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确认了十几年的劳动关系,要补社保,以前给自己发工资是发现金,我给不了工资表怎么办?

用户244360086972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当发生劳动争议需要仲裁时,双方都有举证责任。



如果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如果双方未鉴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确认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补缴;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补缴社保挡次的依据;因此必须提供劳动者的真实工资收入,才能确定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挡次。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捉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依照此规定,员工工资表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有些单位是用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根本就没有给员工发放工资条;即使员工签名领取工资,员工工资花名册也是由用人单位保管。



用人单位所掌握和管理员工的挡案、员工工资花名册及员工工资支付记录等,都属于用人单位的文件;这些材料普通员工是不可能掌握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需要仲裁裁决时,员工的工资表,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举证的,按照同岗位最高标准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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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河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这种没有证据的情况需要你提出主张由企业去举证。

一般的民法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对等的,因此立法者为保护弱者在劳动法中规定有“劳动者主张,企业举证”的证据倒置原则。

你可以在仲裁中,向仲裁庭说明你的薪酬发放详细数量情况,要求仲裁庭向企业提出要求,由企业提交工资发放给你的签名表单。

如果你提出的工资数量巨大,企业或许会担心劳动仲裁庭就按照你提出的工资数量来裁决,他们会按照实际情况拿出有你签名的工资表交给仲裁庭作为证据的。

如果企业不能够提供工资发放签收单,仲裁庭有可能按照你声称的工资数量来裁决,也有可能双方都不能够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决。你要尽力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情况。

祝你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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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辉讲师


这个问题大的思路方法出来了,执行就没有多少问题了,楼主也勿须担心,公司的发是现金,也影响不了你的权益,首先,劳动仲裁肯定要跟你确认你的工资范围,只要你不是太出格的数额,公司方面要不肯定要不否定,肯定就不讨论了,否定的话,根据举证倒置原则,是需要公司拿出证据工资条来,如果工资条没有,那是企业的问题了,所以只要员工说出的工资数额符合市场行情,多少一点问题不大,有工资条更易确认。

还有就是,每个地方的社保,政策不一样,是有几档购买的,例如深圳,社保这一块就分为三档,非深圳户口可以买一二三档,深户只能买最高的一档,当然,选择高档的,个人缴费肯定要高一点,双向的。

出外务工的劳动者,必须记得几件事,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劳动合同,工资条(包括银行流水),工牌,录用通知书,员工登记表等,空白的劳动合同不要随便签,宁愿不上班也不要乱签,别怕到时候被公司卖了还帮公司数钱,加班上班工时(考勤卡)表也有亲笔签认,任何涉及到签字的地方,都必须看仔细,遇到问题,看完劳动合同法找下方法或百度,不要太急于求成,没有前期深思熟虑的计划,不要随便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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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天下


劳动仲裁已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就不需要你操办了,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会帮你补缴的。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现在审核得越来越严格了,大多数地区是不允许个人补缴的,但单位可以。因为一直以来,总有些单位以那样或那样的理由不给员工上社保,或者单位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员工社保未缴、迟缴、少缴或断缴。如果连这些情况也不允许补缴,势必伤害的是员工的利益。为了维护员工的利益,所以人社部门对单位补缴的门一直是敞开的。单位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为员工补缴社保。同时为了避免补缴的随意性,避免有些人钻空子,所以规定单位申请为员工补缴社保时,必须按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交各种原始材料,并且对2011年7月以后的补缴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规定,滞纳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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