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坐牢肯定是任何一個人都不想的事情,但是在康熙時期就有這樣一個人,還能夠在監獄中撈出幾百兩銀子。江南就有這樣一個人“方苞”在《南山集》事件爆發的時候,方苞被誅連而下放到江寧縣監獄,後來又被押解京城監獄,定為死刑,在監獄中寫下了在監獄中的見聞。

在清朝的時期,監獄中有一種死法叫做“庾斃”,其實這種死法就是犯人在監獄中病死,對於這種死法官府是沒有任何的責任。張極馨在山西當知府的期間就曾寫下山西省每年“庾斃”不下一兩千人,這種死亡率和清朝監獄中的環境有關係。

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但是歸根結底就是清朝時期監獄的管理者的權力惡性膨脹所導致的,大家都知道看守監獄的差役本來就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但是在監獄中卻可以橫行霸道。在監獄中獄吏的隨手就可以決定犯人的生死,方苞在監牢裡面呆久了以後就發現,在囚犯中也分貧富貴賤,在監獄中如果沒有交出足夠的錢就會當做死囚對待,在對待死囚的時候給了錢也有區分,同樣是死刑,給了錢就可以一次斷氣,沒有給錢就留一口氣再來一次,如果是你你選擇是前者還是後者。

方苞還寫了這樣一個事情,在監獄中行刑也是有區別的,同案的三個人,在行刑的時候這三個人給了行刑的獄吏,一個人病了一個月,另一個人過了一個吧半月傷好了,還有一個人,就在當晚就和往常一樣。

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更有趣的是在監獄中更有不乏和獄吏狼狽為奸的囚徒,但囚徒和獄吏狼狽為奸以後,囚徒也從“魚肉”變為了“刀俎”。能夠做這些事情的人一般稱為牢頭,方苞就寫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因為殺人進入監獄,在監獄裡面每年能夠撈到幾百兩銀子。卻在之後,大赦天下的時候,而出獄。這個人在離開監獄幾個月之後又替同鄉的一個頂罪回到監獄之中。

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若非瞭解牢頭在監獄中的地位能夠收穫的金錢,所有的人怕是都會以為他坐牢坐儍了。可以說是監獄這種地方自古以來就是被黑暗所籠罩的,正是因為這種刀俎的格局,更是讓監獄成為了人間煉獄。無論是從新建立一個管理更加有力的監獄還是,改善生存的希望。如果沒有規範這個制度,從根本上治理,只會讓監獄更加的黑暗。

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方苞在監獄中的兩年,堅持完成自己的著作,最終在監獄中完成了《禮記析疑》和《喪禮或問》兩書。後來在重臣李光的全力的營救之下,終於使得康熙皇帝御筆親批寫下“方苞學問天下不聞”於是方苞被免除所有的罪責,離開了監獄。並且讓方苞進入康熙皇帝的南書房作為皇帝的文學侍從,在康熙六十一年的時候,方苞在充武英殿擔任修書總裁。

方苞在監獄中寫下的《獄中雜記》,詳細的記錄清朝監獄中的黑暗。

此人因殺人入獄,卻每年能在獄中撈幾百兩銀子,讓他出獄他都不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