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宅基地全程監管,農民建房要過“三關”,看誰還敢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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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宅基地全程監管,農民建房要過“三關”,看誰還敢違建

#宅基地#宅基地是我們國家農村的一項特有制度,是農民基本居住需求保障,也是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安居才能樂業,很多農民大半輩子的奮鬥拼搏,就是為了分得一塊宅基地,建上一處結實耐用的房屋。加強農村宅基地和農民建房的管理,對於農民人居環境建設和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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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是否規範,農民建房是否按照規劃、合乎標準,反映一個村莊的管理狀況。但一些農村違規使用宅基地、違規建房的問題比較突出,有的是超標準佔用宅基地,使用面積嚴重超標,建房時不按規劃、佔用街道;有的是未經批准侵佔耕地建設住宅;有的是異地建設新房後未按規定交回舊宅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鄉村規劃建設,損害其他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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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農村宅基地和農民建房管理,在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宅基地審批權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下放到鄉鎮政府,並由鄉鎮政府探索建立宅基地統一管理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宅基地用地審查、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農戶建設監管等職責,加強對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的全程監管,農民建房要過這“三關”,今後看誰還敢違建。

2020年宅基地全程監管,農民建房要過“三關”,看誰還敢違建

第一關:“三到場”嚴格核查。一些農民建房之所以不符合規劃、不按照標準,就是因為缺少有關部門的現場檢查核查,比如說准予建房的宅基地沒在規劃建設區,宅基地批放丈量不準確、隨意向外擴張,房屋建設超高或壓佔街道或其他集體土地等等。對此,《通知》提出,落實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准後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後核查等“三到場”,確保宅基地批放和農民建房合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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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關:動態巡查及早制止。宅基地和農民建房不是針針線線,也不是蚊蟲蒼蠅,都是大物件、大動作,違法批放和建設問題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藏得起來、躲得過去的,搞好巡查檢查是很容易發現這類問題的,且經常性的巡查檢查能促使這類問題早發現、早查處、早制止。《通知》提出要開展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的各類違法行為,防止產生新違法違規佔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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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關: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我們國家農村實行的是村民自治,農民群眾在自主建設、自主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宅基地管理中,村民之間情況瞭解多,對維護村莊建設秩序願望強烈,對於一些非法建設、非法佔地能夠第一時間瞭解、第一時間制止,同樣需要發揮群眾作用。《通知》提出要指導村級組織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這將進一步強化宅基地管理的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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