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說從有房者手裡掏錢繳房產稅很困難。這時徵稅的"強制性"不見了,為什麼?

一金池


國民黨也提出過平均地權的政治綱領,但是根本沒有動力和能力實行,國民黨的階級基礎,在農村是鄉紳地主階級,在城市是官僚資產階級,這些人怎麼可能會平均自己的地權,共產黨是打土豪,分田地,無數人人頭落地,血流成河才實現了農村的平均地權!所以要想分田地,前提必須是打土豪,想分地主的土地,必須是把地主打趴下,甚至要了地主的小命!同樣,徵房產稅,就是城市土地的平權,這個靠辯論是解決不了的,只有靠鐵和血,不打倒趴在城市土地上吸血的寄生階層,城市平均地權就是空想,這個一樣是一個無數人人頭落地,血流成河的過程,只有新興的政治勢力能完成這種歷史使命了


用戶用舍由時


有專家說從有房者手裡掏錢繳房產稅很困難。這時徵稅的"強制性"不見了,為什麼?

開徵房產稅說了多年,仍然進展不大,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許多現實問題沒法解決。

首先,就是共識問題。

開徵房產稅,可不是一件小事,關係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對於無房者或房子條件不好者來說,當然是希望開徵房產稅,覺得這樣才是公平的。而對於有房者來說,開徵房產稅是在增加他們的負擔,當然不會樂意。這樣的看法幾乎就是對立的,難以達成有效共識。

其次,就是目的問題。

至今為止,關於房產稅徵收的目的是什麼?還是比較模糊或者說是曖昧的。照理說,一項關乎民生的稅收,當然要於民有利。那麼就房產稅而言,如何於民有利,當然就得起到穩定或降房價之功效,否則是難以得到民眾支持或擁護的。

現在提的最多的幾乎就是為了解決地方收入問題,如此之目的,怎麼能行?所以,只有以解決房價為目的,才是正道,不僅解決了民生問題,還能促進經濟向健康方向發展,逐步由脫虛向實,大力發展實體經濟。

再次,就是財富問題。

改革開放幾十年,人們最大的變化就是財富增加了,雖然貧富差距仍然存在,但是不少中產階層靠著自己的努力,積累了不少財富。其中有大部分財富都是集於房子,有的不只一套,還有多套,因為沒有更多可靠的投資產品。如果貿然開徵房產稅,當然會影響到中產階層的財富問題,不得不慎重對待。

最後,就是能量問題。

就眼下來看,有房者的能量是比較大的,也是不能忽視的。雖然強制可以解決問題,但如果處理不好,於經濟、社會的影響,也是難以想象的。


碧翰烽



日子總會一天天好起來


房產稅推出難,並非是因為從有房者手中掏錢困難,關鍵是要解決稅負公平、普適、避免重複納稅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就沒有辦法開徵,強制推行必然不得人心,恐怕也難以實現。

1、公平性問題

我國的土地實行的是城鄉二元化管理體制,城市的土地屬於國有,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購買的房產既包括了房屋本身,也包括土地使用權,前者屬於個人財產性質,而土地使用權不具有個人財產屬性。由於房產稅屬於財產稅,所以只能對房屋徵收,而不應該涵蓋土地使用權。從這方面來說,徵收房產稅應將房屋所有者支付的土地使用成本扣除。但是,這件事做起來恐怕沒那麼容易。另一方面,由於歷史的原因,國內住房用地情況複雜,不同的房屋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成本並不相同,比如房改房的土地屬於劃撥性質,產權人沒有支付土地使用費用;安居房、解困房、經適房、安置房、集資合建房、共有產權房等,在用地稅收方面都享受了優惠政策,用地成本較低;此外,土地出讓年限也不一致,有長有短,產權人承擔的用地成本也不相同。所以,納稅的前提是用地條件要公平。

2、普適性問題

所謂普適性,指的是要對所有的房屋產權人平等徵收房產稅。人均居住面積相同,納稅標準應該一致。這就涉及到小產權房的問題。根據媒體報道,全國的小產權房保守估計也有幾千萬套。由於這些小產權房的購買者不具有財產所有者的合法身份,因此,也就無法徵收房產稅,否則,就等於承認其合法化了。但是不徵收,顯然對商品房的產權人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可能就會激化矛盾。所以,開徵房產稅之前,必須解決小產權房的合法化問題。

3、避免重複徵稅問題

前面提到了土地使用成本問題,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各項稅費,這些稅費最終都是由產權人買單,顯然,產權人不應該再次就這一塊支付額外的稅,否則,就加重了產權人的稅負。

總之,房產稅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條件不成熟,就不宜強行推出,必須考慮的人民群眾的接受程度。


小豬房論


房產稅本來在法理上就講不通,或者說是我們表述的房產稅到底是房產的稅收還是房地產的稅收。

房地產是由房屋和土地兩部分組成,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會增值,房屋會貶值。

一線城市的房屋造價和十八線縣城的房屋造價沒有太大的區別,價格差距主要在於土地價值。

我們現在的政策是土地是國家的,我們買房時支付了70年的租金,房屋的產權是自己的。

那麼,需要解決的問題是:

我們要收的是房產稅還是房地產稅?

如果是房產稅,房屋如何估價?折舊如何計算?

如果地產也要收稅,那就意味著承租方需要承擔稅收,而產權人不需要支付稅收,那整個租賃稅收體系需要做原則性變動。

房產稅一直難以出臺,可能法理上是一個大的障礙。


atalent


房產稅遲遲不能出臺,主要原因是受制於“房產不能出現大跌"的擔憂。

一旦房產稅落地,房產出現大跌是大概率事件。

房產一旦大幅下跌,一場由房地產引起的金融風暴必將席捲全國,進而出現大量失業,社會進入動盪,弄不好會面臨亡黨亡國的危險。

當然,從法理上來講,徵收房地產稅也面臨著法律支持的問題,但這決不是房產稅遲遲不能出臺的主要原因。

房產大漲必民怨大起,房產大跌必金融崩盤。大漲大跌都是不能被接受的。一定程度上講,大漲就如水庫漲水,雖有危害,做只要處理得當,亦屬可控。而大跌就如水庫決堤,其危害實不可控。


風雨去後是彩虹


收繳房地產稅,的確是一件極其複雜的“工程”。

今年春天去天津郊外薊縣旅遊,住宿在了農家院,五輛車30多人住在了一家,可見農家院的規模不小吧。

我心中曾暗想,如果開徵房地產稅,無論是按套還是按面積徵收,這戶農家接受的了嗎?還暫且不考慮按照商業面積徵收,就單純這房產的規模,怎麼去實行“優惠政策”?恐怕也是一筆天文數字!

房地產稅面向的是全國有房階級,又應該“一個也不能少”,政策肯定一視同仁。 哈哈😄 難題呀!


藍天白雲176238431


先談房產稅。實事求是的說,中國確實不適合開徵這個稅種。原因很簡單,房產稅本質上是對土地徵稅。中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度,所有土地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私人不佔有土地。中國房屋產權實際上指的是對房屋建築結構的所有權以及相應土地的長期租賃權。按中國法律規定,不同類型的建築物,土地租賃時間是不一樣的。住宅為70年,公寓是50年,商住混合樓也是50年。中國的房屋價格實際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購買的建築物,另外一部分是長期土地使用租金。西方國家開徵房產稅是因為推行土地私有制度。中國沒有這個制度基礎,推行房產稅,從經濟基礎上來看就是不合理的。原則上講,開徵房產稅應當是對土地所有者徵稅,但實際上國家是真正意義上土地的最終所有者,那這樣的稅收就毫無意義。

其次,再看對於租金徵稅是否合理。本質上說,對於租金收入當然可以進行徵稅,但問題在於房屋購買人實際上是租金的支付方,而不是租金的獲得者,國家是真正意義上的租金收益者。如果對於房屋購買人徵稅顯然也毫無道理,反過來說也不可能對國家的租金收入徵稅。

再次,打擊囤房炒房可以多個手段入手,就房產稅本身來說不是一個合適的手段。單靠稅收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不否定稅收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發揮作用。打擊囤房可以考慮徵收空置稅。也就是自己不居住也不出租的,可以考慮徵收一定的稅。租金的收入可以徵收個人所得稅,此外還可以規定租金收入達到一定限額之後額外徵收附加稅。這樣就可以使得他們無論出租與否,都需要負擔一筆不小的稅收支出。賣房獲益的時候加徵資本利得稅。最關鍵的是要推動全國房屋信息統一登記系統的建立。這才是打擊囤房炒房的關鍵。

最後,針對房屋徵稅的難度其實並不像有些人所設想的那麼大。很實在的說,針對房屋徵稅可能是相對來說比較簡單的一種對資產的徵稅。原因很簡單,房屋作為不動產,必須以登記作為產權依據。如果欠繳稅款達到一定程度,政府可以直接取消登記,從而迫使產權人補繳稅款或者強制拍賣清理的方式,徵收稅款。從西方國家的徵稅方式和效果來看,對房產徵稅運作非常成熟,不存在特別大的障礙。


用戶4325101516


有專家還說不徵稅

專家的角度現在認同度很低,敢說真話,為底層發聲的很少。曾經的任澤平提出了很多富有預見性的論述,現在進入恆大了,發言也會考慮立場了。

房地產稅說了好多年了,一直沒有開徵,確實有開徵的阻力,既要考慮當前的經濟形勢,也要考慮立法的節奏,更要考慮有房者的訴求。阻力很大,徵收房地產稅還會加快推進嗎?

這裡的感受是還會加快推進,最多明年出結果。

-、經濟需要轉型,以華為為領軍的科技企業正在呈現無比巨大的活力,科技第一的美國已經害怕,無所不用的手段想阻礙華為的成長。經濟的轉型,企業就必須高質量發展,愈發重視科技帶來的變化,房地產的老路很難持續,也不符合競爭的需求。

二、上面說了考慮有房的訴求,也要考慮沒房的訴求,當一個月3000工資,一萬房價的時候,其實很大的一部分人還是買不起,對於8090這代人,人口基數大,結婚生育期已經很集中,結婚率,出生率,直接影響到未來的人口數量和結構,高房價導致的弊端愈發明顯,住房不炒,住的起將成為趨勢。

三、合理平衡財富差距,現在的財富集中房子上面,幾乎有房者是比較富裕的一批,多房者,炒房客財富積累更多,房產資源佔用較多,付出的卻少,背後的原因還是炒房成本太低。不勞而獲,一勞永逸的房地產造富時代將會過去。

四、財政收入趨向合理,為中小企業減稅,可激發企業的活力,減少個人所得稅,可激發工作者激情,就業適當起來,員工有獲得感。向多房者開徵稅收,合理彌補財政稅收。

相比國外的房地產稅來說,國內開徵房地產稅應加快推進,年輕人結婚率,生育意願被高房價壓制了,出生率已經很低。這批人8090急切需要結婚和生育,而高房價是擺在他們面前的最大一個坎,一面是利益,一面是未來。最後,炒房總會成為一個過去,只是看什麼時候了,只要稅收立法完成,徵收就不會有難度了。


南城水魚


其實,現在所謂房地產提出徵收新房產稅的提法已經失去了意義,在新冠病毒防疫的大背景下,連舊房產稅都應該面臨降低或者免除的問題。

從人性來分析,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為什麼人們想出明顯帶有懲罰性質的新房產稅,就是因為人們覺得房價上漲過快,影響了自己的購買能力或者購買慾望。

稅收的功能按照通俗的說法有“劫富濟貧”的意思在裡面,在經濟上揚的時候應該“劫富”,在經濟下行的時候則應該“濟貧”,這樣,才符合權利義務相對應的規律。

現在突如其來的新冠病毒,已經打斷了開徵新房產稅的契機,土地出讓金已失去了最佳的“費改稅”契機,這個時候經濟情況並不明朗,最穩妥的處置方法應該是“無為而治”,才是最佳選擇。

而現在百業蕭條,經濟的短暫下行是大勢所趨,世界經濟短期內都應該短暫下挫,雖然戰疫之後,今年後期經濟仍然會上揚,房地產肯定會像5.12地震後價格盤整,那麼新房產稅的想法都會無所質疑的將會淡忘,而且為了提振相關業者的信心,進一步免除或者降低舊房產稅才應該是大勢所趨,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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