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物運到期限,怎麼計算?

鐵路貨物運到期限,怎麼計算?

鐵路貨物運到期限是貨物從發送開始到最終到達目的地所用的時間,它是由三部分組成。

1.貨物發送時間

規定為1天。

2.貨物運輸時間

普通貨物運輸以每25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一天;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0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一天。

3.特殊作業時間

(1)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1次,另加1天。

(2)運價里程超過250km的零擔貨物和1、5、6 噸集裝箱貨物,另加2天;超過1000km,另加3天。

(3)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m³,或長度超過9m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2天。

(4)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天。

(5)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1天。

鐵路貨物運到期限=貨物發送時間+貨物運輸時間+特殊作業時間。

這就是鐵路貨物運到期限的計算方法。

另按規定鐵路貨物運到期限最低不少於3天,即最少都需要3天時間,如此效率,在當今這個物流高度發達的社會,與物流公司隔日到達相比,在時效上完全沒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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