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一審時未請律師辯護,未質證原告證據並未上訴,現發現原告證據有假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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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流水與判決結果有何關係?判決書如何認定“流水”的效力?一審後未上訴的,也過了六個月的再審申請期限的,可先向檢察院申請監督。


阿福150298048


1、原告提供的銀行流水沒有一筆錢是匯給被告。

如果原告僅僅用的這個銀行流水來證明被告收到了原告的款項,而銀行流水顯示的款是轉給的他人,那麼對這項證據的認定應該是原告提供的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沒有關聯性。

民事訴訟證據三個條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缺一不可。

缺一,就不能被作為證據採納。

2、對於你所涉及的案件的再審申請理由大概有: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規定的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三)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第(四)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具體適用哪一項,要根據具體案情決定。

3、就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未提出上訴,而提出再審申請的,機會渺茫。

其理由為:兩審終審制是我國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當事人如認為一審判決錯誤的,應當提起上訴,通過二審程序行使訴訟權利。即當事人首先應當選擇民事訴訟審級制度設計內的常規救濟程序,通過民事一審、二審程序尋求權利的救濟。再審程序是針對生效判決可能出現的重要錯誤而賦予當事人的特別救濟程序。如在窮盡了常規救濟途徑之後,當事人仍然認為生效裁判有錯誤的,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對於無正當理由未提起上訴且二審判決未改變一審判決對其權利義務判定的當事人,一般不應再為其提供特殊的救濟機制,否則將變相鼓勵或放縱不守誠信的當事人濫用再審程序,從而使得特殊程序異化為普通程序。這不僅是對訴訟權利的濫用和對司法資源的浪費,也有違兩審終審制的基本原則。

4、建議找到新證據,提出再審申請。


郭廣吉律師


你好!

既然原告提供的銀行轉賬流水沒有一筆是轉給被告的錢,那就是被告根本沒有收到錢。這麼明顯的證據無論請沒請律師,被告都能看得出來的呀,怎麼一審還提出異議?官司還輸了?而且二審還不上訴,那就是二審都已經服判了!

當然可以申訴。


深圳劉芳律師


民事訴訟,一審如果沒有發現對方證據瑕疵,可以上訴進行抗辯。如果沒有上訴,判決已經生效則很難糾正。如果發現有新證據能夠證明原審認定的證據虛假,可以申請再審,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糾正。關鍵是你提供的新證據能否證明自己的觀點。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程序違法可能影響公正裁決,庭審(民事)的必須程序核對當事人及參與人身份舉證質證辨論調解,屬於程序違法,如果當時上訴應該會發回重審,現在只希望法院自己用審監程序和檢查院啟動監督程序再審


用戶7487606737403


未經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這屬於程序違法;證據還涉嫌造假;這兩個理由,完全符合再審法定事由,可以申請再審!!


頑石153159597


未超過上訴期,即收到判決書後三個月內,有不服可以上訴。如已超過,另行起訴。


未雨綢繆180973058


繼續上訴,或者上訪,只要判決書下了,很難改判,我正經歷這事,要麼通過媒體報道。


用戶3171728880052


如果提供的銀行流水是偽造的,打印你的銀行流水來對照,申請再審。

如果銀行流水真實,確不是打給你的,實話講,你幾乎是一定隱瞞了對你不利的事實(比如有案外人經你同意代收了款項),特別明顯的錯判已經很少了。


陸駿秋律師


是全部證據有假還是隻有一項證據有假?如果只是一項證據,推翻一審判決就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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