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跳槽前,要不要先找好下家?

談食者康大王


有備無患,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我贊同先找到下家。但是,是否一定要在離職前找好下家,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到底要不要離職或者什麼時候離職,取決於離職的原因、個人具備或者面臨的條件和離職的目的。

首先,離職的原因對離職的時間和是否要提前找好下家起到基礎性的決定作用。

我們都知道,離職一定是有原因的。不可能無緣無故離職。

1.主動離職

所謂主動離職,是員工個人綜合所處職場及其個人的各種因素,經過慎重判斷和分析之後所採取的主動與所在單位結束勞動關係的行為。

主動離職的主導權在員工個人,無論是離職時間的把握、離職方式的使用還是離職條件的選擇,都有餘地和空間。

這種情況下,基於對個人職業有利的原則。想要離職的話,應該做好離職之後的充分打算和準備。可以先找好下家再離職。但是注意,千萬不要在還沒有和原單位正式結束勞動關係之前就與下家形成勞動關係。這樣是違法的。

2.被動離職

所謂被動離職,是指並非出於個人意願和選擇,由企業主動發起的,要求結束雙方勞動關係的行為。

這種情況下,員工個人基本沒有主導權,在時間、離職方式等方面很難改變或選擇。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應當和單位協商,儘可能給自己爭取預先找到下家的時間。

但是,如果時間倉促,沒有時間或者沒辦法爭取時間,也只能辦理離職手續。之後抓緊時間找到下家。

這種情況下,員工個人儘可能以法律為手段,為自己爭取預先找到下家的時間,比如“必須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關係”等。

觀點一:總體上來說,主動的離職,是計劃性離職,有相對充分的選擇權和時間準備,最好先找到下家;而被動離職,則是倉促離職,基本沒有選擇的空間,只能儘量爭取。

決定個人是否要預先找到下家的另一個因素是個人的擇業條件和擇業優勢。

你的實力強,很容易找到下家,但是如果實力一般,很難找到下家,兩種情況是不一樣的。

1.如果你實力強悍,有足夠的擇業機會,可以馬上離職。

有不少人才,個人能力突出,素質優秀,很搶手,根本不用擔心將來擇業的問題。這些員工即使在職期間,也有不少公司與其聯繫。如果想要離職,根本無需預先準備,因為只要他(她)一離職,立馬就有企業來“搶”他(她)。

2.如果你能力一般,但有機會,就需要足夠的時間來做好準備。

自己不是搶手人才,為了能夠順利上崗,需要在本單位離職之前就要做好充分準備。否則,一旦離職,就要劃分幾周甚至幾個月的時間奔忙於各種面試,非常累而且非常被動。

基於這種情況,就需要在離職之前找好下家。

3.個人沒有擇業優勢,工作能力不好,離職後面臨巨大挑戰。

這種情況是很嚴峻的,換句話說,必須要做好離職之前的擇業準備,找好下家。否則一旦離職,就非常被動,甚至很長時間根本找不到下家。

觀點二:如果你沒有擇業優勢,甚至能力很弱的時候,不要輕易離職,最好的辦法是在本單位堅持努力工作。

決定個人是否在離職前預先找到下家的第三個因素,是離職目的。

所謂離職目的,是指個人離職的目標指向,離職是為了什麼?

1.為了有一個更好的職業前途

如果是出於個人職位、薪酬等因素,希望有一個更好的職業前途,更好的工作環境。離職之前,需要找一個合適的下家。否則,一旦離職就失去了和下家單位談薪或者爭取理想職位的條件和資本。如果你在職去談,就不怕談崩;如果離職去談,就會擔心談崩。

2.想要擺脫當前工作中的一些困擾或者困境

如果你和領導或者同事不和,甚至已經對他們忍無可忍;如果你對企業管理無法認同,甚至極端排斥,無法正常開展工作,這些工作中的困境已經達到讓你離職的程度。

這種情況下,儘量忍耐,為自己爭取到找到下家的時間,然後離職。但是,如果你已經一天都不想在公司呆下去,已經忍受到了極限,那麼就無需也沒有辦法提前找到下家,只能抓緊時機走人了。

3.如果離職的目的是創業或者其他非職業性原因,那也無需找到下家

一些人離職的目的,是為了自己創業,不想再上班,無需提前找到下家;

還有一些人因為家庭的原因,比如家人幫助找到了更好的單位,或者家裡有特殊情況需要馬上離職,也無需提前找到下家。

任何事情的決定,都需要具體的分析。但是,原則上有備無患,預先有職業的準備是沒有錯的。只要合理合法,最適合自己,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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