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區別是什麼?

朱坤明


問題是: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區別是什麼?



一、中國城市的劃分

(一)中國的城市從行政區劃上分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行政區劃分為三級。

直轄市,為國家一級行政區劃;

省轄市,為國家二級行政區劃,包括地級市、縣級市。

(二)從行政級別上分為:

1、正省級城市:都是直轄市,行政級別正省部級,計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四個;

2、副省級城市:為省轄市,行政級別副省部級;

副省級城市,是行政級別為副省部級的省轄市,行政級別高於省轄地級市、縣級市。

副省級城市的主官為省部級副職,其職務由中央管理。

副省級城市,計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遼寧省瀋陽市、大連市,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江蘇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福建省廈門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15個。

3、地級市:為省轄市,行政級別司局級(廳局級);

4、縣級市:為省轄市,行政級別正縣處級,多由省委託地級市、地區代管。

二、省會城市

省會城市是一個省份的行政中心所在,省委、省政府駐地,是全省的政治中心。

一般情況下,同時又是文化、教育、科技、交通中心,多數也是經濟、金融中心。

自治區的行政中心所在稱為首府,意義等同於省會。

省會城市當中,按照行政級別可以分為:

(一)部分省會城市,為省轄地級市,如河北省石家莊市、河南省鄭州市、山西省太原市、福建省福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南省長沙市、江西省南昌市、海南省海口市、雲南省昆明市、貴州省貴陽市、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12個;5個自治區首府城市也是地級市。

(二)部分省會城市,也是為省轄市,但行政級別副省級,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遼寧省瀋陽市、山東省濟南市、江蘇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廣東省廣州市、湖北省武漢市、四川省成都市、陝西省西安市10個。

副省級城市並不都是省會;副省級城市遼寧省大連市、山東省青島市、浙江省寧波市、福建省廈門市、廣東省深圳市就不是省會。


三、計劃單列市

計劃單列市的全稱是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目前計劃單列市一共有五個,分別是遼寧省大連市、山東省青島市、浙江省寧波市、福建省廈門市、廣東省深圳市,這五個計劃單列市同時也是僅有的五個非省會的行政級別副省級城市,行政級別高於所有地級市、縣級市。

計劃單列市的經濟計劃、財政收支是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樣在中央政府單列戶頭,由中央政府管理的,由中央和地方兩分,無須上交省級財政。

計劃單列市的主官,職務由中央管理,職務行政級別為副省部級。


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都屬於省轄市;

沒有一個省會城市是計劃單列市;;

計劃單列市行政級別都是副省級;

計劃單列市都不是省會城市;

多數計劃單列市所在省份省會城市為副省級城市,只有計劃單列市廈門市所在福建省,省會城市福州市不是副省級城市。


z山海


省會:

一個省份的省級最高行政辦公機構所在地,通常是省內的政治、醫療、教育中心,也是其省內最大的交通樞紐城市。

省會的級別並不相同,有副省級和地級之分。比如廣州、南京、成都、武漢、杭州、西安、瀋陽、濟南、哈爾濱、長春,這些都是副省級省會。而長沙、鄭州、福州、合肥、南昌、貴陽、石家莊等等都是地市級省會。比副省級城市要低半級。

計劃單列市:

省會每個省份都有,而計劃單列市全國只有5個。

分別是深圳、青島、大連、寧波、廈門。計劃單列市的行政級別為副省級,與副省級省會平級,高於地市級省會。

計劃單列市是由中央和省裡雙重領導,有省級的經濟管理權限。因此其扮演的角色與省會完全不同,省會是行政中心,而計劃單列市是經濟中心,不負責省級行政管理。

由於深圳、青島、寧波、大連所在省份對應的省會也是副省級,所以這四座城市和各自省會是平級的,而廈門所在的福建省會福州市是地級市,於是成為了唯一一個非省會城市行政級別比自己省會還高的城市。


城市發展報告


首先組織任命區別:計劃單列市的書記、市長、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均由中央任命,而省會城市的書記、市長、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則不必均由中央任命,這裡提現出計劃列市的重要性

地方經濟財政區別:計劃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不用上繳省級財政,享受省級的經濟管理權限。而省會城市的收支是與省級財政掛鉤

而且計劃單列市有優先權,優先對這些城市進行政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試點。

計劃單列市先後設立計劃單列市原來是14個的,後面種種原因取消了9個,所以計劃單列市目前還有5個計劃單列市:深圳、寧波、青島、大連、廈門。


小螞蟻觀點


據知。省會城市與計劃單列城市的區別在於:一、級別不同。計劃單列城市全是副省級,而省會城市並非全是副省級。如福州市。計劃單列市產生於80年代。它有獨立的經濟權,而省會城市沒有。二、組織關係不同。計劃單列市的四大班子(市政府、市委、市人大、市政協)的一把手是由中央直接任命,而省會城市則不必由中央直接任命。三、經濟關係不同。計劃單列城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無需上繳省級財政。計劃單列市是新形勢下發展趨勢中並非必然的、必需的一個產物。而在某些任知的角度又混淆了人們判定誰高誰低等好多錯覺。雖然行政等級是一樣的,但經濟等級要比行政等級的省會城市要高。比如廈門市長要比省會城市福州還要高半級的笑柄。目前我國有五個計劃單列市:分別是: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副省級城市有十個。分別是:哈爾濱、長春、濟南、南寧、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基本弄清了省會城市與計劃單列城市的隸屬關係,經濟關係和我國目前省會城市和單列城市總體的認知多少了吧!


挺霜傲雪


籠統的解釋是:省會城市是一省的行政中心,計劃單列市則是享有較高行政和經濟自主權的城市

中國現行的行政區劃分成三級,第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其中每個省的省政府所在地為該省的省會,也是每個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

不過雖然大多數省的經濟中心都是省會城市,但是也有例外, 例如:

山東的省會是濟南,但經濟總量最高的城市是青島。

江蘇的省會是南京,但經濟最發達的城市是蘇州。

福建的省會是福州,但GDP最高的城市是泉州。

當然,以上是幾個例子比較特殊,對於大部分的省會城市而言,基本上都是本省內部行政經濟一把手,即便是經濟排不到第一,也起碼是行政中心。(山東省省會濟南市)

除了省會城市以外,還有一些行政、經濟和交通非常重要的城市被拿了出來,其中級別最高的就是直轄市。截止到1997年,中國共有四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四個城市的行政級別都是省部級。

在這四個城市之下,就是副省級城市,目前中國共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 。這裡面有10座都是省會城市,除此以外,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這五個城市是計劃單列市。(全國副省級城市)

計劃單列市全稱“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國家為了經濟發展,賦予一些重要城市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計劃單列市的歷史其實非常悠久,在建國之初,全國的直轄市非常多,截止到1953年,全國一共有14箇中央直轄市,即北京、瀋陽、鞍山、撫順、本溪、上海、天津、武漢、廣州、重慶、西安、旅大、長春、哈爾濱。不過這些直轄市中只有北京市真正的直轄,其他的城市都是由各省代管。

之後中央對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除北京、上海、天津以外,其他的直轄市全部併入所在省份成為省會城市。

不過鑑於一些城市的重要地位,中央賦予它們“政治、經濟待遇不變”的權力,建立了計劃單列市。

從字面意思上就能看出,計劃單列市誕生於計劃經濟時代,他的意思是國家針對特定地區在進行生產、資源分配以及產品消費等各方面的計劃時,打破原有的行政隸屬關係,對其單列戶頭,單獨分配、調撥計劃指標。

計劃單列市自誕生之後,經歷了三次大的改革,到90年代之後,計劃單列市概念演變為在當前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省轄市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並賦予一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到90年代初,中國的計劃單列市共計有14個: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重慶。

1993年,中央再度對計劃單列市作出調整,在這14個城市中,除了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重慶六個城市之外,其他的8個省會城市不再是計劃單列市。

到1997年重慶升級為直轄市,自動取消了計劃單列市,至此計劃單列市只剩下了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五個城市並延續至今。(今天的五個計劃單列市)

目前國家計劃單列市的財政與中央掛鉤,但並不是完全與所在省財政完全脫鉤。實際執行中,計劃單列市仍需在不同時期以不同形式和比例向所在省區上繳一定的財政收入,即“單列不脫鉤”。

至於計劃單列市與省會城市的區別,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即便都是省會城市,許多城市的級別也是不一樣的。

在文章開頭中曾提到,目前有10個省會城市是副省級城市,即: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這10個省會城市的行政級別要比其他省會高一點,其地位與五個計劃單列市差不多一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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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城市每個省份都會有,它是一個省份的行政中心,一般也會是一個省份的經濟、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因為在中國大部分省份都是“強省會”,有的省份的省會甚至“一城獨大”,集中了全省大部分的發展資源。省會雖然是省內最重要的城市之一,但也要承擔輻射和拉動一個省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任。

計劃單列市則不同,目前全國也就只有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和深圳五個計劃單列市,它們是國家計劃中列入戶頭並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的城市,它的財政與中央掛鉤,但不一定就與所在省財政脫鉤。

與省會城市相比,從行政級別來看,計劃單列市,是“副省級”,它們的班子比如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政協主席職務均屬於副省部級幹部,因此政治地位更高;另外計劃單列市財政基本不用上交所在省份,而是直接與中央掛鉤,因此可以更加全心全意的發展經濟,但與此同時,計劃單列市拿到所在省的其他資源相對更少。省會城市則不一樣,雖然它承擔著帶動全省經濟發展的重任,但可以獲得省內更多的發展資源。


錦繡中源


區別如下:

1、級別不同:計劃單列市都是副省級,而省會城市並非全是副省級。全國只有15個副省級城市,其中包括深圳、廈門、青島、大連和寧波等5個計劃單列市,以及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西安、武漢、成都和廣州等10個省會城市。

2、組織關係不同:計劃單列市的書記、市長、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均由中央任命,而省會城市的書記、市長、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則不必均由中央任命。

3、經濟權限不同:計劃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無須上繳省級財政,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而省會城市的收支是與省級財政掛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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