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最近,深圳灣航道疏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被發現出現另一個城市的名字“湛江”,出現次數達35次,涉嫌抄襲造假。目前,案件已經進入立案處罰階段。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擔環評工作

環評報告被曝存在抄襲

經統計,這份“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出現“湛江”字眼的次數有35次,包括“湛江灣”“湛江港”等,以及“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等內容。

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據深圳灣航道疏浚項目的主管單位——深圳航道事務中心介紹,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深圳市擬對現有的深圳灣航道進行疏浚,將目前的300噸級航道拓展到千噸級,因此需要將航道加深約1.5米。

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深圳航道事務中心主任 鄭曉峰:我們施工的這個地方離紅樹林保護區還有7公里左右,是在保護區限制範圍之內,這個限制範圍施工就是要做環評,要經過批准才行。

深圳航道事務中心通過招投標,確定由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為全過程工程諮詢單位,包括進行環評。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標後,將環評這項工作分包給了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公佈的調查過程顯示,從2019年12月底,相關技術團隊就開始投入工作。今年1月19日、3月3日和3月19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陸續將環評報告進行了3次掛網公示,在第3次公示期間,市民發現了環評報告存在抄襲的問題。

已啟動問責和調查 項目建設暫停

目前,這份環評報告的評價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經過自查,已經確認報告存在抄襲。根據官方資料,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是一家歷史悠久、科研成果頗豐的國立綜合性海洋研究機構,成立以來取得的科研成果近800項,設有多個國家重點實驗室。

這樣一家重點研究機構,這份有著明顯問題的報告,如何能直接上網公示進入公眾視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環評報告需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深圳航道事務中心表示,作為代建方,他們無權對第三方環評機構出具的報告進行審查,便將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環評報告直接上網公示。

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事件發生後,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連續發佈通告,成立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開展調查,並在最新的調查處理情況的說明通告中明確,認定涉事報告書部分內容,與研究所編寫的《湛江港30萬噸級航道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確實存在抄襲。研究所已中止參與這一項目合同,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各級主管部門已介入調查,項目的建設工作也已暫停。

連名字都抄!深圳某項目環評報告竟出現35次“湛江”

針對這一事件,在生態環境部4月15日召開的3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事件暴露出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生態環境部已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目前省市聯合調查組已完成對編制單位的調查取證,案件進入立案處罰階段。

熱評:把深圳寫成湛江

給抄襲的環評報告來一次“環評”

將“深圳灣”表述成“湛江灣”、“深圳市”表述成“湛江市”,張冠李戴的背後,原來是“抄作業”所致。這種抄法,太笨拙,也太惡劣,讓人啼笑皆非。比如,報告中有這麼一句話:“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如此牛頭不對馬嘴,大有關公戰秦瓊的荒誕,又可悲可嘆可笑。

如此“抄作業”,不是冷笑話,也不能僅把它當作笑話看。究其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客觀、公開、公正,綜合考慮規劃或者建設項目實施後對各種環境因素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而這種抄來的報告,連基本事實都無法保證,談何客觀、公開、公正?

本該嚴肅的環評報告,卻因複製粘貼而變得極為輕佻。這是一起醜聞,對醜聞應有抽絲剝繭般調查。

當前,公眾需要一個解釋,深圳市交通運輸局也需要一個解釋。據報道,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已發佈終止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公眾參與公示的公告,並責成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組織開展環評。無論終止公告還是要求重新開展環評,都極有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必須探究這起醜聞何以出現?造假很可怕,更可怕的是直接抄襲,因為他們更偷懶更沒底線。

公眾除了需要解釋,還需要給出解決之道,即如何處理有關責任人?值得一提的是,在4月15日舉行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表示,事件所暴露出的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並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隨著監管部門的介入,不僅可還原真相,還會依法依規處理責任人。

除此之外,更需“解剖”這起個案。環評報告質量差,環評走過場,並非新聞。生態環境部曾發佈通報顯示,環評文件質量較差佔到問題總數的九成,其中16家環評機構連續兩年被通報。環境影響評價被稱為“卡住違規建設項目的硬槓槓,環境風險的過濾器、安全閥”,如果淪為形式乃至造假,就不可能過濾掉環境風險,也無法捍衛生態環境。

奉行拿來主義,直接抄襲的環評報告,或不多見,但現實中存在問題的環評報告,絕非個別。環評報告弄虛作假,暴露出多重問題,比如環評機構缺乏實事求是之心,慣於敷衍了事;有關機構把關不嚴,不真正重視環評報告,對環評報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此外,少數委託機構也麻痺大意,對環評報告的質量也不夠關心。

“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遏制環評文件造假和粗製濫造等問題,切實提高環評文件質量。”有關人士的表態,給公眾吃下定心丸,相信這起事件不會不了了之。遏制環評報告“抄作業”,除了監管強起來,還需法律硬起來,讓法律長出“牙齒”,如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終身禁止從業”,誰還敢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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