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因杀人入狱,却每年能在狱中捞几百两银子,让他出狱他都不肯

坐牢肯定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想的事情,但是在康熙时期就有这样一个人,还能够在监狱中捞出几百两银子。江南就有这样一个人“方苞”在《南山集》事件爆发的时候,方苞被诛连而下放到江宁县监狱,后来又被押解京城监狱,定为死刑,在监狱中写下了在监狱中的见闻。

在清朝的时期,监狱中有一种死法叫做“庾毙”,其实这种死法就是犯人在监狱中病死,对于这种死法官府是没有任何的责任。张极馨在山西当知府的期间就曾写下山西省每年“庾毙”不下一两千人,这种死亡率和清朝监狱中的环境有关系。

此人因杀人入狱,却每年能在狱中捞几百两银子,让他出狱他都不肯


但是归根结底就是清朝时期监狱的管理者的权力恶性膨胀所导致的,大家都知道看守监狱的差役本来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但是在监狱中却可以横行霸道。在监狱中狱吏的随手就可以决定犯人的生死,方苞在监牢里面呆久了以后就发现,在囚犯中也分贫富贵贱,在监狱中如果没有交出足够的钱就会当做死囚对待,在对待死囚的时候给了钱也有区分,同样是死刑,给了钱就可以一次断气,没有给钱就留一口气再来一次,如果是你你选择是前者还是后者。

方苞还写了这样一个事情,在监狱中行刑也是有区别的,同案的三个人,在行刑的时候这三个人给了行刑的狱吏,一个人病了一个月,另一个人过了一个吧半月伤好了,还有一个人,就在当晚就和往常一样。

此人因杀人入狱,却每年能在狱中捞几百两银子,让他出狱他都不肯


更有趣的是在监狱中更有不乏和狱吏狼狈为奸的囚徒,但囚徒和狱吏狼狈为奸以后,囚徒也从“鱼肉”变为了“刀俎”。能够做这些事情的人一般称为牢头,方苞就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因为杀人进入监狱,在监狱里面每年能够捞到几百两银子。却在之后,大赦天下的时候,而出狱。这个人在离开监狱几个月之后又替同乡的一个顶罪回到监狱之中。

此人因杀人入狱,却每年能在狱中捞几百两银子,让他出狱他都不肯


若非了解牢头在监狱中的地位能够收获的金钱,所有的人怕是都会以为他坐牢坐儍了。可以说是监狱这种地方自古以来就是被黑暗所笼罩的,正是因为这种刀俎的格局,更是让监狱成为了人间炼狱。无论是从新建立一个管理更加有力的监狱还是,改善生存的希望。如果没有规范这个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只会让监狱更加的黑暗。

此人因杀人入狱,却每年能在狱中捞几百两银子,让他出狱他都不肯


方苞在监狱中的两年,坚持完成自己的著作,最终在监狱中完成了《礼记析疑》和《丧礼或问》两书。后来在重臣李光的全力的营救之下,终于使得康熙皇帝御笔亲批写下“方苞学问天下不闻”于是方苞被免除所有的罪责,离开了监狱。并且让方苞进入康熙皇帝的南书房作为皇帝的文学侍从,在康熙六十一年的时候,方苞在充武英殿担任修书总裁。

方苞在监狱中写下的《狱中杂记》,详细的记录清朝监狱中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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