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變法生,為變法死,商鞅是時代的寵兒,還是悲情英雄?

商鞅與秦孝公的風雲際會

戰國時期,諸侯各國都面臨嚴峻的競爭狀態和強大的外部壓力,壓力面前各國努力尋求富國強兵的變法之道,改革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甚至文化的各個方面,希望通過變法,發展和壯大本國實力,為國家在競爭特別是兼併戰爭中爭取生存優勢創造條件。

此時的秦國,因僻處中原文化區之外的西部,其經濟和文化落後於其他東方各國,在和諸侯的爭鬥中處於劣勢。所以,如何實現富國強兵成為秦孝公日思夜想的問題。


為變法生,為變法死,商鞅是時代的寵兒,還是悲情英雄?

商鞅

商鞅出身於衛國,從小就有志於刑名之學,經過苦心鑽研,研究出了一套系統的變法理論,然後到各國兜售販賣他的變法理論。在這過程中,因不受魏王重用,他來到秦國,經過秦國寵臣景監的引薦,以自己的“強國之術”贏得秦孝公的“芳心”,使其“語數日不厭,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之後,經過與舊貴族勢力的代表甘龍、杜摯的辯論,更是在秦國營造了變法的理論氛圍。得力於秦孝公的全力支持,商鞅開始了他為之生為之死的變法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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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論戰

強勢推出變法措施

​大權在握的商鞅在秦國“徙木賞金”,著手一系列變法。根據《史記》的記載,商君廢井田、開阡陌,重軍功,獎耕織,打擊貴族,立信於民。我們不妨從以下幾個變法細節,來看變法對整個社會帶來的影響。

1、建立完善的軍功爵制,引導和鼓勵士兵奮勇作戰。

進入戰國之後,不少國家先後都實行了軍功爵制,但都不如秦制那樣健全和完善。商鞅變法廢除了貴族制,取而代之的的軍功爵制。商鞅將軍功爵分為二十級,斬獲敵人甲士之首者賞爵一級,殺敵越多,爵位越高。這樣秦軍士兵連身上的重甲都不穿了,腰裡掛著斬獲的敵人的首級,一路鮮血淋漓,赤膊在前線奮勇殺敵。

這條變革法令打通了社會底層的下級士兵向上層社會發展的通道,培養了一大批堅定地支持新法、支持秦政權的新興階級,但昔日那些不勞而食、無功受祿的舊貴族失去了往日的榮光和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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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軍隊劇照

2、嚴明法治,輕罪重罰,推行什伍連坐制。

商鞅在秦國將政治組織與軍事組織合二為一,戰時每家出一人當兵打仗,即為軍隊之什伍;他們平時維護地方治安,以及相互監督、糾察之責。如果發現有藏匿奸人、知情不報者,要被處以腰斬極刑;一家藏匿奸人,如被政府發現則什伍各家都要同罪連坐。這條法令將百姓牢牢控制住,馴服於嚴峻的政府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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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劇照

變法之後的秦國,生產力得到極大發展,軍事力量得到顯著增強,“兵動而地廣,民休而國富”。應該說,商鞅變法為秦國的變法圖強立下了不世之功。但是,只要變法,就會觸動一些既得利益者,這些失去利益或者利益受損的集團和個人也磨刀霍霍,隨時準備向向商鞅發難。

商鞅與各方的衝突

商鞅與秦人的矛盾。商鞅的法令剛頒佈不久,秦地就因爭奪水源發生了幾起私鬥,涉及到數百人。怎麼辦?如果不懲罰他們,因立木求信而收穫的貧民對官府的信任就會付之東流,這種情況下,商鞅毅然選擇了執行法令:一次性處決了幾百個私鬥的老秦人,老秦人因之對商鞅憤恨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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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兵馬俑

商鞅與舊貴族的衝突。這還只是對普通老百姓施行法令懲罰,算容易的了。商鞅變法中規定,取消世襲制,施行軍功爵制。在這樣的變法背景下,原來引以為傲的國君宗親,現在沒有任何傲嬌的資本了。因為如果不建立軍功,不能享受任何貴族的特權;即使是資財雄厚的富有人家,也不能穿漂亮的衣服,不能乘坐華美的車子。這條法令幾乎得罪了所有的老貴族,老貴族們對商鞅恨之入骨。

商鞅與太子的衝突。太子年十四歲時,因為自己封地的子民繳納貢賦的問題,殺了封地的幾十個百姓。於是,封地百姓在老族長的帶領下,決定“罷工”,如果官府不能給個說法,他們將離秦而去,幾萬人離秦,將震驚天下,而且會寒了老秦人的心。

商鞅殺伐果斷,因太子未及成年,便對太子做了“罰奉”的懲罰,而太子殺人,明顯是太子太傅教導無方,所以商鞅懲罰了太子的兩位師傅:割了太子傅的鼻子。選擇這樣的方式平息民怨,但商鞅與太子的“梗”也由此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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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王劇照

商鞅與六國的矛盾。商鞅變法之後短短十幾年,秦國就強大到一戰而全殲魏國幾萬人,這種戰力在當時是少有的,如果再讓商鞅繼續推行變法,山東六國恐怕就岌岌可危了。另一個原因,是商鞅的法度與山東六國的文化格格不入,尤其是商鞅廢除了封建制,這對山東六國的貴族們無疑是震天驚雷,這種制度絕對不允許傳播到東方六國。而能阻止變法傳播到六國的方法,

殺了商鞅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商鞅的悲情謝幕

商鞅變法給秦國帶來的變化是顯而易見的,變法推進了生產的發展,秦國的人民衣食富足,犯罪減少,其實力遠遠超過其他六國。但其推行的嚴刑峻法也給社會和自己埋下了隱患。當支持商鞅變法的秦孝公去世之後,其政治生命也就走到了盡頭。各方反對商鞅的勢力聚攏在新君周圍,唯有除去商鞅,才能一雪隱忍多年的心頭之恨。

只要新君默許,理由是不難找的。很快商鞅就被以謀反之罪通緝,惶惶的商鞅與衛武從咸陽倉皇出逃,本想在旅店借住一宿,卻被掌櫃用他制定的法律將其拒之門外。

此時的商鞅真是百感交集,仰天長嘆:“嗟乎,為法之蔽,至此哉!”此後,商鞅想要到魏國被拒,走投無路之下又潛回他的封地商。既然難免一死,何不放手一搏,商鞅以雞蛋碰石頭的悲壯,組織家兵反抗抓捕,結果失敗被俘,還禍及全家,商鞅更是被判以車裂的酷刑。向來以“嚴刑峻法”治民的“商君之法”制定者,最後卻死於自己制定的法律,真是應了那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古訓,

昔日的反對派用實際行動繼承了他的術策。

結語:

商鞅變法的目的是變法強秦,但我們放到歷史的視野中,來看商鞅的變法是否起到了“開明理性”的作用。毫無疑問商鞅的變法實現了秦國富國強兵的目的,但富足強悍的表面下,百姓們卻生活在巨大恐懼中。

其一,商鞅以精英心態治國,漠視百姓的生死與利益。改革不是一兩個人的事,必須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而商鞅以一種精英的姿態,所謂“成大功者不謀於眾”,鼓動秦孝公不必理會眾人的反對意見。於是,支持改革的秦孝公一旦駕鶴西去,因為沒有大眾的理解和支持,他和他的改革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其二,商鞅變法過程中閉目塞聽,四處樹敵。但凡變法,一定有擁護者,有反對者。作為主導改革人操盤者,應該儘可能的將反對者逐漸轉化為擁護者。否則,洶湧的逆流一定會將自己淹沒,但商鞅顯然輕視了反對者的力量,其處理方式也武斷失當。面對反對者,商鞅不是採取疏導的方式,而是對於“異議”者,將他們“盡遷之於邊”。商鞅用這種方式堵塞言路,最後也堵死了自己的退路。

其三,商鞅以“法治”之名,行強權之實。商鞅推行的嚴刑峻法,名曰“法治”,但是它真正暴露出商君所謂“以法治國”乃是徹底的強權和獨裁。在這種制度下,人民“動輒得咎”,以“小過"而被“重罪”,其實質是十足的極權主義。

經商鞅之手,秦國的確走上了“強大”之路,但這樣的“強大”是暫時的虛妄,眾多的百姓窮蔽不堪。這也是為何秦朝如此強大,卻又如此短命的原因之一。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就是對商君式統治的最好註腳。所以,當各方反對勢力都將矛頭對準了商鞅,失去了靠山的商鞅只能以這樣悲壯的形式謝幕,也完成了一個變法者曾經輝煌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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