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好還是事業編更好?

梅梅7194


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編制屬於事業編制,但人員身份、福利待遇、招考錄用等按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事業單位按《事業單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人員編制屬事業編制,參公單位和事業單位相比,參公比事業編制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從工資福利待遇分析。參公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屬財政全額撥款,工資福利待遇有保證,屬於汗勞保收行業,只要在工作中不犯大的錯誤,其工資和福利待遇還是很有保證的。事業單位分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全額撥款的事業的工資福利由財政全額撥款進行保障,同級別的參公人員的工資與全額撥款的事業人員的工資每月要500元左右,同時參公人員可享受公務用車補貼,而事業人員沒有公務用車補貼;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由財政定項補助或只對編制內的人員保障基本工資,其餘津貼和獎金由自己的經營收入進行保障,如果單位收入少,單位就難以保證差額撥款的人員的工資正常發放,如果單位的收入好,那麼差額撥款人員的補助部分就有保障,有的比全額撥款人員甚至公務員的工資還要高得多;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工資完成由市場進行決定,由自己的經營收入中去解決,效益好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工資也很高,但效益差的連工資都無法保證的也很多。

二、從人員晉升調動分析。參公人員的提撥任用比事業人員的要寬得多,參公人員在提撥任用時可在公務員行業內進行轉崗任用,也可從公務員行業提撥到事業單位進行任用。事業單位人員要提撥到參公單位有嚴格的限制。參公人員可以調到事業單位工作,但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職工不能調到參公單位工作。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不能調到參公單位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不能調到差額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

三、從人員的錄用方面分析。參公人員的錄用只能通過公務員考試,按公務員招考錄用的程序進行;而全額撥款的事業人員招考錄用由縣能人民政府同意就可以進行招考,招考程序也和參公人員相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員的招考則根據單位的情況由單位自招考錄用。

總之,不論從發展空間、福利待遇等面,參公單位還是比事業單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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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參公好,還是事業編更好?


作為一名人力資源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是: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習稱參公人員;

參公人員也是使用事業編制,但仍然執行國家公務,實行國家公務員人事管理制度,執行國家公務員同樣的工資福利待遇等,與國家公務員沒有任何差別;

參公人員當然比普通事業編制好。

二、事業單位現狀及改革走向

事業編制分四種類型。

(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1、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為公益性、非盈利性事業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全額供養,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編制管理相當嚴格。

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中,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多數轉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這個類型中的一個特殊群體,具有行政職能、行政執法職能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原來都是黨政機關工作部門,在多次黨政機構改革中,因壓縮機構限額,精減行政編制,而退出黨政機關序列,轉為事業單位,雖然是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但仍然具有行政職能,執行國家公務,完全執行國家公務員人事管理制度,參公人員實行國家公務員同樣的工資福利待遇等;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

(1)具有行政職能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將不再保留,或轉為行政機關,或將職能劃轉行政機關;

(2)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將分部門分系統多頭執法,整合為綜合執法。



(二)財政差額撥款(定額)事業單位,多為有生產經營性收入,但不足以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開支的公益性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予以差額(定額)補助,同樣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但視生產經營、經費狀況不同,工資、福利待遇有的單位可能高於國家規定,但有的單位時有不達標準、不足額髮放、拖欠情況發生。編制管理相對嚴格。

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以生產經營為主業的單位將轉製為企業。

(三)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自負盈虧,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沒有財政支持,特別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意既與企業沒有太大的區別,可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或實行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及工資福利制度,擁有較為寬泛的工資福利自主權,但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因生產經營狀況不同,少數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優於前二種類型;但大多數的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種優越。編制管理相對寬鬆。

這二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轉為企業。

三、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事業單位分為二類。

(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衛生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非盈利性,財政全額撥款,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穩定性好。

(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高等教育、非盈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工資和福利來源自身營收和財政補助二部分構成,分化明顯。


z山海


本人長期從事體制內人事工作,先後在部隊、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對相關單位情況比較熟悉。



總體來說,公務員>參公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當然也存在例外情況,不具有代表性。

本質上說,參公事業跟事業編制都是國家事業編制,只是參公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因為國家行政編制核准數量比較嚴格,但是現在各部門工作繁重,政府職能涉及越來廣泛,當然需要更多人員辦理,所以就用事業單位人員來工作,後面為了方便管理,誕生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人員。



參公單位的好處

1.身份類別不一致。在體制內,身份是不可迴避的一個問題,而且各種待遇跟身份息息相關,比如公務員跟事業編制人員因公犧牲,賠償就很不一致。參公人員是可以與行政編制公務員相互交流任職的,身份無限制,進步渠道比較多。

2.社會地位相對較高。參公人員跟公務員基本沒區別,在老百姓眼裡都是公務員。而且很多參公事業單位承擔了行政執法工作,一般來說大家還是很尊敬的,所以說地位較高。

3.穩定性比較高。目前國家要求2020年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就目前改革的趨勢,很多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要逐步劃轉到公務員行列,所以參公身份人員下步大概率會轉變成行政編制公務員。這樣來說,穩定性逐步得到加強。

4.福利待遇較好。參公人員跟公務員待遇基本一致,所以說普遍要比一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好,會得到各種政策的傾斜。



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對參公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相信通過以上解釋,大概能清楚這兩者的區別。當然我說的不代表普遍性,就福利待遇來說,有些事業單位要高於公務員,比如設計院、公證處等單位。如果面對選擇,也要結合自身情況和單位情況統籌兼顧,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謝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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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參公好。下面具體分析一下。

1.參公人員工資待遇與公務員一樣。

參公人員的工資待遇與公務員是一樣的,他們享受車補和各種津補貼,同一時期上班的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的工資是一模一樣的。

而事業編的工資卻比公務員少很多,他們沒有車補,沒有各種津補貼,總體來說工資水平比同等條件的公務員少五六百元。

2.事業單位改革以後,參公人員可能轉為公務員。

現在正在進行事業單位改革,對於一些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涉及到一些參公人員,他們的身份也會由參公人員轉變為公務員,這樣就實現了身份和性質的改變。

有人可能會覺得參公人員直接轉為公務員有些不符合規定和政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參公人員當時參加考試的時候就是參加的公務員考試,他們的試題和考試模式與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所以,他們進入這個系統的途徑與公務員是一樣的,並沒有比公務員缺少什麼,那麼他們享受的待遇當然也應該是一樣的,只是當時他們去的單位性質屬於事業單位而已,但是這些參公人員的本質可以理解為就是公務員。

3.雖然參公屬於事業單位,但是事業人員卻不能隨意成為參公人員。

雖然參公事業單位性質上屬於事業單位,但是普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卻不能隨意成為參公人員,參公人員必須要經過公務員考試才能具有這種身份,要麼就是通過事業單位調任或轉任,也就是說他們是不能相互流通的,並不像我們所想象的那樣隨意。

總之,可以把參公人員理解為就是公務員,公務員的待遇當然要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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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寫作匠,資深體制內成長導師,用工匠精神專注分享體制生存底層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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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情況而言,參公比事業編好是毋庸置疑的。這是因為,參公身份人員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也是名副其實的公務員,與公務員的區別僅在於報公務員主管部門登記使用不同的登記表,但由參公身份調入行政機關重新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並無政策制度上的障礙。

從現實情況來看,參公單位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參公管理群團機關,如各級總工會、團委、婦聯、文聯、作協、社科聯、僑聯、殘聯、貿促會、紅十字會、工商聯、法學會等;第二類是參公事業單位,如黨委政府的機關事務管理局和接待辦、黨校、檔案館、疾控中心、地方誌辦等。

這些參公管理單位的領導職務與職級設置與黨政機關基本相同,其參公身份人員提拔晉升與黨政機關公務員執行相同的法規制度,提拔晉升的快慢也取決於所在單位機構規格的高低和領導職數、職級職數的多少,與同級黨政部門的公務員相比差別並不大。

就工資待遇而言,參公身份人員與同地區同級別公務員也無區別,均由政府財政全額撥款保障,享受與黨政部門同級別公務員相同的基本工資、規範性津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簡而言之,就是黨政部門公務員有的工資福利待遇,參公身份人員絲毫不少、標準一樣。

從工作忙碌程度來看,多數參公管理單位會比黨政部門清閒一些,參公身份人員加班的時候也有,但並不頻繁,職責任務相對輕些,工作壓力相對小些,工作和生活也更有規律,更便於實現工作和家庭兩兼顧、兩不誤。

當然,凡事皆有例外,也並非所有事業編都沒有參公身份好。如公立三甲醫院、高校等事業單位中走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升之路的事業編人員,其工資收入、等級晉升、發展空間等反而比很多參公身份人員更好,而且還是靠技術立身、憑本事吃飯,從長遠發展來看也更為有利。

目前,不少人還是對參公身份抱有憂慮,主要是擔憂這些參公管理的群團機關和事業單位畢竟使用的也是事業編制,雖然其工作人員目前實行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但今後有可能會在機構改革中轉變身份,由參公身份改為事業編人員。其實這種擔憂大可不必,從以往的機構改革來看,身份改變只會往好的方向轉,逆方向轉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單位性質改變,也會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方式,確保參公人員的身份和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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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職場贏家,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當然是參公比較好,不過也有人更在意事業編,關鍵是各自的需求不同。

所謂參公,就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雖然身份仍然是事業性質,但因為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所以可以享受公務員的工資待遇。

一般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與當地公務員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的,就以教師為例,在我們當地,跟同級別的公務員相比,二者一年的收入相差在5萬元左右,所以參公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旦轉換身份,就可以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此外,轉為參公,根據相關規定,可以增加流動性,可以交流到其他參公單位,也可以調入黨委部門或政府部門,職業前景更加廣闊。雖然大多數人會一直在同一單位幹到退休,但是畢竟有了這種改變的可能性,只要擁有可能性,人生就會感覺到有奔頭。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成為參公人員,比如有些收入較高的事業單位,比如電視臺、報社,其人員總體收入高於當地公務員,所以他們不願意改變身份。

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擁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她們也不願意成為參公身份。這是因為,對於公務員來說,女性的退休年齡是55週歲,而擁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在事業單位可以到60歲才退休。

有的人說,早點退休多好,但是要知道,早退休雖然早日享受自由,但代價是收入銳減。有的人家庭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經濟上要困難一點,所以這少掉的收入就是他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我們當地就有這樣的例子,一位副高職稱的女性,在單位轉變參公之前徵求意見時,她主動要求調離到其他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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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參公好,事業編和參公沒法比,參公就相當於公務員。

01.參公本質還是事業編,就是事業單位人員比照公務員管理。

參公人員其實是參照公務員單位管理的事業人員,其本質上還屬於事業編制。公務員單位包括黨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以及人大、政協、法檢機關,在這些單位工作的都是公務員。事業單位主要是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及群團組織。

按照有關規定,群團組織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參照公務員管理。所以,像大家熟悉的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黨校等下屬事業單位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參公人員只是參照管理,其本質上還是事業編制,但也僅僅是編制與事業人員相同,其他待遇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02.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工資待遇、職務晉升都一樣,也享受職級並行政策。

既然是參照公務員管理,那麼參公人員的工資等一切與切身利益有關係的待遇都和公務員是一樣的。比如,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工資基本構成都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津貼、生活補貼,這和事業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的構成是完全不同的。

事業人員晉升包括聘用職稱晉升和管理崗位晉升,想要到公務員單位任職還需要走調任程序,比較費勁,而參公人員到公務員單位晉升卻是絲毫沒有限制的。另外,參公人員和公務員一樣有車補、績效考核獎、年終一次性獎金等補貼,也可以享受職級並行,而事業人員是卻是不能享受的。

03.參公單位正在改革,但已經參公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影響。

現在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會逐步剝離行政職能,把行政職能劃轉到行政單位,而原有的參公人員會被分流,有的會隨著職能的劃轉直接轉為公務員身份,當然也有部分仍然會留在原事業單位,而留在事業單位的就真正成了事業身份人員。不過,對於絕大多數地區和單位來說,參公單位的改革只涉及到單位,而對於已經參公的人員來說,會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不會直接取消全部待遇。

04.結語

參公人員和事業人員相比,當然是參公人員更好,雖然參公人員是事業編制,但參公人員的一切待遇和晉升都是按照公務員來的,自然要比純粹的事業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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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人員其實也是屬於事業編的一種!

在我國,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一般提到的事業編指的就是後面三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而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類特殊的事業單位,單位職工和普通的事業編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第一,進入方式不同。參公人員一般都是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入體制的,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而其他事業編人員則一般是參加各地的事業單位考試,是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的。

第二,在工資上參公人員就和其他事業編人員完全不同。參公人員的工資體系是按照公務員的標準來執行的,同時也享受公務員的補貼,比如車補、通訊誤餐補貼等,並且年終還有第十三個月工資,這些大多都是其他事業編人員所沒有的,所以參公人員的收入正常是比一般事業編制人員更高的。

第三,參公人員的前途會比其他事業編人員更好。參公事業編制的人員調入行政單位是很正常的事情,是可以按照科長、處長這樣一路晉升上去的。而其他事業編的人員要麼走管理崗,需要達到一定的級別並且有貴人相助,才有可能轉為行政編制;要麼走專技崗,通過職稱評聘提升自己的工資收入。

所以說,正常情況下,參公事業編肯定是好於其他事業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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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根據管理屬性,可分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事業單位管理,也就是平時所說的“參公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對於參公事業單位來講,雖然單位依然是事業單位性質,編制也依然是事業編制,但單位的管理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人事、工資管理也是按公務員的職級管理,其職能也是承擔的行政類職能和行政執法類職能。參公人員可以在黨政機關之間自由調動、轉任,不存在其他方面的限制。而事業單位人員想要進參公事業單位,或者是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必須是通過公務員考試,或者在事業單位晉升為副科級以上實職,滿兩年後如果年齡不超過40歲,才有資格調任。

由此看來,參公事業單位肯定比事業單位要好。目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承擔的行政類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事業單位也就失去了參公管理的依據。中組部2019年9號文件明確,部委層面只保留了黨校、檔案館、老齡委、證監會、銀監會等5個參公管理的事業機構,供銷總社已經明確不再參公管理。根據新的《公務員法》第112條規定,只有法律法規授權承擔公共管理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才可以參公管理。

因此,依照法律規定,再加上上下對應,對於市縣基層來講,尤其是縣區一級來講,黨校參公看來是肯定的,檔案管理職能整合到縣委辦,老齡委的職能已經合併到衛健局,證監會、銀監會並沒有單設,剩下的也只有農業農村、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五領域執法隊,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這一校六執法隊參公管理,其他能不能保留參公管理屬性,甚至能不能保留獨立的事業機構,都是問題。事業機構改革工作和參公事業單位清理工作正在同時進行,到明年6月份基本就可以清楚了。

機構改革後,如果參公的職能和崗位消失,已經取得參公身份的人員,其參公身份和待遇即使能暫時保留,也將在兩年以內調整,與崗位相對應。這就是說,除省考等6類人員外,其他人已經取得的參公身份和待遇,都會有非常大的變化。這樣一來,從改革發展的角度來講,如果目前在黨校或者新成立的執法隊工作,那麼其參公身份是有保障的,如果在其他參公事業單位工作,將來改革後,其參公身份能不能保留,還是個未知數。如果再因參公身份限制,影響了專業技術職稱評定,還真說不上來是不是划得來。


職言管語


參公好,還是事業單位好,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參公分群團參公和事業參公,其待遇和政治空間普遍會比事業單位好一些。但是事業單位也有自己的優勢,事業單位分全額、差額,自收自支,有些事業單位本身待遇也很好,不會比有參公的差。總之,追求進步那就參公,追求其他的那就不好一概而論,鞋子合不合適,自己的腳穿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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