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家喻戶曉的,不是湛江“三角”——龍巖20多家商戶銷售假電飯鍋被判賠10萬餘元

“三角”牌電飯鍋,在八十年代是家喻戶曉的品牌,承載著現今很多家庭的舊時美好回憶。當時的家庭,能夠擁有一個“三角”牌電飯鍋,那是可自豪了的事兒!近期,龍巖中院宣判了一批假“三角”牌電飯鍋商標侵權案,此“三角”與彼“三角”,孰真孰假?法官來教你辨一辨、認一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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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上杭等地20多家商戶同時被訴!


真正家喻戶曉的,不是湛江“三角”——龍巖20多家商戶銷售假電飯鍋被判賠10萬餘元

2019年11月,新羅、上杭等地20家超市、商店因銷售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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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三角”牌電飯鍋同時被訴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據查,涉案電飯鍋控制面板上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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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下方印有“湛江三角 家喻戶曉”字樣,圖形及文字均呈銀灰色,鍋身未印製生產商信息,鍋底貼有合格證,其上僅載明產品名稱及出廠日期(或空白)”。作為“三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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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ANGLE”(上中下排列)和商標“三角牌”中文商標的持有人,廣州輕出集團認為前述商家未經授權許可,銷售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對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對品牌也產生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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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們集體蒙圈:正常渠道進貨,何來侵權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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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們百思不得其解,他們認為其超市銷售的“三角”牌電飯鍋均系向廣東湛江三角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紅三角公司、紅利來公司、廉江市諾華電器廠等不同供貨商正常渠道購得,具有合法來源,怎麼就構成侵權呢?且控制面板上印製的圖形是廣東省湛江市家用電器工業有限公司的商標,該圖形在構圖、形狀、含義上均與輕出集團公司涉案商標標識有顯著區別,不構成侵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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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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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判斷二者是否構成近似,應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輕出集團公司商標的主要識別元素為“三角牌”三個中文文字,涉案電飯鍋控制面板上標註的“湛江三角 家喻戶曉”屬廣告語,與其上方印製的具備三角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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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結合,傳遞給消費者的信息是涉案電飯鍋為三角牌電飯鍋,消費者完全有可能誤認為其來源於輕出集團公司或者其來源與輕出集團公司存在特定聯繫。此類攀附知名品牌商標行為在目前商品市場中頻發,其一方面侵犯了商標專用權,另一方面也迷惑了廣大銷售者,必須予以懲罰。因此,涉案電飯鍋控制面板上印製的“湛江三角 家喻戶曉”等商品信息與其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前述20家商家銷售涉案假“三角”牌電飯鍋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立即停止銷售該涉案產品,並賠償損失。


真正家喻戶曉的,不是湛江“三角”——龍巖20多家商戶銷售假電飯鍋被判賠10萬餘元

法官說法: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九條,下列情形屬於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的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

(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

(三)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

(四)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以該系列商標侵權案為例,作為廣大消費者,在日常消費中也應提高防範意識,如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查看物品性狀及質量、查看是否“三無產品”(有無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及生產商信息)、查看商品防偽標籤(掃描二維碼、網站查詢、短信查詢、電話查詢,也可參看官方網站防偽方式,防止防偽標籤造假)等方式辨別商品真偽。一旦買到假貨,可向銷售者要求退貨或起訴要求賠償,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真正的生產商舉報,由其進行打假維權。

作為銷售者,其對所銷售的商品應進行必要審查,尤其對於知名商標商品,其謹慎注意義務應高於一般商標。對於標註有註冊商標的商品,應要求商品提供者出具商標註冊證;如其非商標權利人,需要求其出具商標權利人生產該商品或授權其生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同時,應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制度,購進商品時要簽訂買賣合同,並要求出具正式發票、出庫單等,以證明商品合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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