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森林防火“八強化”,確保清明“不冒煙”

清明節即將來臨,氣溫逐漸回升,群眾農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多,恩施州森林火災風險隱患不斷加大。為切實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恩施州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清明節前後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命令》,多舉措強化工作措施,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

強化重點時段管控。3月25日至4月10日,全州禁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各縣市人民政府在3月25日之前發佈“禁火令”,嚴禁燒火土、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野炊、林內吸菸等野外用火行為,加強火源管控,確保野外不“冒煙”。

強化護林員巡山。3月25日至4月10日,全州所有護林員必須每天巡山,及時發現和制止野外用火行為,巡山情況每日向村支兩委報告。對不按要求履行職責的護林員,按規定處理。

強化鄉鎮村巡查。各鄉鎮組織專班,由鄉鎮領導帶隊,開展森林防滅火巡查,加強野外用火的監管,督導護林員到崗到位。各村支兩委、“尖刀班”成員落實分片包保責任,工作到組到戶到山頭,每日開展巡查,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強化重點人員管控。各地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無行為能力的重點人群加強監管,落實監護人責任,確保管控到位。

強化重點區域管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有林場等單位要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的火源管控,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強化防火宣傳。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滅火宣傳,做到“五不漏”,即不漏一村、一組、一山、一戶、一人,實現群防群治;做到“六個一”,即一戶落實一名責任人,一戶張貼一張宣傳單,一戶簽訂一份承諾書,一日推送一條短信提醒,一日進行一次以上村村響宣傳,一組開一次宣傳會議。

強化依法懲處。各級林業部門、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違規野外用火、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偵破力度,人員、警力下沉,保持對野外違規用火行為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警示教育廣大群眾。

強化責任追究。州、縣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暗訪督查力度,對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火災事故的,或遲報瞞報火警火情的,從嚴從重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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