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大姑子長期住在弟弟弟媳婦家合適嗎?房子是弟他們自己掙錢買的,該怎麼辦?

小人魚14193992


單獨的看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一個問題的產生並不是單獨的,而是和其他的事情一起發生的,如果在不知道其他事情的前提下來回答這個問題顯然是有所缺陷的。

未婚大姑子,原則上和公公婆婆是一家。而自己結婚了。那當然和自己的伴侶是一個新的小家庭。這也就是說如何來判定一個家庭一個家庭是一對夫妻加上未婚的孩子。這才是一個社會的小機構。

但是生活中往往會打破這一定律。就比如您所說的未婚大姑子長期住在弟弟家。無論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這個大姑子行為至少來說是不夠妥當。因為弟弟已經結婚,他除了自己以外,還有他的愛人,還有孩子。因此他不僅需要對姐姐進行交代。還要對自己的家人進行交代。這兩者誰應該在主要地位呢?那顯然是家人。只是這個家人不包括大姑子。

但這並不是說非要趕大姑子走,或者不能給大姑子提供居住環境。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我們人不是單獨而存在。一個小家庭也不會單獨而存在。要想長久,讓小比較有大的安全感。那麼就需要融入一個大的家庭裡面。這個家庭裡面有父母有大姑子,小姑子大姨子,小姨子就是我們常說的七大姑八大姨。這些屬於我們大的家庭裡面,在我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我們應當承擔這些責任,但這些責任也盡在於力所能及,不能以犧牲自己的小家庭的其他人的權利為限。

也就是說,如果有地方,如果沒有妨礙到弟弟的家庭成員,如果沒有造成弟弟家庭的團結障礙,那麼大姑子多住些時間也無妨。但這個問題不能搖弟媳來提出。人家姐弟之間的事情應該由其姐弟自行解決。我們要相信他們之間解決問題的能力。隨意的插手。看似是在維護自己的小家庭,而實則是在逃避自己的責任。讓自己站在道德的頂端,行一行非道德的事情。

對於婆家的事情而言,就讓自己的先生作為發言人就好。

弟媳和大姑子,其實沒有任何關係,只是法律上虛擬的姻親關係,這也是建議先生作為發言人的原因。處理這類的事情,同姓人處理比較好。

我們家也是一個大家庭。但很少因為各種人的事件發生大的矛盾。因為我們就堅持一個原則。同姓之間的事情,由同姓的人來處理,其他外來姓的人,均不得在場發言。要發言,有什麼意見的,回到自己小家裡面去統一,在大家裡面,在處理同姓事情上同姓自己解決。因此,我們家就沒有發生過,像鄰居家那樣的老人去世後爭奪財產,兄弟姐妹之間打的不可樂乎的這種狀況。

希望我們家的經歷能給您帶來一些啟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於經營。


慧姐誠全


未婚大姑子長期住在弟弟家,肯定不合適

弟弟弟媳辛苦買的房子,當然希望自己一家人舒舒服服的住。

弟弟結婚後和弟媳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大姑子現在就是外人。

一個外人長期住在別人家,是不合適的

姐弟關係很好,兩人從小一起長大。現在弟弟成家了也應該自動離開。

如果住在一起,時間久了,矛盾會積累,以後的關係就會很僵。

那應該怎麼辦呢?

直接和大姑子說,給我們空間,姐姐你出去租房。

弟弟出面直截了當和姐姐說,她在你們不方便,要姐姐想辦法出去住。

或許有的人會說傷感情。

其實直接說開了最好,明事理的大姑子都會答應出去住。

大姑子一開始肯定會不太高興,但既然弟弟開口了,也不好意思繼續住下去。

即使不情願也會想辦法找房子。

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助大姑子渡過難關。

如果大姑子是因為經濟問題沒有能力出去住,弟弟弟媳也不用太著急讓大姑子出去。

先幫助大姑子渡過難關,比如等大姑子找到工作再和大姑子商量讓她搬出去。

或者給些經濟上的幫助,直接租房給大姑子住,錢可以慢慢還。

大姑子畢竟和弟弟也是至親的人,能幫到的儘量幫忙,大姑子也會記得你們的好。

大姑子臉皮厚,有能力出去住也賴在弟弟家,那就不客氣,直接趕人了。

這種情況那隻好撕破臉了。也真的有這種人,認為弟弟家也是自己家,不把自己當外人。

那就不用客氣了,直接要她搬走。

與其讓自己活的不痛快,還不如讓別人滾蛋。

你忍氣吞聲,讓她繼續在這裡住。她也會覺得理所當然,不會感激你的好。

最後你們的關係還是會鬧僵。

長痛不如短痛,那就直接趕人吧。

結束語

人和人之間的相處,要有界限感。

姐姐和弟弟小時候再怎麼親密,現在弟弟也已經結婚成家了。姐姐就應該知道,保持合理的親密距離,對雙方都好。


蘇玲suling


不合適!

但如果大姑子迫不得已,

或暫時必須,那就包容一下。

同理,若是弟媳自家兄弟姐妹需要,

難道不給提供借宿?

哪怕時間長了些?


吆呵天怎麼又亮了


這個問題肯定是弟媳婦提出的,大姑姐在你們家長期居住,恐怕也是迫不得已而為之,希望你能多一些慈悲胸懷,在她困難時期給她一些包容和關愛,別讓她有寄人籬下的自悲感覺,相信她有翻身的時候,絕不會忘記曾經幫她的兄弟媳婦,希望你能看開這些簡單的道理,多積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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