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悍之風洶湧澎湃——妻妾爭鬥夾縫生存的北朝男性,徒留一聲嘆息

導語:風擺簷間馬,雨打響碧窗紗,枕剩衾寒沒亂煞。不著我題名兒罵,暗想他,暗想他,忒情雜,等來家,好生的歹鬥咱。我將那廝臉兒上不抓,耳輪兒揪罷,我問你昨夜宿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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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三番玉樓人》,通俗淺顯,卻寫盡風情,一方面讓人臆想這“他”去了哪裡,另一方面,把女子焦急等待亂煞心的情感表露無疑,等得心急了,邊罵邊思量,這死沒良心的不知道在哪兒鬼混,等他回來一定要跟他大吵一架。女子潑辣爽快的性格呼之欲出!但毫無疑問地,等待明天男子歸來,怕是要撓臉、揪耳朵、跪搓衣板、鍵盤了!

打就打吧,跪就跪吧,好在跪搓衣板是有傳統的。時間回到北朝時期,這時的女子潑辣不能叫辣,應該叫悍,對了,就是悍馬的悍。北朝(公元386年—公元581年)是中國歷史上與南朝同時代的北方王朝的總稱,其中包括了北魏、北齊、北周等數個王朝,北朝諸政權是由鮮卑族建立的,這是少數民族統治中國北方地區的重要歷史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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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北方地區幾經戰亂,社會動盪多變,多民族和多元文化彼此衝撞融合,使北朝成為一幀繁雜而獨特的歷史畫卷。其中,北朝女性的生活風貌是這幅畫卷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北朝婦女既以勇敢、獨立引人注目,又以“妒悍”留名史冊。

有一例子可說明問題。話說王晞是北齊重臣,孝昭帝在位時任太子太傅。王晞有一位悍妻,但一直沒有兒子,因為害怕,一直不敢納妾。因為要解決王晞的後嗣大事,貴為九五的皇帝就想著給王晞“賜妾”,但遭到王晞之妻的堅決反對。對此,王晞雖然感到痛心疾首,但再無計可施,孝昭帝也無可奈何,只好以笑置之。在古代,連傳宗接代的事都能阻撓,可以想象這悍妻的影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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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做男人不易,做北朝男人更不易。究其原因,這跟北朝的歷史成因、社會原因及鮮卑族原始社會風習的影響等有著很深的緣由。

一、突破“夫為妻綱”的藩籬,在世人潛意識裡,妻子可以名正言順的“檢校夫婿”

北朝婦女以妒悍歷史留名,這主要體現在管制夫婿上。眾所周知,漢民族的思想觀念歷來以是“夫為妻綱”,但北朝婦女卻經常突破這個藩籬,對丈夫嚴加管制。這種做法在北朝甚至被視為女人應盡的職責。如果丈夫淫逸亂行而妻子卻不管不問,就會被人嗤笑和責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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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北魏歷史上,北海王元詳的妃子劉氏就有此尷尬遭遇。據《魏書·北海王詳傳》記載:北海王元詳的妃子劉氏,是宋王劉昶的女兒,宋王劉昶是和平六年(465年)自宋降於北魏。然而,元詳對劉氏非但不待以妻禮,還與堂叔元燮的妃子高氏通姦,並私自娶高氏為妻。元詳因淫亂致罪,他母大怒,咬牙切齒的說:你自己妻妾成群,年輕貌美的很多,怎麼能夠與姓高的通姦呢,還因為這件事招來禍端,如若我見到姓高的,我就吃她的肉。

元詳母親的這番言行,充分展現出她強悍的性格特徵。不僅如此,元詳母親又仗責劉氏幾十下,對她說,你是個剛過門的媳婦,又是大家閨秀,我們兩家都是王,門當戶對,有什麼可害怕的呢,怎麼能不經常檢校你的丈夫呢,天下女人都是有嫉妒心的,唯獨你不嫉妒。

在元祥母親眼裡,劉氏是“大家女”,門戶亦與夫家“匹配”,本應該無所畏懼地“檢校夫婿”,但劉氏卻深受南朝風氣的影響,對丈夫百依百順,任其胡作非為。結果她因“不檢校夫婿”而被公婆杖罰,還被責罵“婦人皆妒也,獨不妒也!”可見,妒悍在北朝一些女性的思想意識中是合乎情理的,本身做這些事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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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北朝婦女的妒忌和強悍還表現在一些極端的事例中,比如殺奴婢、害孕嬰、毀容、謀殺親夫等。北魏的長孫稚是當朝的太傅並錄尚書事,可謂一時貴寵、達官顯貴,但是他娶的妻子羅氏妒忌心特別強,所以他隨顯貴卻不敢納妾。他老婆厲害到什麼程度呢。“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數四。”史載:羅氏懷疑僮侍中有與丈夫關係曖昧的,因此竟殺四人。

所謂上行下效。在這方面,北魏公主的行為更令人瞠目結舌。劉輝是宋王劉昶的兒子(又是劉昶家),娶了蘭陵長公主為妻。這公主是世宗的二姐,性嚴妒,嚴妒到什麼程度呢?當她得知劉輝私幸公主婢女而致其懷孕時,蘭陵長公主竟然笞殺孕婦、剖解胎兒、草實婢腹、橫陳裸屍,其妒悍之強烈、手段之酷烈令人駭然。

不僅公主如此妒悍,北朝百官之婦的妒悍程度也非比尋常。“後主皇后穆氏,名邪利,本斛律後從婢也。母名輕霄,本穆子倫婢也,轉入侍中宋欽道家,奸私而生後,莫知氏族,或雲後即欽道女子也。小字黃花,後字舍利。欽道婦妒,黥輕霄面為`宋'字。”黥面本是懲治罪人的一種刑罰,宋欽道的妻子懷疑丈夫與婢女輕霄奸私生女,而欽道又不敢承認,因此在輕霄臉上刺一“宋”字,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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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婦之下,無有完卵。這種因妒悍而殺人害人的行徑,表現出北朝婦女要求丈夫忠誠於夫妻關係的心理和行為均已達到極至。

二、妻妾之爭登上廟堂,但皇帝也難,妒悍之風一時瀰漫朝野

從歷史記載上看,北朝婦女的妒悍絕不是個別現象,而是已形成了一種社會風氣。因為,北朝上自皇室,下至普通官員百姓,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這種風氣的影響。孝文帝就曾為此落下一聲嘆息:“婦人妒防,雖王者亦不能免,況士庶乎?”孝文帝之所以有此一嘆,是因為他對當時婦女的妒悍有切身體會。

據《魏書》記載:孝文帝與幽皇后很是恩愛,以至“專寢當夕,宮人稀復進見”,但事實真相卻遠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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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史料記載,孝文帝不是專情於幽皇后,而是幽皇后“妒防”所致,她不允許其他女人靠近孝文帝。幽皇后為了在內宮徹底控制住孝文帝,天天與孝文帝形影不離,夜夜笙歌陪寢,千方百計限制孝文帝寵幸其他嬪妃。孝文帝被看管得嚴嚴實實,毫無偷嘴機會,只得自嘲:“女人愛老公,才會嫉妒防範嘛!”貴為皇帝的孝文帝對皇后妒悍也無可奈何,遑論他人!由此也可略知,北朝婦女的妒悍之風已瀰漫朝野。

在北朝,受婦女妒悍風氣的影響,有時甚至連皇帝的子嗣也難逃一死。

北魏宣武帝就有這樣的遭遇。宣武帝的皇后高氏,是文昭皇后的侄女,後拜為皇后,甚見禮重。高氏這個人也是悍婦一枚,她“性妒忌,宮人希得進御”。皇后高氏為擅專寵,極力阻止宣武帝寵幸妃嬪,如果有妃嬪誕育皇子,她絕難容忍,想方設法給弄死。等到宣武帝娶了當朝司徒胡國珍的胡氏女兒後,很是寵愛。但胡國珍一家卻是終日提心吊膽,時常祈福,皆願生公主,不願生皇子。高氏卻說:天子豈可獨無兒子,何緣畏一身之死,而令皇家不育冢嫡乎?後來,高氏果然給宣武帝生下一龍子,即是後來的肅宗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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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以前“頻喪皇子”,宣武帝對高氏的兒子極為重視,“自以春秋長矣,深加慎護,為擇乳保皆取良家宜子者。養於別宮,皇后及充華嬪皆莫得而撫視焉”。這明顯是為了防範高皇后下毒手。對此,史書也記載“世宗暮年,高後悍忌,夫人嬪御有至帝崩不蒙侍接者。由是在洛二世,二十餘年,皇子全育者,惟肅宗而已。”二十年來,能存活下來的皇子,只有肅宗一人而已。

時間來到北齊,婦女的妒悍風氣更為盛行。平秦王高歸彥的妻子是東魏上黨王元天穆的女兒,她“甚嬌妒”,對丈夫“放縱好聲色”非常不滿,以致於“數忿事”。高歸彥實在無法忍受妻子對他淫佚放縱的約束,就請求文宣帝讓他與妒妻離婚,不料,文宣帝卻將此事擱置未理。

離婚官司能上升到皇帝決策的高度,這在歷史上也不多見,但這類家事即使皇帝出面,有時也未必能圓滿解決。

《北齊書》中有官員給皇帝的奏表記載,奏表如下:婦人多幸,生逢今世,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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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表中“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的說法肯定有些誇張,因為北齊妻妾成群的家庭並不少見。但官員對婦女妒悍之風的認識卻值得注意。奏表明確指出,妒悍風氣的形成,是相互傳授、彼此習染的結果,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這表明,北朝許多女性已經公然拋棄了漢制中“三從四德”的教誨,而是以“制夫”和“能妒”做為女性必備的品質和德行。婦女“妒忌”的危害不僅影響孩子健康成長,還會使男人命犯野花,因此希望朝廷能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杜絕婦女的妒悍行為,以恢復並保障男性納妾的常態。從實質上說,這奏表無非是為當權的男性爭取納妾特權和淫逸自由,按理說,這應該得到權貴們的積極支持,但奇怪的是,皇帝將其諫議交付大臣審議,結果卻說法各異,不一而足。朝臣們未能就此事達成一致意見,這正說明北朝婦女的妒悍風氣已瀰漫朝野,得到社會上大多數人潛意識裡的認可,這遠非強制性的措施所能遏止。

三、妒悍之風氣如此嚴重,究其原因,還要從鮮卑族的歷史遺風說起

眾所周知,鮮卑族是繼匈奴之後在蒙古高原崛起的古代遊牧民族,在統治中原前,還沒有完全接收漢化思想,馬背上的生活賦予了女性更粗獷的性格特徵。入主中原後,鮮卑族的歷史發展進程雖然很快,但來自民族最原始社會的風俗習氣仍不可避免地有所遺存,她們的妒悍之風就是最原始遺風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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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主要有兩個層面:一是在婚姻關係中,鮮卑婦女一般居於主導地位;二是鮮卑族本來就沒有納妾的風俗

首先,北朝時期,婦女的財產地位也決定了其主導地位。當時,男子娶妻和女子嫁夫都所費不貲。女子出嫁時,不管是富裕的家庭還是普通的平民之家,父母兄長都會盡其所能為女兒備辦一份較為豐厚的嫁妝。對於父母陪送的妝奩,女子擁有絕對的支配權,其他人不容許隨便 染指,這是長期以來形成的約定俗成的習慣法。

當時還以法令的形式確定了鮮卑族女性的離婚自由權,女性主動提出離婚是正常的。

《魏書高祖紀》中有記載:“詔曰:數州災水,饑饉薦臻,致有賣鬻男女者 所親,雖聘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這亦離之。”

從頒佈的法令可以看出女性擁有一定的離婚自由權,同時這也為女性再嫁提供了保障。

這些事例說明,女性在北朝時期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家庭主導地位,這為喚醒女性的獨立自主意識提供了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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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從原始遺風的角度來看,鮮卑族本來就沒有納妾的制度。

據《魏書·皇后列傳》記載:“魏氏王業之兆雖始於神元,至於昭成之前,世崇儉質,妃嬙嬪御,率多闕焉,惟以次第為稱。而章、平、思、昭、穆、惠、煬、烈八帝,妃後無聞。”從史料來看,神元至昭成帝前,凡歷四帝,幾無妃嬙嬪御。神元前的八帝應無固定的配偶,因為既知八帝,卻不知道其妃後,這與鮮卑族尊崇女性的歷史事實相悖。

據此可推知,神元時,鮮卑族的婚姻形態仍處於群婚向對偶婚過渡的時期,並未出現納妾現象。

既然鮮卑族原無納妾習俗,那麼當鮮卑進入中原後,在仿行漢族納妾制度的過程中,突然有了三妻四妾之分,它必然會引起妻族和母族的強烈抵制,讓北朝婦女妒悍之風來的更加迅猛、火爆,這是北朝女性妒悍之風形成的重要歷史源頭。

第三,魏晉以來社會風氣逐步演變。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儒家思想成為規範人們社會行為的基本準則。具體表現在婚姻關係上,就是女性的地位越來越低,像“三從四德”這樣的許多制度性的枷鎖捆縛住了女性的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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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漢末以來,社會變亂迭起,儒學日益衰微,束縛女性的各種禮制被不斷淡化。這使一些女性獨立自主的本性逐漸得以展現,妒悍即是這種本性的一種畸變。這種風氣蔓延到北朝後,經草原民族原始遺風的影響,在更廣闊的範圍內流行開來,致使越來越多的漢人家庭也受到浸染,助長了妒悍風氣的盛行。

永嘉亂後,由於北方少數民族紛紛入主中原,五胡之風氣快速浸入內地,它和漢地日益瘠薄的世風合流後,使北方社會風氣更為混雜淆亂。而五胡十六國時期,少數民族更以空前的規模湧入中原地區,並一直延續至北朝。北方草原民族源源不斷地徙入傳統的農耕地區,其社會風習對儒學的禮教規範無疑形成巨大的衝擊。可以說,北朝時期女性妒悍之風的盛行,早在魏晉時期就已有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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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男人多妻和貴嫡賤庶是北朝的社會現實。男性多妻是古代的一大特色,特別是在北朝,享受奢靡之風日盛。往往一個家庭內,會娶幾名妻子和多名侍妾,老婆多則孩子多,人多則各種家庭矛盾就多,因此,嫡庶妻子之間的爭競,嫡庶兒女之間的糾紛,往往會引發激烈的家庭衝突。這也是北朝婦女養成妒悍習氣的重要原因。

有例為證。

據《魏書·酷吏列傳》記載:“初,洪之微時,妻張氏助洪之經營資產,自貧至貴,多所補益,有男女幾十人。洪之後得劉氏,劉芳從妹。洪之欽重,而疏薄張氏,為兩宅別居,偏厚劉室。由是二妻妒競,互相訟詛,兩宅母子,往來如仇。”這則事例中涉及辨別嫡庶的問題,李洪之貧賤時娶張氏為妻,顯達後再娶劉氏為妻。前者是先娶,後者是望族,難定嫡庶。二妻又各有子女,雖然別宅而居,但彼此妒忌、紛爭,猶如仇家。


這些事例說明,男性多妻的現象在北朝並非個例。但問題是,與傳統的妻妾制度不同,這種多妻現象卻無嚴格的等級規範,如上述史料中,諸妻只以長、次區別,未見以嫡庶分其高下。這就與漢制不同,若按漢制,先娶者為妻,後納者為妾,當無疑義。但在北魏,僅僅由於門第相當,前妻和後妻難分正側,因此造成襲爵時嗣子無定的困局,給女子妒悍之風的形成提供了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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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北朝時期女人妒悍是突出的社會現象。究其原因,這是我國古代,較先進的漢文化與較原始的少數民族文化在碰撞交融的過程中,產生的一種錯綜複雜的社會文化形態,它直接或間接導致北朝婦女妒悍風氣的流行。以古鑑今,家庭和睦,舉案齊眉才是應有之道。一個人的心不是靠搶奪和抓住就能留下,而是一顆心走向另一顆心。夫妻關係如果只剩下了控制和捆綁,再好的感情也會被消磨殆盡。好的夫妻關係,沒有期待,各自強大,這樣才能創造精彩。

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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