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回國可以住多久?拜耳的那個巨嬰,是不是她不走,國家就沒有權利驅逐她?

臨泉農產品


我是

博雅燕園,我來回答。

拜耳女事件,反映的是,某些所謂的外籍華人,回到中國後的那種無形的優越感,可惜的是,這種優越感既無多大意義,更會在疫情的特殊時候害了自己。

為何用“回到中國”的字眼?是因為他們之前曾經是中國人,只是後來脫離了中國籍,加入了外籍。

按說,即便成了 外籍人士,怎麼說也是同胞,你要回來就回來吧,只要服從我們的規定,服從我們的管理就行。尤其是疫情期間,全國人民都在積極配合防疫,已經堅持兩個月了,目前取得的抗疫成果來之不易。結果,你非要不服管,非要跑步,非要不戴口罩,一副我是歪果仁我怕誰的架勢,你這就是優越感用錯了地方。

實際上,這位拜耳女士,在更改國籍之前,是一位土生土長的同胞,生於我國,長於我國,上世界90年代考入華南理工大學這所985名校。後來似乎感覺自己翅膀硬了,飛了,換了國籍。本來呢,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雖然這個國家培養了你,你要飛,也沒問題,但你至少應該感恩這個國家吧?就算你不懂感恩,回到中國,你總該規矩做人,起碼地服從防疫管理是應該的吧?結果你拒不配合社區防疫工作,還一番大鬧,這就是你的所謂優越感在作祟嗎?

說到疫情,現在世界其他很多國家都很嚴重,唯獨我國,已經取得了抗疫的重大勝利,屬於比較安全的了。所以近期大批在境外的同胞紛紛歸國,包括一些外籍華人,也回來“避難”。對於這些回來的同胞,國家是敞開懷抱迎接的。這是國家的擔當,但不是類似於拜耳女這樣的人撒潑的理由!

對於拜耳女,後續有關的消息有兩個,一是拜耳公司已經發布公告,將之辭退,二是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其工作類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實際上就是對她進行了驅逐。

外籍華人回國,也需要辦理簽證居留許可,不同性質的簽證,能被允許的時間是不同的。以拜耳女為例,她辦理的工作性質的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到期,只是因為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其工作居留許可被註銷,就只能回到她的澳大利亞去了。


博雅燕園


職場低層認為:

外籍華人回國,是持有護照簽證的。護照上籤證時間多久便可以住多久。

至於拜耳的那個被辭員工,就是不聽人勸告,非要不戴口罩去跑步的那個女人,現涉嫌違法,被警方立案查辦。至於她好久離開中國,國家有沒有辦法驅離,得從以下情況去了解。

一.護照簽證確認日期,是決定外籍人員在中國的居住時間。

如果你簽證時間內在中國居住,是合法行為。到期時,必須離開,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5天。

二、關於拜耳辭退的那個"不戴口罩又不聽勸告”的員工能住多久?

單從被拜耳公司辭退來看,應該立即離開,因為她居住在中國,是公司員工的身份居住。一旦被開除或者說被公司辭退,就失去了居住理由。

沒有居住理由,國家不可能讓她久任的。

三、還要看她的違法情況。

據網上消息,拜耳辭退的這位員工,因不服從當地抗疫管理,現被警方立案調查。

根據我國法律,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犯罪的,依照中國公民犯罪處罰。

如果情節輕的可限期出境,驅逐出境等。

所以要看警方調查後的違法犯罪事實才能確定她離開中國的時間。

無論多久出離開中國,都有嚴格的法律限制,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結束語:

外國人來中國,或海外同胞,華人華僑,我們歡迎,但要認真履行義務,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服從領導,別得意忘形,認為自已很了不起,處處高人一等,胡作非為,這樣不但不受歡迎,觸犯法律會一樣被處罰的。

(我是職場低層,一個正直有良心的人,歡你關注,圖自網絡,侵權刪除)


職場低層


那位被拜耳開除的澳籍華人,不可能無限期住在中國。她已經被拜耳中國公司開除,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必須要重新去辦簽證。

辦理簽證要看赴華目的,請看下面這張圖片,就把簽證種類都詳細列出來了。

從上面圖片中可以看到,那位澳籍女士被開除後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她不可能在中國繼續辦工作簽證,只能辦理探親和旅遊簽證,即使能辦下來,最多也只能在中國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國找到工作,繼續辦理工作簽證。

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針對53個國家的外國人,聯合實施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這53個國家就包括澳大利亞。

由於該澳籍女士被拜耳開除後,並沒有被有部門通報她在中國有違法行為,也沒有被列為驅逐出境的對象,因此,她能在中國停留多長時間,目前來看,最多是180天。

對於題主所講的這位“巨嬰”如果還有自尊心的話,應該在被開除後,馬上買機票回她後媽家——澳大利亞,因為中國人民不歡迎她,她沒有任何理由再和中國人套親戚了。

最新消息:該澳籍女子已經被註銷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寒石冷月


外籍華人回國最多可以停留90天,也就是3個月。對於前拜耳公司的澳籍華人女子,即使國家不驅逐她離境,我想她也住不了多久了。傲慢的態度讓她幾天之內成為“新網紅”,據說事發之後她再沒出來跑步,難道她突然改變了“要保持身體健康”的觀念了嗎?😂

她被拜耳公司開除以後,估計很難找到新工作了,因為外企是相當看重個人誠信記錄的,再優秀的人才,一旦誠信有汙點,公司一定會棄用她的。現在我們國內用人的規則也是“德才兼備,德要大於才”的。

靜下心來客觀地想一想,其實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把她驅逐出境,最終3個月到了,她自己也會夾起尾巴灰溜溜地離開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只是可能回到她的假親媽——澳大利亞以後,“假親媽”也會冷眼相待她,離徹底完蛋了沒有幾步了。

疫情之下,眾生百相,有的人“積極主動”地扮演著跳樑小醜一樣的角色,真是無知到底了,最後換個自斷前程,自食其果,新生的機會實在難以尋覓到,太渺茫了。

任何人犯違背道德和良心的低級錯誤,都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所以生而為人,一要有道德,二要有良心和良知。


Julia中考英語


談到拜耳的那個巨嬰,老穆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傲慢、無禮與無知!

該“澳籍女子”,不僅不按規定隔離,私自外出跑步,竟然還在面對社區防疫人員的勸說時,大喊“救命騷擾”……

你一個澳大利亞人,竟然在中國領土上“叫囂”,是可忍,孰不可忍!

據媒體報道,該女子所在公司叫拜耳,拜耳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將其開除了。

老穆想說,拜耳公司還算明事理!

外籍華人,在國內可以住多久呢?

老穆上網查了一下,早在2018年,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將於2018年2月1日起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在這8項措施中,其中第六項就是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

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如今,該澳籍女子已經被開除了,已經失業了,如果她還有一點點自尊心的話,不用他人說,自己應該自覺離開,回到她的國家——澳大利亞!

老穆實在想不通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且還在國內掙錢的人!

最後,老穆想說,還是中國最好!

朋友們,你們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老穆說語文


假洋鬼子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不想拉起民族仇恨,可是,這個澳大利亞華裔女子,也是拜耳中國前員工的所作所為,就是讓我們想起了那個“假洋鬼子”的身份。王婆賣瓜般無賴的言行舉止,再加上肆無忌憚的跋扈態度,很輕易的讓我們想到假洋鬼子或者說二鬼子,在中國橫行無忌的魔幻亂世。想起那個別人用堅船利炮,打開我們的大門,在我們中國的土地上,橫行一個世紀的近現代屈辱史。

一次跑步,就可以讓她的優越感,化為烏有

這個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的所作所為,其實,是在一不小心之間,點燃了我們情緒上的怒火,引發了我們所有人的共鳴。可能在她的意識裡,自己是澳大利亞人,享有治外法權。

可是她不看看,那個時代早已寫進了教科書,印進了我們的靈魂深處,已經成為我們心理情緒的一部分,那段歷史也被我們掃進了歷史的故紙堆裡。她的優越感,來自於她的身份的特殊,來自於她的潛意識,可是她所生活的這片土壤,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用不到治外法權的條例,僅僅上一次熱搜,就足夠了。

她被開除,不該嗎?

回到問題本身,其實拜耳這個公司是比較有名的,她在醫療行業的知名度,大概相當於拜仁在足球圈的知名度。凡是國內醫療器械的從業人員,對這個公司來說,基本上就是如雷貫耳,只不過我們普通人對這公司不瞭解而已。

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就是在拜耳中國公司進行上班。當她的事情發出之後,公司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並且將其開除。這樣的利益分割,對這位巨嬰來說,可能顯得刻骨銘心,可是罪有應得。

她還在中國能待多久?

在拜耳將其開除之後,她已經失去了工作簽證,也失去了工作簽證所帶來的五年的居住權。接下來,她可以以探親和旅遊的名義,再籤一個180天的居住權。可是如果想延長時間,必須再次找到工作,再次取得簽證。只是,還有哪家公司會給她工作呢?就不怕查消防和水錶嗎?

結束語:塵歸塵,土歸土。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在中國已經混不下去了。她可能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一次跑步,竟然引發如此的事端。可是事情的背後,是她優越感的變態心理在作怪,是她不明白,在疫情的當下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病毒的攻擊對象,也肩負著不傳染別人的義務與責任。我們把她掛出來,讓她成為熱搜,其實就是對她這種不負責心態的一種反擊,讓她明白,她是誰。當然,對於拜耳中國的做法,我們只想說,幹得漂亮!


教育練真堂


根據簽證的期限決定所待的時間,一般來說工作簽證比旅遊簽證時間長,因為她剛剛工作被辭,所以應該是屬於無工作狀態,所以之前所申請的工作簽證作廢,按照流程應改簽簽證,但目前屬於特殊時期,估計結果會等她自我隔離完成後,立即遣返,不排除她會去申請旅遊簽證的可能,所以就看她隔離完去大使館申請簽證能不能過吧。

官方處理結果出來了,大快人心!!!

梁某妍的行為在網上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所在公司對其辭退處理。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胖子胖子潘


目前來說拜耳女是可以驅除出境的,這女的是澳大利亞籍,在中國是要辦理簽證的,一般來說是工作籤,但是目前已經被開除了,已經沒有滯留目的了,可以發限期離境通知,到時不走那就是非法滯留了


刺蝟的亡靈


有點操心了吧,就她那個德性,靠自己能力不可能在國外找到工作,也不可能在北京買得起房子,所以,她不會被驅逐的,可長久居住,因背後有人,外國人用她,看中的也是這個!


一年級60


別擔心!

不走,周邊鄰居的吐沫湦子能淹了她,眼神也會讓她瘋,她給家人帶來的困擾,也會讓她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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