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工程師佔用公司100餘臺服務器“挖礦”,被判3年

在比特幣大漲期間,安某動了歪腦筋,開始佔用公司的服務器“挖幣”。從2018年1月到5月,安某控制了約200臺服務器,挖取比特幣、門羅畢等虛擬貨幣,並出售獲益10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8月,安某正式被逮捕,並向民警交代了其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務器的事實。2019年1月4日,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公開審理認為,被告人安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處罰1萬1千元,之前違法所得利益10萬元予以沒收。

在一審過後,安某以鑑定意見不夠準確,不能因為其編寫的挖礦程序在服務器中存在創建目錄、刪除目錄的行為就認為其行為屬於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其承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但認為該行為不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為理由,申請上訴。

2020年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明確結果為終審裁定。

事件還原,安某是如何借用職務之便,為自己牟利呢?又怎麼漏出了馬腳?

2016年10月,安某入職百度公司,在百度搜索運維部擔任工程師,主要負責將研發部門研發出來的程序發佈在百度公司服務器上,並對服務器運行進行維護。

2018年1月,安某使用公司發給其的蘋果電腦上的iterm軟件操作可以控制所有服務器的中控機,然後通過中控機上傳挖礦腳本,並通過iterm軟件發出批量下載指令,讓200餘臺服務器下載了挖礦腳本。挖礦腳本可以把百度公司的運算資源上傳到哈希網站,哈希網站通過其上傳的運算資源挖取門羅幣,最後根據其上傳運算資源的多少,以比特幣的方式向其結算。

安某從哈希網站將比特幣提現到otcbtc.com網站,然後通過這個網站將比特幣賣了約10萬元人民幣,然後買其比特幣的人將錢轉到了個人的支付寶賬戶裡。目前在哈希網站的錢包裡,其還存有約1.44個比特幣,在otcbtc.com網站裡還存有大概1.5個比特幣。

2018年6月,公司通過安全管理監控系統發現大量服務器存在異常,執行了挖礦程序,佔用了服務器的運算資源。於是,公司通過調取後臺操作日誌,發現操作人是安某。

2018年7月,北京神州綠盟科技公司對百度大量服務器挖幣事件進行排查,發現百度公司內部服務器確實存在挖幣行為。

同時,北京信諾司法鑑定所接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雙榆樹派出所委託,於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期間,對雙榆樹派出所提交的一張送檢光盤內存儲的數據進行了鑑定,提取出名稱為“miner.tar.gz”的壓縮文件1個,對該文件進行解壓縮,在“miner\\woker\\tmp\\”提取出名稱為“java_4u3”的腳本文件1個;經分析,該腳本文件基於linux系統下運行;通過分析“java_4u3”腳本文件,該文件在運行的計算機自動執行解壓縮、創建目錄、刪除目錄、自動連接代理進行網絡交換,可以認定該腳本文件對計算機進行了非法控制,並佔用計算機硬件及網絡資源。

百度公司是禁止從事此類活動的,因為挖礦軟件會佔用服務器的運算資源,從而導致系統運行速度變慢。安某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應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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