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開除澳籍女子的依據是什麼

總部位於德國勒沃庫森的拜耳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製藥企業,也是世界五百強的成員之一。不過相比諾基亞、三星、索尼、松下等其他世界五百強企業而言:拜耳在中國的知名度似乎相對不是那麼高,可能很多人聽說過拜耳這家公司的名字,但我們一提到世界五百強企業時恐怕首先想到的不會是拜耳。其實拜耳的實力是很雄厚的:拜耳在六大洲的200個地點建有750家生產廠,擁有120000名員工及350家分支機構,產業遍及高分子、醫藥保健、化工以及農業等領域,公司的產品種類超過10000種。這樣一家明明可以靠實力博人眼球的公司最近卻意外因為一則熱點新聞而被國人關注。

拜耳開除澳籍女子的依據是什麼

事情的起因是:北京市一名從海外入境的澳籍華裔女子違反疫情期間的相關隔離規定外出跑步,在被防疫人員制止後還大喊“救命騷擾”。這件事被路過的網友拍攝成視頻向社會公眾曝光,隨即引起全國網友的熱議。傳聞該女子系拜耳公司的員工,事後拜耳公司對網上流傳的視頻進行了核實,最終證實涉事人確係拜耳員工。3月17日晚間拜耳公司通過官方微博@拜耳中國發布聲明稱:拜耳一貫遵守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和法規並堅定支持中國政府和民眾的抗疫行動。 據悉拜耳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做出辭退處理。

拜耳開除澳籍女子的依據是什麼

同時拜耳公司還做出以下聲明: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拜耳將繼續與中國政府和民眾一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早日取得最後勝利做出貢獻。拜耳作為一家公司開除自己的員工所依據的是公司的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任何一家公司或非營利性組織都有權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只要這些規章制度不與所在國家的法律相牴觸即可。世界各國對民事行為關係均秉承“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的原則,也就是說商業公司完全可以在不與所在國家法律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守則。

拜耳開除澳籍女子的依據是什麼

在拜耳的企業文化中遵守所在國法律是被作為員工必須遵守的紀律的。澳籍華裔女子的行為已不單純只是應該受到譴責的道德問題了,她的行為客觀上對我國的防疫工作造成了不利影響,已觸犯到我國刑法。國際上對類似行為均採取屬地原則:在哪國土地上觸犯該國法律即由該國執法機構處置。該女子儘管是澳大利亞籍,但既然是在我國領土觸犯我國法律就該由我國處置,否則外國人在中國土地上幹出殺人放火的暴力罪行難道我們也無權懲處嗎?中國早已不存在什麼治外法權。在中國的個人要遵守中國法律,而像拜耳這種在中國市場發展的企業也理當遵守中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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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不僅認為自己作為公司該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也把這點明確作為每個員工的行為準則。澳籍華裔女子的行為既觸犯了我國的刑法,也違反了拜耳公司要求員工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的要求。當一個員工的世界觀、價值觀與企業文化不符時,當一個員工違背了公司對員工的行為規範時,當一個員工的行為對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時,那麼請問這樣的員工不裁掉還留著幹嗎?像拜耳這樣的大企業無論什麼時候都會把自己的品牌力放在首位,何況一個員工和有14億人的中國市場比起來孰輕孰重是一目瞭然的。很顯然拜耳不可能冒著失去中國市場的風險去包庇一個犯了眾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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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拜耳繼續留用這樣的員工勢必會使人們對拜耳公司的整體素質產生懷疑,而通過開除這名員工實際上起到了形象公關的作用:拜耳以這種行為向中國乃至全世界展示了自己嚴格遵守所在國法律的信念,表達了對中國防疫工作的支持,使一件本來可能嚴重破壞企業形象的壞事成為了一次宣傳企業形象的契機。拜耳的行為在本質上是一種商業公關行為,這種行為屬於民事行為範疇,也就是說這要不與所在國法律牴觸是完全可以自由實行的。在本案例中觸犯我國法律的是那位澳籍華裔女子,而拜耳開除她的行為不僅不與我國法律牴觸,反而體現了對我國法律的尊重,所以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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