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500多人非法集資6600萬,恩施“聚金行”7人被公訴

楚天都市報11月13日訊(記者陳俊)以委託投資為名走街串巷發放傳單,向社會不特定公眾變相吸收存款,涉案金額達6000多萬元……2018年2月被恩施州政府金融辦點名的恩施市聚金行非法集資案有了最新進展。記者12日從恩施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檢察機關以胡某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查明,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間,胡某在沒有融資資質的情況下,以聚金行公司和聚金行服務公司為載體,通過推介投資理財項目向516人(以中老年人為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629.4萬元,其中,通過詐騙手段將3721.9985萬元用於歸還以前債務和其他項目投資以及個人揮霍。

找500多人非法集资6600万,恩施“聚金行”7人被公诉

在此過程中:李某甲指導聚金行公司業務員非法吸收客戶資金合計828萬元;李某乙以恩施市花舞人間娛樂服務有限公司國際娛樂演藝會所項目融資為名,協助胡某非法吸收公眾資金5514.5萬元;雷某以恩施市贏和商貿有限公司連鎖超市項目融資為名,協助胡某非法吸收公眾資金4263萬元;宋某作為聚金行公司業務員,幫助胡某非法吸收社會公眾42人的資金941萬元;李某丙作為聚金行公司業務員,幫助胡某非法吸收社會公眾75人的資金1050.2萬元;梁某作為聚金行公司業務員,幫助胡某非法吸收社會公眾61人的資金691.2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胡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同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雷某、宋某、李某丙、梁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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