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農民種植芹菜,卻把芹菜賣給了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是人之常情,你怎麼看?

生態鄉村


這種現象前些年很多,特別是當時政府鼓勵一些企業下鄉搞農業產業化訂單農業等經營活動帶領農戶闖市場。結果失敗者多,賠個鼻青臉腫,幾乎沒把農戶帶起來。其中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市場銷路好時農戶把產品私賣掉,銷路不好時把產品堆到公司去按合同要錢。也許將來機制、市場、人們都成熟了會好起來。


斯基88


記得前幾年在西瓜收貨季節,有收貨商交了1萬定金,定下村裡一家大致10萬斤西瓜。當初定價是0.6元一斤,交定金1萬,結果交完合同定金之後,西瓜天天落價……收購商不露面,電話上說來收,瓜農也不敢私下賣……問題是西瓜成熟了不能等,而且是露天西瓜,萬一下暴雨啥的……結果西瓜最後落價到0.25元一斤,收購商也沒來,村裡人的西瓜也錯過了止損的最佳時機,西瓜熟大了,最後0.2元一斤賣給了當地小販!後來吧,村裡人不籤合同賣蔬菜瓜果了。


這種事情並不常見,通常在比較高的利益面前,會出現的情況。而且有時候毀約方並不一定都是菜農,很多時候是另一方,通常在市場行情劇烈變化的時候,寧可不要定金,也不去收貨,往往坑了菜農。


1、菜農違約:這種情況通常在簽約合同以後,蔬菜價格猛漲,蔬菜供不應求,菜農為了現實利益,把合同蔬菜直接賣給出高價的菜販子。

2、收購商違約:簽訂合同的收購商不要定金,也不來收貨了。這種事情在蔬菜行情急劇下降的時候,村裡菜農遇到過這樣的問題。

這兩種情況我都見識過,說白了農產品違約成本比較低。因為這種簽約合同,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以現金做抵押,當利益超過違約金的時候,有一方往往違約。因為,很多這種“地頭簽約”,即便有很高的壓金,但是,往往伴隨著“利益”二字,這種簡單的簽約並不具備約束力——本質上說,因為農產品價格比較低,違約成本自然不高,只是雙方的一個信譽問題罷了。


三農的高度


這很正常,我們家鄉很多農民種植白菜,每年白菜還沒成熟的時候就有販子找來訂貨,都先付定錢的,農民相當吃了一顆定心丸,不怕菜賣不出去了,可到了上市的季節,有些販子急著要貨或者渠道不一樣價格比原來訂貨的販子出的價高一些這時農民會把菜賣給這個販子,在農民眼裡只有利益,沒有原則,這很正常,農民種地非常辛苦,誰不想多賣點錢呢?





土家人大聖


這個是非常現實的問題。說一句你可能不太愛聽的話,但這是實話。

第一,你高估了農民的契約精神。你雖然和他們簽署了合同,但由於菜販子出價比你高,在利益面前他們離你而去。你得到的是法理,失去的是利益。誰會介入呢!?

第二,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個事情有你自身的原因。試問,你既然敢籤合同,你的渠道肯定早已鋪設好了,菜販子能出的價格難道你會比他們的利潤少?只是可能比你預想的利潤低而已吧。

與其現在這樣,何不處理得儘量彼此都能夠接受的方案呢。記住,你走的是量。



肺魚探農


什麼人之常情,協議就是協議,合同就是合同,這與人情、常情是兩回事。協議約定的原因是為了給彼此、雙方一個保證,既然有一方毀約,那麼就直接按照合同履行即可,如果不履行那就起訴到法院解決,沒商量的餘地。

我就是農民,對農民的生活也算了解一些,但對於簽約種植這種方式,還真不是很瞭解,但基於我對合同的瞭解,個人認為既然簽訂了協議,那麼後續就必須按照協議來履行, 不然就要按照合同條款賠償人家的損失,誰跟我談“人之常情”,那就是道德綁架。

雖然,按照常理講,我們種植芹菜,肯定是要賣給出價高的菜販子的,這也是自由買賣的正常操作,但如果自己的芹菜已經跟別人簽約了,那麼也就是說芹菜雖然是由自己種植出來的,但歸屬權其實已經是別人的了,自己沒有自由買賣的權利和資格,如果自己把芹菜高價賣掉了,那麼就必須陪人家損失。

所以,如果我是這家企業,我不會看什麼面子、情誼的問題,我會直接要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畢竟如果芹菜的價格跌了,我還是需要原價收購的,那麼我就會損失。但現在價格好了,菜農又反悔,這就有些過分了,所以就事論事,僅這件事而言,我會毫不留情的起訴菜農。


新農志


簽約農民種植芹菜,卻把芹菜賣給了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是人之常情,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老祖宗教導我們誠信是立足之本,然而現實中很多人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而拋棄誠信。一些菜販子是如此、一些農民也是這樣,那麼簽約的精神哪裡去了。所以現在我把本文的題目拋出來,說:“簽約農民種植芹菜,然而農民卻把芹菜賣給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人之常情。”那麼如何看待這件事呢?李子來回答一下。

談起誠信,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新聞:由於今年疫情的原因,口罩突然最搶手的用品,然而很多老闆為了製造口罩,不惜花大本錢去搶購口罩機。而其中一老闆很早和一口罩機制造廠簽下了合同,並時刻蹲守在口罩機廠,等待這一設備建造完成。

但是好景不長,然而這老闆沒有想到的是,他辛辛苦苦等待的口罩機在建造好了以後卻不翼而飛。經過調查發現,該口罩機卻被口罩機廠的大股東給偷偷賣了,並且是高價給賣了。而老闆自然氣不打一處來,感覺被人給耍了,就狠狠的把顯示屏給砸了。

看到這裡我問一下:為了利益,口罩廠的契約精神又哪裡去了,縱使簽了合同,而某口罩機廠甘願賠償違約金,也不賣給這位老闆,都是為了當前的利益啊!

因此來說,小到高價賣給菜販子的農民,大到一些工廠老闆,在利益面前簽署的合約不過是一張白紙罷了。那麼這件事情該怎麼看呢?筆者認為出現這件事是有幾處不妥的。

第一,菜販子為什麼以最低的收購價格和農民們簽署合同呢?

從合同上來說,農民是違約的,如果打官司農民們是要賠償菜販子的損失的。但是我們逆向思考一下,為什麼農民要以市場價賣給外面的菜販子呢,這就牽扯到利益問題。而菜販子也是為了利益的足夠保證,才和農民們簽署合同的,並用一紙合同來約束農民。

但是對於農民來說,別人家的芹菜收購價更高,這菜販子是不是坑騙我們呢,為什麼不和外面的菜販子以同等的價格收購芹菜呢?所以從情理上來說現在菜販子也是有不妥之處的。


第二,農民的違約自然也是不對的。

既然簽了合同,自然要有契約精神,不然合同又是幹什麼的。但是很多人(包括一些農民和老闆)為了眼前的利益而毀約,而這樣自然也是不對的。而在這件事上,農民們自然違反了合同,就必須為自己的毀約行為給賠償的。所以來說,在涉及到合同問題上,農民和菜販子之間要好好的查看合同的內容才能進行簽約,而不是盲目的大手一揮,摁上手印就行了。而不看內容而摁手印的那個人必然就是吃虧的人。

綜上所述:

關於這個簽約農民種植芹菜的事情,農民和菜販子們自然有自己的道理,當然如果菜販子以外面相同的價格來收購芹菜自然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雖然來說農民們以毀約再先,可能還要賠償菜販子的損失,但是這也給農民們一個教訓,籤合同之前是要想好的,不要做了以後再後悔!


李子說農


簽約農民種植芹菜,卻把芹菜賣給了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是人之常情,你怎麼看?

短期買賣關係,和長期戰略合作關係,最大的不同就在於,追求一次得失,還是追求長期共同利益。雖然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是為了眼前的獲利,帶來了不僅僅是信用的喪失,更是後期機會的消亡。市場價格利好,芹菜賣給誰都能拿高價,那麼當市場行情不好的時候呢?誰來承擔為此造成的損失呢?這種追求一次高價,而隨意毀約的行為,無異於是屬於毫無遠見的短期行為。
很多地方,為了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發展,尤其是“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都是提前簽訂採購合同。一般而言,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約定種植要求以及收購的價格,有些是根據往年價格確定來年收購價,有些則是根據當年價格,具體確定成熟後的收購價。通過預先採購合同,對於雙方都是有利的行為,對於買方而言,可以確保產品質量、收購量;對於種植戶而言,可以確保種出來可以賣出去,還能確保價格有保障。


記得在很多年前,指尖村裡也做過類似的,那個時候村裡和外地販子,簽訂了種植和採購的合同,鼓動大家種植冬瓜。那一年,大家把很多土地都用來種冬瓜,希望以此發展“一村一品”,也提高農業經濟產值。本來約定好的收購時間和價格,沒想到商販爽約了,造成大家種的冬瓜沒人收,市場價格又低的離譜。沒得辦法,最後很多大冬瓜都用來餵豬了,指尖真心覺得很可惜。這個例子,雖然與題目正相反,但是道理相同,吃過苦頭的農民,來年都恢復種植糧食。
想想也是的,如果我是商販,我提前簽訂了採購合同,讓你按照我的方法,種植芹菜。本身是幫助農民,發展特色種植業,如果到了收購期,農戶擅自將芹菜賣給他人,先不說違反合同的問題,這樣的行為直接破壞兩者關係。以後的合作關係就此結束,芹菜再好都不會過來收購,農戶實際上是將種植風險擴大了。一旦這種行為成為風氣,當地芹菜發展幾乎就斷送了。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指尖三農


如今很多菜農都和一些合作社簽約,根據訂單種植蔬菜,這樣菜農朋友們可以旱澇保收,不用擔心蔬菜產量高買不出去的情況,但是什麼事情也沒有十全十美的,簽約種菜有好處也有弊端,弊端就是價格已經訂好了,菜農不能隨便提價。

題主的問題是簽約農民種植芹菜,農民卻把菜賣給了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是人之常情,其實一方面是因為利益關係,農民當然想賣更多的錢,這也是無可厚非,人之常情的事。但是農民卻忽視了一點,就是你已經和別人簽約了,有合同在,如果違反的合同規定,是要承擔責任的,同時你的信譽也一落千丈,以後誰還敢和你簽約。



小平覺得農民為了多賣錢把芹菜買給了菜販子,也可以說是人之常情,但是是在你沒有和別人簽約的情況下 。如果你已經和別人簽約了,儘量要履行合同規定,不僅關係到自身的信譽問題,弄不好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感謝閱讀,我是豫南小平,喜歡我的分享別忘了關注我哦!

豫南小平


你這屬於被“跳單”了,在農村地頭收菜經常會發生這種事情,現在農村的地頭再也不是過去“一口吐沫一個釘”的年代了,很多農民對於合同這種東西認識也比較淡薄,農民種地就是為了掙錢,誰給的錢多必定會賣給誰了,這個事情也沒法深究。

這個事情如果從道義方面講,確實是這位農民做錯了,你答應賣給我了,而且我們還簽了合約,價錢什麼都已經談好了,但你卻在別人給你更高的價格的時候不賣給我了,你想掙錢我理解,但你不能背信棄義的把我的利益置之不顧,所以這種沒有誠信的人以後是不會有人在繼續和他合作的。

如果從法律的層面講,你完全可以找律師進行起訴的,因為合同是法律承認的,而且都簽字畫押了,這就是一種契約精神,如果一旦有一方違約那麼就會受到法律保護的,現在很多收購商在收購別人的農作物的時候都會提前聯繫好貨車、聯繫好人力,如果真的給你造成損失,而賣菜的農民還不管,那麼你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種明眼的事,處理起來也比較方便。

以上就是對於這個事情的一些解決方法,如果你真的出現損失了,一定要找賣菜農民協商的,雖然農民是弱勢群體,但弱勢不是他們可以背信棄義的資本,因此,你一定要運用好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後祝你一切順利!!!


布衣小農人


簽約農民種植芹菜,卻把芹菜賣給了出價更高的菜販子,還說是人之常情,你怎麼看?

這樣的做法不是很合理,對於簽約的老闆來說損失很大的。

農民種植旱芹,已經事先和老闆簽訂了包地約定,這就說明農民種植芹菜的多少都是按照簽約合同來辦事。價格也是事先定好了的,因為這是看運氣,誰賺就看芹菜行情了。

但是,今年芹菜行情非常好,芹菜價格高,農民感覺簽約價格低了,於是賣給了出高價的蔬菜經銷商。

這說明了什麼?作為農民,是合同重要,還是錢重要?這兩個怎麼平衡。或者說,你去給農民講解什麼是合同,農民聽得進去嗎?做什麼事情都有風險,對於包地,都是有風險。價格便宜,你有虧本的風險,價格高。




農民做法是不對。當然,不是所有的農民都是這樣,大多數農民還是能夠遵守的。對於不遵守的農民,今年你可能多賺了,但是第二年,第三年還有人找你簽約種植嗎?

我是三六五平凡之路,請關注我,我們一起進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