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參與走私貨物5萬多噸!東興一男子潛逃9年後自首

多年前,他因走私進口農產品被判刑;潛逃9年後,在海關人員的勸投下,主動投案自首。疫情期間,南寧海關緝私局加大對涉案在逃人員的勸投力度。今年以來,已有7名走私犯罪嫌疑人主動到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東興分局投案自首。

3月16日,一名消失了9年的在逃犯,來到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東興分局,投案自首。逃犯姓周,曾加入一團夥,開展走私進口農產品的活動。2011年,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東興分局對這一團夥涉嫌走私進口農產品案進行立案偵辦。最終,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該團伙走私進口芝麻9803.38噸、木薯澱粉41726.41噸、蓮子98噸,偷逃國家稅款6062.3109萬元,分別判處到案的13人10年至緩刑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案發後,周某某一直在逃。據其供述,在逃的這9年多時間裡,他一直居無定所,靠打零工維持生計,並導致家庭破裂,與兒女無法相見。近日,周某某的家屬收到了緝私部門的勸投通知書。相互溝通後,周某某思慮再三,覺得終日東躲西藏也不是辦法。同時,周某某也瞭解到同案人員有的已經刑滿釋放,自己唯有儘早投案才能儘快恢復正常生活。在家屬的動員下,周某某終於鼓起勇氣自首。

據悉,疫情期間,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東興分局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通過向在逃人員所在社區通報在逃人員情況、向在逃人員家屬發放《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通知書》等方式,加大對涉案在逃人員的勸投力度。早在3月11日,一名參與走私進口活牛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也主動投案自首,並動員了該案另兩名同案被追逃人員投案自首。目前,該分局已對該案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也將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相關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審批的,不受追溯期限的限制。同時,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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