打工期間,結識了同在此處打工的鄒昌力(男,27歲,武寧縣石門樓鎮鏡園村人),兩人遂成了莫逆之交。

專案組找到鄒昌力家,採集其母的血樣,2月25日,經過物證鑑定中心與現場10號屍體組織比對,確定10號屍體就是鄒昌力。

據鄒昌力的母親和未婚妻回憶,2月1號,曹軍來他們家,兩人吃花生,一粒花生掰兩半,你一半我一半......一根菸,兩人你抽一口我抽一口......睡覺呢,睡在一個被窩......

那麼,作案用的炸藥是哪來的呢?

原來,1997年,鄒昌力在武寧一家鎢礦採礦,負責“裝炮”和“放炮”,也就是爆炸技術。鄒昌力帶著曹軍到了之前工作的鎢礦,跟認識的管理員買了十公斤硝胺炸藥。

兩人2月8日同住武寧縣的玉明旅社,2月10日離開,曹軍聲稱去武漢打工。

這裡要交代一下鄒昌力的背景情況。

鄒昌力家境很差,準備到鄒道花家做上門女婿,但還沒辦結婚手續。1月29日,他酒後對未婚妻鄒道花說:“要是我氣傷了心,要死就不是我一個人,有好多人死,上火車上不去,就上汽車,炸死好多人。”1月31日,鄒昌力母親罵他:“你沒用,連自己老婆都看不住,鄒道花會跟別人結婚的。”鄒昌力聽後一天不吃飯不出門。

2月11日鄒道花給鄒昌力留了封信,勸他千萬不要做那件事。但是,顯然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同時,專案組在玉明旅社遺落的煙盒底部,提取到了與11號屍體一致的指紋,應該就是曹軍。真正的曹軍是誰,到現在都沒有確定。

至此,214爆炸案發生前的事情可以還原:

2月10號,曹軍與鄒昌力一起離開了江西老家,來到了武漢。2月13號下午4點,兩個人住進了長堤旅社,這裡離被炸的公交車車站很近,只有幾分鐘路程。案發前一個小時兩個人從旅社出來,拎著10公斤硝胺炸藥坐上了一路專線電車。

到此,214爆炸案宣告偵破。

從現在還原的資料看:曹軍和鄒昌力是一對同性戀人,為了殉情選擇情人節自殺。但這只是推測。

可憐,無辜的乘客成了他們殉情舉動的受害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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