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女子返京拒絕隔離,並大喊救命,面對這樣缺心眼操作,你會怎麼辦?

軍迷老四


任何違反當地法律的行為都是要付出代價的。相信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會支持這種公然違法行為。這不,據說拜耳已經炒了她的魷魚。


閔行七寶老楊


讓其滾出中國,永世限制其入境。這種跳樑小醜只能給囯家抹黑,永遠不會添彩。她足從心裡看不起中囯人,總認為自己高人一等。試問一下,你比誰優秀啊,長的跟土拔鼠它孫子似的;你比誰優越啊,在中國橫行霸道還感冤?大"疫"當前,如此豪橫,國人必將誅之。


陶然齋


這種人就是典型的所謂“二毛子”心態。本來回到國內是來避難的,是為了自己小命著想,回來後還不服從指揮和安排。擺出一副自己好像高人一等的樣子,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應該狠狠的整治,應該弄到集中隔離點去,進行強制隔離。

此女子為拜耳醫藥公司的人員,在事發後,拜爾公司也非常給力,立即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這下估計她傻眼了。工作也沒了,如果他拿的是工作簽證在澳洲工作,那麼還有可能未來被取消工作簽證,再也無法返回她心愛的澳洲了。

在我國前兩個月進行艱苦卓越的抗疫鬥爭中,他們一個個躲在澳洲,享受著安全平靜舒適的生活,坐壁上觀。他是理解不了,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什麼,每個人都犧牲了自己的活動自由,配合政府進行抗疫,最後才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讓我國成為了全球安全“綠區”。尤其是我們的志願人員、社區工作人員以及各級民警,那更是冒著被疫情傳播的風險,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對他們應該是尊敬,理解和服從指揮。

這位澳籍女子,其實如果憑著他所喊的話,是可以定義為妨害公務的,其實可以上強制措施,或者在隔離期滿追究其妨害公務的責任。例如進行經濟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假設發生地不是在我國而是在澳洲,估計當時早就被撲倒在地上,銬起手來,抓到警察局去了。而我國的執法是多麼的溫柔,耐心勸說,還來了一波又一波人,希望去配合工作。

其實這些人,在他們心中,所有的行動都是特別自私啊,僅僅是為自己的舒適和滿足自己的目的而做的。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那種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其實譴責都是沒有太多用處的,給予真正的實際後續處罰,那才對他們有著一定的教育意義。

建議:如果是澳籍人士,其實可以在隔離期滿勒令其離境,讓她回到澳洲慢慢去跑步吧。如果是持綠卡人士,那麼可以後續進行處罰,並將處罰結果告知澳洲移民局,可以取消其入境簽證。

至今為止,此澳大利亞籍女士還沒有正式道歉,說明他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沒有正視自己,給予我們的志願者造成了多少無用的工作投入,她還欠國內人民一個道歉。


勻楓財技大兜底


說真話、講實話、不廢話、沒套話,讓我們今天說一點大家都能夠聽得懂的人話,大家好我是你們的社長。

最近兩天我們可以看到,網上有一段視頻引發了大家的爭議,內容是澳洲籍女子返回北京拒絕隔離,並大喊救命,本來屬於未來輸入,14天隔離必不可少,不但是為自己的安全考慮也是為當前我國14億人口作出的貢獻負責。

但該女子在返回北京後不按規定在家裡隔離,反而外出跑步並且不戴口罩,該女子為澳大利亞籍華人,面對社區防疫人員,該女子不聽勸告,引發網友熱議。

拜耳中國發聲

最近拜耳中國在微博發聲表示,拜耳一貫遵守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和法規,並堅定支持當地政府和民眾的抗議行動,對於網上流傳的視頻,拜耳在第一時間進行了核實。

經查,確定該涉事人員為拜耳員工,對於該事件拜耳做出了聲明:

1、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作出了辭退處理,而且是立即生效。

2、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該遵守當地抗拒新冠肺炎各項措施與法律法規。

3、拜耳將繼續與我國政府和民眾一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早日取得勝利作出貢獻。

面對這種情況你會怎麼辦?

在當前的社會發展過程當中,很多人總是自以為與眾不同,尤其是遠赴海外留過學留過洋的人,總感覺自己肚子裡有二兩洋墨水,就與我國其他民眾有本質上的區別。

這種自嗨的行為,尤其是在當前緊要關頭,大家都為抗擊疫情作出巨大貢獻,而他們卻因為國外疫情嚴重跑到國內規避風險,還不遵守當前我國法律法規。

表示對拜耳公司作出的決定贊成,同時應該給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範與約束,應該讓這樣的人知道踐踏別人付出的勞動成果,罪不容赦。

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可以讓他在國內隔離觀察,從違規的角度出發直接可以驅離出境,哪裡的天藍讓他去哪裡。

綜合來看:對於自我感覺良好,自我感覺高人一等,又不遵守相關規定,也不珍惜別人的成果,不聽勸告,就應該給予警告。

應該直接遣送澳大利亞,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社長財經


樓主您好,澳大利亞及女子返京之後拒絕隔離並大喊救命,面對這樣缺心眼的操作,你會怎麼辦?其實他這樣的做法已經嚴重違反我們國家對於隔離期間的一個規定,就是任何一名歸國人員都要進行14天的有效隔離,期滿之後才能夠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那麼如果說你沒有達到這個隔離期,實際上是不允許你到處跑步的。因為畢竟我們國內的任何一個人可能都感受到了14天居家隔離的這樣的一個痛苦沒有辦法,這是對個人身體健康的著想,也是為他人身體健康著想,因為畢竟心患肺炎的傳染是非常嚴重的,所以說我們只能夠做到這一點,無可厚非,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

那麼你不能說自己是歸國人員,不懂這樣的規定,既然你要踏上中國的土地,那麼就一定要遵守中國的相關規定才是符合我們的要求。所以大喊救命的做法很明顯是不恰當的,而且是非常不恰當的,所以說我們對這樣的行為應該感到譴責。因為它所但系的不是自己的身體健康,而是他周圍人的身體健康,假如說他是一個無症狀的病毒攜帶者,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社保小達人


這幾天被這個澳籍女華人刷屏了,這個人從長相來看就不是個好相處的人,蠻橫無理,一副我瞧不起你們所有人的態度。如果沒有法律 和道德管著 喲真想上去踹兩腳。哎……過過嘴癮就好了,好言相勸過了就仁至義盡了。膽敢在犯,我相信當地執法人員也不是和她鬧著玩的。



今天吃家常菜


樓主你好,澳大利亞女子返回北京以後拒絕隔離並大喊救命,面對這樣缺心眼的操作,你會怎麼辦?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真的是為之憤慨。因為任何一個歸國人員那麼進行14天的隔離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實際上在我們國家疫情發生比較嚴重的階段,那麼每個人可能都經歷了14天居家隔離這樣的一個狀態。

所以說這是一個人最起碼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是為自己身體健康負責,也是為他人身體健康負責,因為畢竟你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這種無症狀病毒的攜帶者,所以說進行14天的隔離是為自己的健康著想,所以我們應該從這個角度出發來考慮這個問題,那麼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相反這個人呢,他不但是拒絕進行14天的有效隔離,並且在隔離期未滿的情況下還要外出跑步,並且在沒有帶任何防護,措施的條件下,也就是說沒有戴口罩,那麼受到了隔離人員的警告並大呼救命,這樣的做法完全是無理取鬧。是不值得同情的,當然這個人也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因為他所得的工作單位將其開除,所以說得到了應有的代價,所以我認為應該反思這個問題。


懂社保


我會用我的長篇大論去批判她,讓她覺得自己在中國無地自容,她既然不想再保留中國籍那麼這種人就應該早早的隔離她,回她的澳大利亞去,中國人永遠是炎黃子孫不管在哪裡中國永遠想著的是國人不能讓受一點委屈。而她澳籍女子裝出無所畏懼的樣子來中國撒野,還出去跑步鍛鍊身體,不帶口罩。咋的!想越線嗎?還是想回澳大利亞了永遠不準進入中國?記住,祖宗的根永遠是在中國的大地上,中國人應該團結戰勝這場無硝煙的戰爭!


小胖妞的幸福生活


這就是盲目的優越感在作怪。像這種人就應該將其驅逐出境,哪來的回哪去,永久不得入境。

這種人仗著自己是外國國籍,在國內趾高氣昂,不可一世,自以為高人一等,其實在國人眼裡這種人就是跳樑小醜。

我們的國家已經今非昔比了,中華民族已經是世界的巨人了,再也不會任由他人肆意橫行了!一個外國人想在中國撒野,我們回敬他的只有鐵掃帚和大耳光!

我們的國家是仁慈的,疫情當前還能接納這些個外國人,足以證明我們國家的包容和大度。如果這些外國人不知道感恩,強烈建議把他們趕出去!

說到巴掌,我願意傾盡全力。不過我更傾向於直接一腳踢出國門。


觀察後有話要說


對於這種披著洋外衣、自以為是、高傲、不服從管理的假洋鬼子,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跟他們講道理階段,而應該採取應有的措施。

1.直接發出警告。既然講道理、說服教育行不通,那就直接對其警告。

2.採取強制措施。對於警告不聽的,應該直接採取強制措施,比如可以進行行政處罰,行政拘留也好,罰金也罷,能用上儘可能用上。還有需要對其遣返的就直接遣返。

3.刑事處罰。對於屢教不改,衝擊工作人員,破壞管理秩序的,危害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該立案的就立案,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就追究刑事責任。

4.經濟措施並舉。對於病毒感染者造成他人感染的,對其醫治的,其不僅要自費承擔自己的醫療費,還必須承擔被其感染人(不管直接傳染的還是間接傳染的)的治療費用。

最後就是,回國的華僑必須自行承擔隔離與治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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