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裝修付款哪種方式更好一點?

黃韜銘


你好 我是心直口快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一般裝修公司全包付款比例分為四個部分,分別在開工三日前、工程進度過半、竣工驗收合格、居住半年的時候繳納。其繳納的比例有所差異,分別為50%、40%、5%、5%。

2、按照這樣的比例付款,是為了保證裝修質量。一些黑心的裝修公司前期收取大量的款項,後期施工一再拖延,施工效果很差,令業主們苦不堪言。

3、當施工完畢進行驗收的時候,發現裝修工程中出現材料不符、質量問題的情況,業主有權利拒絕支付尾款。這類現象在裝修合同中都應有體現,避免後期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


心直口快大蟲子


如果裝修公司同意,先裝修後付款這種模式就很好,先讓裝修公司安排開工進場,根據工程進度來支付裝修款項。比如前期敲牆敲好,水電進場做完,驗收合格後,再支付水電款。泥木工做好,驗收合格後再支付泥木工款。

不過一般裝修公司都會要求先付款,因為對於裝修公司來說,有以下幾個原因。

1、前期上門測量,設計方案、接待洽談等都有成本支出。因此他們也想快點見到回報。2、裝修公司進場後也需要採購對應的裝修材料,比如水管,電線,乳膠漆等。很少有公司願意先墊付這部分款項。

3、先施工後收款一旦涉及糾紛問題,影響收款進度。

但是這樣的方式對於消費者來說一般沒有多少保障,行業裡時有發生這樣的事情,消費者支付了裝修款後,裝修公司倒閉了。雖然可以報警處理,但裝修還得繼續,也只能另付費用再找其他公司繼續施工。

此類問題雖然不是絕對能遇上,但作為消費者可以加以防範。傳統裝修公司開工前先收取40-50%以上裝修費用,其實不合理,一但出問題,消費者損失較大。因此建議協商控制前期支付比例,比如水電進場,支付20%,泥工進場支付20%,木工進場支付30%,油漆工進場支付20%,剩餘10%如果可以等到竣工完成後支付,或在燈具安裝時支付。前期支付比例足以覆蓋裝修公司成本,也不需裝修公司投入。萬一裝修公司倒閉,又能減少消費者損失。





材知深


我個人觀點

認為裝修付款,得看你是找的裝修公司還是個人裝修師傅?

如果是裝修公司的話,一般情況下他會讓你付那種進度款,還有就是驗收合格以後付款,但是你找裝修公司幹活的話,一般都是讓公司牽著你的鼻子走,他讓你交錢,你就的交錢,不然你房子他不會給你幹活

如果是找個人裝修師傅的話,手藝特別好的話,一般情況下會,單項工程完了以後,付單項的帳,那樣對裝修師傅會比較比較好,這裝修師傅覺得你是個爽快人,等到你做第二個項目的時候,第二個項目的人絕對會把活給你乾的特別好,因為師傅之間交流嘛嘛都會談一下這個工錢的事情,如果第二個似乎知道你是個爽快人,絕對絕對,你的工程又好又快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單項完工付款



阿龍手工


最好的付款方式是預付款,工程進度款,驗收款,質保金。特別進度款一定按質按量的進行驗收支付。這樣能確保雙方的利益不受損。當然雙方也得要有契約精神,只要質量沒有問題,做了多少活就該付多少款。


愛你沒有商量了


找個靠譜的裝修公司比什麼都強,我們公司如果是品牌就單獨談付款方式,如果個體和我們公司合作,先交定金2000出圖紙(高級設計師另外價錢),如果出效果圖還要交2000,確定讓我們做那就要付50%,發貨前付剩下的50%,財務開出門證,如果錢沒有到位誰放行道具展櫃傢俱車外出誰負責收款!不要說我們強勢,我們公司一貫的宗旨就是客戶第一,只要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無條件承擔,全國很多常年老客戶,萬達、家樂福、新瑪特、大商等等各種商場每年都用很多裝修店面。但是我們公司2018年以前的帳200多萬現在都不好收回。所以有時候第一次合作的客戶會說我們比較強勢但是隻要合作一兩次就知道我們的服務與品行。


萬事達展櫃


目前市面裝修公司付款方式:

1、基裝合同

首期60%(簽定合同當日)>中期35%(木工結束,油工進場前)>尾款5%(裝修結束付清)

2、整裝合同

首期80%(簽定合同當日)>中期15%(木工結束,油工進場前)>尾款5%(裝修結束付清)

由於整裝涉及到主材產品,所以付款比例比較高。

至於那種方式更合理一些,如果找裝修公司必須按照公司合同付款。

不管那種方式付款,關鍵在於施工每個進度都要嚴格驗收,不合格堅決不能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再施工等。

所以一定要找一個專業點裝修公司,口碑好點的。


睿寶設計


目前市場上都是按照裝修進度進行結款,比如籤合同時先付一部分,水電驗收後再付一部分,油漆工進場前付一部分,最後留5%的尾款,驗收合格後付款。也有不少裝飾公司為了吸引客戶打出了先裝修後付款的方式,但是也不是說等裝修完全結束後再一次性付款,只不過把前面說的付款方式改了一下時間節點,比如等水電驗收時再付首期款,後面還是按照施工進度進行,只不過把付款時間放在了施工節點後。我個人覺得後面一種方式還是可以接受,一是讓業主覺得是施工方先做了事再付款。二是對於施工方來說也不至於沒有資金來購買材料和安排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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