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的自動駕駛 “流浪”的L3級

“定居”的自動駕駛 “流浪”的L3級

2020年到目前最尷尬的事,莫過於東半球長安宣佈量產L3級自動駕駛的同時,西半球奧迪被曝暫緩L3級自動駕駛的量產與研發。

兩家車企對於L3級自動駕駛截然不同的態度,折射出L3級自動駕駛的“尷尬處境”。一方面,在理論上L3級自動駕駛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這是技術層面要經歷的必然過程;另一方面,在實際操作中L3級自動駕駛意味著一部分駕駛責任由人轉向系統,由此會帶來交通法規、車輛保險等行業鉅變,個別車企無力重塑整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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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面的矛盾似乎不那麼好調和。相比於L2級的大範圍鋪開與各家對L4級的爭相投入,L3級自動駕駛更像在“流浪”——不知道最終會在哪家車企打響知名度,也不知道誰會為L3級證明它的不可或缺。

歷經奧迪的選擇與放棄,“L3級自動駕駛”這一概念,又該何去何從?

[·“先行者”奧迪的放棄邏輯·]

曾幾何時,奧迪也是L3級自動駕駛領域的“先行者”。

2017年7月,奧迪在巴塞羅那發佈了新​A8旗艦轎車,這款車成為首款搭載 L3 自動駕駛技術的量產車型。新A8的發佈,成為了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這也讓奧迪以及背後的大眾集團,在自動駕駛的技術量產進程中,處於全球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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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以來,奧迪在L3級自動駕駛領域的投入,是毫無爭議的全球之冠。有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奧迪在L3級自動駕駛項目上至少已經研發了五年時間,先後參與過項目的研發人員達到千人,累計投資更是超過10億歐元。與此相比,全球最大的自動駕駛系統供應商博世,投入到L3級自動駕駛項目上的研發人員不過三四百人左右。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奧迪在L3級自動駕駛研發過程中,沒有技術更先進的車企供其參考,也沒有成熟的供應鏈體系供其選擇。這意味著從供應鏈的研發開始,奧迪就要投入大量資源,來打通整個環節。全球首個L3級自動駕駛系統的域控制器zFAS,就是由奧迪牽頭研發完成,A8搭載的激光雷達,也是奧迪跟法雷奧密切合作才實現了車規級量產裝車。

所以說,奧迪的放棄在行業內更具代表性,其“為何放棄”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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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知情人士表示奧迪放棄L3級並不是技術原因,更多是出於對政策法規的考慮。關於L3級自動駕駛的責任劃分問題,全球範圍內尚未有相關領域的法律出臺,學術領域對此仍爭論不休,導致奧迪L3級項目的進程受阻,不知何時才能交付到消費者手中。

有外媒表示,雖然奧迪在2017年就已經推出L3級自動駕駛版本的A8車型,但只有少量消費者通過官方體驗的方式嚐鮮,在交付消費者的車型上並沒有開啟L3級自動駕駛相關功能。長久“拖”下去,奧迪在其他領域的精力受到牽制,或會與其他車企在L4-L5階段的競爭中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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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奧迪放棄L3級自動駕駛並沒有“吃虧”。在放棄L3後,原研發團隊轉入了L2與L4兩個方向,繼續進行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發。奧迪在研發L3過程中積累的成熟團隊與經驗,可以在這兩個方向繼續沿用。例如全球研發L3級自動駕駛的車企中,只有奧迪率先搭載了與法雷奧合作的激光雷達,而激光雷達恰恰是L4級自動駕駛必備的硬件。這套成熟系統,可以為奧迪L4級自動駕駛的開發提供極大幫助。

況且從資金表現上來說,奧迪最初研發的目的就不是“吃獨食”,而是研發完成後分享給大眾集團內的大眾、保時捷等品牌,集團會為其分攤成本。從這一角度來看,“10億歐元”的研發經費並沒有“打水漂”。

奧迪放棄得“有理有據”,簡直“令人信服”。但如果把眼光投向近些年的自動駕駛領域,我們會發現,L3級自動駕駛似乎成了前景最不明朗的“雞肋”。而導致這一切的根本緣由,是在技術之外的法規問題。

[·技術雖難 但L3級的根本問題在法規·]

站在技術角度客觀來看,現在要說L3級自動駕駛的技術層面問題被“完全攻克”,還是早了一點。

從L3級自動駕駛現有的技術方案來看,要做到“感知”和“定位”兩個系統的冗餘。長安雖然宣佈依靠“攝像頭、毫米波雷達、超聲波傳感器”三重冗餘來正式量產L3級,但是業內主流看法是,要實現L3 級以上自動駕駛,激光雷達必不可少,因為其可以大大彌補在複雜環境下毫米波雷達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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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汽車部件(蘇州)高級工程師劉玉磊對筆者表示,L3級相當於L2級來說,系統的複雜性大大提高,並且要做足冗餘。這就使得L3在成本等各方面都會有很大的跨越,最主要的是,現在很多元器件還沒有達到L3級的標準,大家現在都是隻限於demo(小範圍測試)階段,要想達到量產,需要攻克的技術難題非常多。

“舉個非常實際的例子來說,激光雷達量產在我們看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現在激光雷達的各方面成本都還沒有降下去,所以說想在今年量產L3級是很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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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上有難題,法規更是L3級自動駕駛量產前的攔路虎。根據工信部的自動駕駛分級標準,L3級自動駕駛在系統無法工作時,需要用戶進行接管。而“人與車”交換控制權的過程,可能為5秒或10秒,這期間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無法進行清晰的責任認定。

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院長楊殿閣教授表示,很多企業已經具備了L3級量產或者批量化的能力,但限於法規的問題並不提及L3級,更願意稱其為“L2級”或“L2.5級”,也就是司機應該一直控制車輛,所有的責任應該由司機來承擔的。

而修改法律法規,也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楊殿閣表示,法律法規說起來容易,修改起來其實很難。“我們今天的《交通法》,表面看起來是現在建立的,實際上這是經歷了一千年到兩千年曆史形成的,大家把發生所有的事,經過多輪的發酵以後形成了‘這個事該怎麼處理’的共識,根據的是我們傳統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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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這樣一個場景:司機在使用L3級自動駕駛過程中誤傷了行人,車企會認為車輛已經售出10年,早已與自己無關;司機會認為這是自動駕駛系統的故障,應該追責車企;而行人亟待救治,根本無暇質疑。此時,自動駕駛的“道德悖論”又該何解?

所以說,在建立一套新法律與新規則的同時,需要打破傳統的道德體系。建立法律法規不是簡單的事情,本質上需要重新構建一套“適應自動駕駛環境”的道德準則。只不過目前來看,還遙遙無期。

[·L3級雖然難 但不要輕言“跳過”·]

鑑於L3級自動駕駛遇到的難題,早在奧迪之前,沃爾沃、福特等多家國外車企均表示會越過L3,直接研發L4/L5級別自動駕駛技術。

但另一方面,國內車企的態度恰恰相反。不僅是前段時間長安在重慶宣佈其L3級自動駕駛車型“UNI-T”正式量產,2020年,也同樣是廣汽、長城、一汽、吉利等多家自主車企L3級自動駕駛汽車的計劃量產年。

兩面迥然不同的態度帶來一個爭議——L3級有沒有必要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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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感覺應該是不會跳過L3的。”博世汽車部件(蘇州)高級工程師劉玉磊說,“L3級對於客戶的體驗來說是非常好的,之前我們有一個這樣的測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真的是可以放開雙手,車子自己在高速公路自由的行走,這種感覺非常好。”

企業的工程師贊同L3級自動駕駛的研發,領域內專家學者也認為L3級自動駕駛的普及是大勢所趨。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院長楊殿閣教授表示,從L1到L2、L3,實際上是由車企推動,2030年車企如果不具備ADAS的功能,會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所以車企一定會研發L3級自動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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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汽車的技術發展角度來看,L2的“輔助駕駛”與L4的“完全自動駕駛”之間,一定會存在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的過渡階段,這是技術發展的必然規律。在這時推出的產品,雖然名稱不一定叫“L3級”,但本質上已經進入了車輛代替司機做決策的技術路線。

只不過,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存在落差,法律與技術的突破非一日之功。相比於路線清晰的L2與L4,“流浪”的L3級還有多長的路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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