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個農民工,幹完活在工作地等了半個月了,要工資要不來,應該咋辦?

旅途的列車379


看了許多回答,絕大多數意見都是通過法律手段,找勞動監察,找老闆死纏亂打,等等。只能說回答者都是有正義感,同情弱者的善良人。可以說回答者不太瞭解建築這行業,真正從事這行業,懂得這行業的人,決對不會這樣回答此問題,為什麼?各行有各行的規矩,不管什麼工程,都有一定的時間規劃,什麼時間開工?什麼時間完工。何時驗收?何時撥款?撥工程的百分比多少?工程承包者核實工天,等等諸多問題,需要時間來辦理。你在工地上幹了半個月就想結帳,除非予先講好的條件,多數不會人走馬上給你結清的,有良心,有資本的包工頭,會給你墊資,反之,包工頭從上面結到帳,才可發放。就是這個工程已完工,兩個月內結清工資就屬正常的了。


一壺濁酒喜相逢


很多富人的錢就是這樣來的,我在上海打過四+多天的工,己是快完工的工程,一個二老闆,把民工的錢拿跑了,收工的時候,他跟大家開個會,他說大家辛苦了,今天晚上我請客,在對面飯店我己包了席,一會大家就過去,吃完飯就發工資,大家都非常高興的去了,飯菜確實訂了,等大家吃飯時不見老闆,大家感覺事情不好,就分頭去找,到飛機場一問+分鐘之前飛機已起飛了,就這樣有的做了幾個月的工資一分錢沒有拿到,最後大家找到公司,公司給民工認了車費,已快過年了,也只好空手回家了。


老兵話多


我也是農民工,若發現這種情況。告勞動局。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託欠勞動者工資不發,勞動者有權力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申請書的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名稱、及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付的工資數。

3、勞動者請求依據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五條,《勞動爭儀仲裁調解法》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可以向勞動監查投訴,勞動監查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的百分之五十或一百支付。可以口頭申訴,也可以書面申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的工資數據。

三、向當地用人單位往可或者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伸裁是最有效的途徑。

根據《勞動爭議仲栽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特殊有效。至勞動關係解除一年有效。在此之前建義先向勞動監查投拆,限期內不支付再申請勞動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方式發放給勞動者,不能拖欠剋扣工人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日期支付。如遇節假周未則應提前支付。工資每日至少支付一次。小時工則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

用人單任違返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以上是我能夠幫助你最好,最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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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什麼農民工,首先我們都是一樣。同樣是為了掙錢而奔波,沒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

另外,我們出來賺錢一定要學會簽訂合同。在這個法治社會,一切都講究證據,法制無情,最基本的要學會。爭取自己的權益。

接下來就是你這個問題,工資不發,你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提供有用的信息,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你能要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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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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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闆談談心,我們這裡就有一個老闆託著八萬貨款不給,然後我們開車就去了倆人,到他家啦啦家常,說大哥你那小孫子長的可真好,在實驗小學三年級4班學習挺好,早晨7*30到校中午幾點放學下午幾點,路過哪裡,剛說完老闆接著喊兒媳快去拿錢,如外多給了倆仟說兄弟,對不起,這倆仠你們路上吃個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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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各的原因所在,難到農民工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就該白乾不成,我們也等著這錢養老人養小孩哩,千里奔波夫妻分居過著日牛馬不如的日子,不是為了掙錢養家餬口那個願意出來,幹了白乾要不到手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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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總包方,並且態度要強硬。包工頭攜帶工人工資逃跑屬於總包方管理不到位。然後,向施工場所管轄勞動監察大隊和住房規劃與城市建設局進行舉報。因為有些地方(設區的市級)規定工廠勞資案件由勞動部門主管而建築類勞資案件由住建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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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錢不好拿是最大的難事,像你這樣的情況我們經常有,建議還是找老闆,你可以採取一些非常手段,包工頭不給就一天纏著他,讓他正常的日子也過不下去,再不行直接找公司項目部,訴訴你的苦衷,一般項目部首先會考慮一線工人的,清包老闆也是可以找的,像最高層的清包老闆也會解決工人工資的,還有最後一招就是找勞動仲裁部門,但是這招沒有前兩招奏效,希望可以幫到你,總之一條,幹活了就該要到賬,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辦法總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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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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