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些人極端反對老人再婚,你支持和尊重老年人再婚嗎?為什麼?

能力匹配層次


這個問題答案不盡相同,爸爸走後媽媽六十歲還不老,可是媽媽從沒想過找老伴,誰給她提她都不搭理,老媽說有我們就夠了85了還健在。

鄰居大叔退休後老伴死了,拼命的要找新老伴,無奈閨女只好張羅著給他找了一個,那女的之前男人有病,養兒育女她吃了很多苦,嫁給大叔之後,還買了保險,日子過得很舒坦。


像風一樣ziyou


我支持!

我姨去世四年後,表妹在它處買了別墅。我姨丈不願去,寧願一個人住在老別墅。僅因為周圍有幾個熟人。開始子女請了個保姆,後知燒一餐飯五千,被我姨丈辭退。

姨丈生活有規律早上五點半上體育場,回家洗冷水澡,燒早飯吃。

姨丈希望有個老伴,子女同意並在物色中。

天有不測風雲。十二月八日上午十時許,兒子來,見父親仰躺在廚房地上,身體僵硬。那天有明霜。

八十大壽後才過59天,我的姨丈因滑倒與世長辭。我心裡十分沉重。


寧波奉化胡雙龍


喪偶老人是否可以再婚?我淺談一下自己的看法,父親六十二歲的時候我母親去世了,後來很多人給老爸介紹老伴,那時候由於沉浸在母親去世的悲哀之中,也沒有合適的,就放下了,老爸卻一直張羅,後來給他找了一個,時間不長,跑了,過了二年,老爸七十四了,不來我家,就在弟弟家,弟弟後來出門做生意去了,又給老爸辦了一個老伴,現在三年了,每年給這個老伴拿幾千元,生活費我們負責,老爸現在七十八歲了,依舊紅光滿面,精神矍鑠,非常健康,儘管偶爾想到母親,心理不得勁,但是看到老爸晚年幸福,也就適應了,畢竟逝者已逝,老爸能多活一天,我們就多一天天倫之樂,老話說,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現在我感覺到了這句話的正確性,我家兄妹四個,包括兒媳婦,姑爺子都是孝子,但是老爸有了後老伴之後,明顯感覺精神了,這是真實的人與事,建議父母走了一個之後,有合適的,還是找一個合情合理,人都有老了的時候,理解!理解!!


獨孤求敗不敗


我不反對,但也不支持!經歷了你才能知道扯不完理還亂,我老公公再婚,今年一月走了,老太太有倆姑娘,一個上海,一個臺灣,都結婚生子,大的上大學了,小的自閉症也15了,但房子是他哥哥的,他哥哥的房子是他舅舅拆遷的時候給爭取的一套,一直老兩口住著,老公公肺癌,老太太食道癌,他和他哥都是給錢治病,反倒她兩個女兒說沒錢,我們也沒說啥,想老太太伺候老頭那麼些年,不容易,今年老頭走了,老太太直接讓他兄弟倆辦完事走人!老爺子的錢都是他的,存款是他的,房子是她的,喪葬補貼也是她的,哥倆氣壞了,老爺子寫的東西姑娘說晚上看到的,老太太說早晨看到的,好搞笑,最後就說存款一份不要,喪葬費有三萬多兩家分四個子女分,老太太說為萬把塊錢跟她撕破臉!我們沒有獨吞,還有她兩個姑娘也在裡面!她也要算一份,最後我們說算可以,那就存款全部拿出來都分,房子不給住了,她說房子是她的,她女婿又給她解釋,這房子不是誰住的就是誰的!你都撕破臉我們怎麼辦,我們那也沒地方給你住,小的說臺灣也沒地方,傻眼了,他說老頭說了,老頭說了沒錯,那不是他的房子他不能不經過房主自行分配!悄悄了,兄弟倆是真的覺得父親太絕情!掏錢辦完事就讓走人,說老太太以後有病讓我們出錢出力,一定照顧好,這樣還能有嗎?我們前腳走後腳老太太就換鎖,房產證拿上報案派出所去,才把門打開,也說也你要在換鎖就別住了,派出所又給講了一點法律常識,不鬧騰了!女的很少找老伴,男的都是沒多久就張羅老伴,覺得自己沒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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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持!老人再婚主要是找個伴,多數男的是:需要有個說話的對象;少數女的是:子女兒孫靠不著只能自己找依靠。還有真是情投意合的,比如我,也會迎來了遲到的春天。我的兒子、兒媳他們希望我現在的老伴,在家平平安安,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對我,我要星星他們給我月亮。其實我只是沒有可以上支付寶的卡,只會微信零錢支付,買小東西。我真開心,幸福。

因此,我堅決支持並尊重老人再婚,這不是丟人的事,反對者,學學我兒子兩口子吧!你們也會幸福的。不過有一種情況你們要堅決反對,並報警。那就是利用老人騙財騙色。

遇上這樣的傢伙,我支持你們自己把他(她)打出去,再報警。

但不要打太重並且要注意:必須有確實證據並被實施了騙財騙色行為。否則就不是屬於正當防衛的範圍了,你們會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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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老人再婚我也提出以下幾點的建議。僅供參考。

要充分考慮對方再婚的動機。因為老人大多是因為孤獨而再婚,如果遇上動機不純的伴侶,那麼將會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財產糾紛等等。就得不償失了,反而給自己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

2.兩個人之間是否有共同的愛好,興趣,以及相對來說比較對等的經濟條件。我為什麼說到對等的經濟條件呢?因為如果一方對另外一方有經濟上的依賴,那麼在日常的生活瑣事當中會引發很多不必要的矛盾。也會引起信任危機。

3.對於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在保證雙方的利益的情況下對於自己的婚前財產進行公證。這樣就可以大大的避免了雙方子女在以後的財產繼承中引發矛盾,因為老人再婚引發財產糾紛問題隨處可見。

對於老人,我們每個做子女的都不可推卸的贍養責任與義務,同時老人也需要我們做兒女的用心去陪伴,別等”子欲養而親不待“

對於老人再婚您有什麼想說的,請在下方發表您的評論。我們一起探討。





標峰理評論


老人再婚你支持和尊重嗎?為什麼?我認為這個問答不能一口否定和肯定。原則上我是支持和尊重老人再婚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老人再婚是基於搭夥過日子,身邊有個伴照應,兩老人年齡差不是太大,能做到互相尊重,兩老人結合以後,不給兒女增加過重的經濟負擔,能給兒女減輕精神負擔,我想哪家兒女都會同意支持。

兩個老人有共同的愛好興趣,雙方經濟實力相當,老人在婚前做好財產分配公示或公證,避免雙方兒女以後發生不必要的矛盾,我想兒女應該是同意支持的。

如果結婚目的不純,特別是一些沒有經濟基礎和經濟收入的老人(女老人居多)即使當時結婚說的再好,兒女也會三思,減少雙方子女以後因錢財發生不必要的糾紛。有些人還會不守信用,這就需要仔細甄別對方老人及老人兒女的道德品質了。

法律是支持老人再婚自由,兒女反對無效,特殊情況也要特殊對待,有時也要考慮親情及當地民俗。

有的老人喪偶(男老人居多)沒幾個月,不過百天,兒女還沒從喪失親人的悲傷中走出來,老人碰到合適的了,使急於結婚,兒女當然接受不了,不會支持老人再婚。

總之,老人搭夥過日子走好餘生,應該是一種社會趨勢。希望老人再婚得到兒女的祝福和支持,餘生都幸福。


嬰寧f


支持。如果能涉身處地的從老人角度考慮,這將不是個問題。老人不再孤獨,有人陪伴,晚年幸福相依,有何不好?當然,騙婚、騙錢、騙財的案例除外。子女不同意的,無非是錢財和麵子問題,可這和老人的幸福度相比,真的很蒼白無力。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胖妞兒是肥汪


我是退休老人,單身,我反對老人再婚,老了可以找個人搭夥過日子,為什麼要再婚呢,再婚涉及到遺產、子女等,會產生很多糾紛。老了孤獨可以找個人同居搭夥過日子,不要給子女找麻煩。



旅居養老房車生活


為什麼要極端反對呢?

老年人也是正常的人,有正常的需求,包括生理和生活。

如果老年人在生活中覺得自己的身體還可以,還可以負擔得起另一半。那麼他再婚也不是不可以。

如果老人有自己的追求,包括組建一個家庭的追求,這是他的權利,別人也無法剝奪,包括子女。

尤其是當今社會,很多子女甚至都沒有照顧老年人的時間,只剩孤孤單單的一個人,難道真要孤獨善終?況且老人家也有愛的權利,再加上有那麼一個合意的人為什麼不可以呢?

很多子女反對,這個是自私的表現。

因為老人再婚,就會涉及到多方面。

老年再婚,可能會不給子女帶孩子了,因為有自己的愛人。

或者是財產又多了一個人繼承。

又或者是多了對方的親戚,造成的關係更加複雜,老人家畢竟親人比較多,又組建成新的家庭難免會造成關係越來越複雜,而且有可能雙方都有子孫,關係龐大。

這些都是要關心的問題,弄不好還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會有一些人極端的反對老年人再婚,這些都是大部分為個人考慮的。

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尊重老年人的意願,旁邊的人只要提供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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