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宗根(身份證號碼612401197709245618)

周宗根(身份證號碼612401197709245618):

本院受理汪德貴(身份證號碼612401197601145199)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11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吉河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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