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

殺死一隻“知更鳥”

殺死一隻“知更鳥”

“有一種人類社會機構可以讓乞丐平等於洛克菲勒,讓蠢人平等於愛因斯坦,讓無知的人平等於任何大學的校長。這種機構,先生們,就是法庭。”這何嘗不是我們去追尋的目標,這何嘗不是我們的國家想要去進步的方向。我們口口聲聲要去伸張的正義,所需要的不就是“公正”二字。法律面前每個人是平等的,無論膚色或是種族,無論性別或者氏族,甚至不需要任何要求,只要生而為人,在法律面前絕無絲毫差別。

殺死一隻“知更鳥”

拜讀《殺死一隻知更鳥》一書之後,解決了三個縈繞在我心中的問題:既然生命有諸多不同,為什麼卻用同一標準去限制?既然公正這麼簡單,為什麼卻遲遲不得實現?既然人們生而自由,為什麼卻受到種種規制?生命有諸多不同,此刻手握滴血刀刃的你可能是深思熟慮,執意行兇,也或許只是大腦皮層的神經紊亂,衝動喪失了理智。但在法律之上,兩者並無過多不同。換言之,智商隨出生便已確定,但無論高低卻總受到相同的教育,被同一份試卷測試。一個因貪玩不及格的學生和一個失誤不及格的學生會遭到相同的評價,這究竟是為什麼?我想我忽略的是作為人的自主性,曾鋃鐺入獄的怪人阿瑟先生其實也有善良的一面,好吃懶做的地痞無賴尤爾厄家族也有良心未泯的存在。可能智商或性格不同,但作為一個完整的人,你具有的是完全獨立的自主性。而社會上的種種規定的作用,便是將你的自主性限制在有利於人類群體的地方。

殺死一隻“知更鳥”

既然公正這麼簡單,人人平等的口號誰都會講,普法教育彷彿一蹴而就,那麼幾十年以來,人們對於法制仍舊愚昧,在遇到犯罪行為時總是以固有的思維去理解,為何就難以實現這個簡單的“公正”呢?書中阿斯蒂克的一句話點醒了我,“你沒有穿著別人的鞋,在別人的庭院裡一步一步的走,總也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從未想過在自己遇到犯罪之時,自己將會如何去做,總在以一個居高臨下的姿態去解讀這個事件。例如前段時間,一男子因表白拒絕而持刀欲殺害女方全家而遭到反殺,其父親發聲“殺人償命”,我本能覺得太過離譜,一個殺人未遂者的父親有何臉面去說這句話。但在此時此刻的我陷入沉思,如若此事發生在我身上,我能否用法律的思維去告訴大家“我兒子的死是罪有應得!”人們對與自己無關的一切都可以抱有公正的眼光,但對於自己的事情仍舊公正,只怕是違揹人性的存在,這也是“公正”意識難以在公民之中徹底實現的原因。

殺死一隻“知更鳥”

既然人生而自由,在這人世之間為什麼受到種種的規制。在學校受到校紀的規制,在家受到世俗的規制,哪怕進入社會之中,仍有法律和道德去規制你的行為。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你生活在規制之中,與其說是對社會的適應,不如說是人類群體的同化性。阿斯蒂克為黑人辯護是他對正義的堅持,但卻超出世俗的規制,小鎮上的居民嘲諷他,他不為所動,教育兒子女兒不要被他人的言語左右自己的想法,這時他是未被同化的,尚不受到規制的。結局阿斯蒂克雖一再堅持正義,讓兒子傑姆殺人的行為公之於眾,但警長的話讓他動搖並最終放棄了,這時他已被同化,自己親生兒子的未來讓他接受了社會的規制。每個人都一樣,都將在不斷的反抗之中接受來自社會的規制,存活在人類群體之中。正如電影《狗十三》中所表達的,每一段青春都是一場謀殺,甚至不僅是青春,擴及每一段人生,謀殺了自由,獲得了生存在人類群體之中的權利。

殺死一隻“知更鳥”

最後,願你我在遭受世間的不公正之時,遇到烏合之眾詆譭的時候,能夠不那麼早的被這社會同化,挺起胸,昂起頭,像個紳士一樣,竭盡權利保護心中那隻知更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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