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證成難題?一朵“雲”拉動杭州檢察工作全面提速

如何取證成難題?一朵“雲”拉動杭州檢察工作全面提速

3月17日,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例涉案金額90餘萬元的口罩詐騙案件開庭審理,餘杭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此案的9位受騙者星散多個省份,最北在山東、最西在湖南,而案發正值防疫關鍵期,如何取證成了難題。


餘杭區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採用“非接觸”智能“雲辦案”模式,通過釘釘遠程視頻向警方瞭解案情、引導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全面及時收集固定相關證據,第一時間固定了手機微信、支付寶等網絡平臺的聊天、轉賬等電子數據;同時,鑑於疫情期間當面詢問存在困難的實際情況,建議公安機關採取遠程網絡視頻、引導受害人到當地報案或者提供書寫材料等方式固定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


疫情發生後,“雲思維”拉動杭州檢察工作全面提速提質。為了有力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杭州市檢察機關轉變辦案方式,開展遠程辦案,主動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訴。比如,開發區檢察院藉助“三遠一網”等智慧檢務力量,開啟“隔空”辦案模式;江乾區檢察院堅持“快、準、嚴”,24小時內辦結一涉疫口罩詐騙案件。截至3月16日,杭州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33件46人,提起公訴23件25人,經法院審理,6件6人已作出判決。


為了加強刑事執行檢察,杭州檢察機關制定實施《刑滿釋放和出監(所)人員隔離安置檢察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堅決防止疫情輸出。創新“非接觸式”執行檢察監督模式,充分利用多種信息化手段,通過通訊軟件、聯網巡察等代替“三大現場”實地檢察,監督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和其他執法活動,嚴防輸入型疫情,督促力保監管場所“零感染”。


為進一步落實杭州市檢察院與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9部門會簽出臺的《關於建立疫情防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快速聯動機制的工作意見》,2月24日,杭州市檢察院決定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專項行動,藉助12309舉報電話、支付寶“檢察監督線索舉報”小程序等渠道拓展線索來源,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事關行業整治、區域治理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檢察建議;加大辦案力度,在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的同時,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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