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人員隔離期間禁止外出

稿源: 瀋陽日報 2020-03-15 08:41:26

  國內疫情嚴重地區和境外入沈人員自抵沈之日起,選擇居家隔離觀察方式的,一律嚴格執行14天隔離制度,在居家隔離期間除有症狀需要就醫的,一律不準外出。這是記者3月14日瞭解到的。

  據瞭解,瀋陽對居家隔離人員實施包保制度,國內疫情嚴重地區和境外入沈人員進入社區(村)後,確定一名社區工作人員(村委會成員)作為包保聯繫人,第一時間發放《致居家隔離觀察人員的一封信》,指導其簽訂《居家隔離觀察人員承諾書》。

  居家隔離時,單人單間,加強通風。隔離人員在隔離房間獨自用餐、飲水,儘可能減少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生活用品分開使用。社區工作人員(村委會成員)對隔離人員每天進行兩次視頻體溫監測和隔離狀態監控,每天不定時通過微信與隔離人員發起位置共享,實時掌握隔離人員的位置動態。工作人員或志願者主動對接隔離人員,實施耐心細緻、溫馨周到的人文關懷,通過電話聯絡、微信溝通、登門入戶等方式詢問其居家隔離生活需求,為隔離人員提供外文翻譯、生活幫辦、垃圾清運等服務。

  此外,全市要繼續嚴格落實小區居民出入通行證制度,加強小區(村)出入口值守和管理,對隔離人員實施精準管控,強化對通行證件和個人信息的查驗,一旦發現隔離人員外出情況,值守人員要當場制止並要求其配合落實居家隔離觀察措施,對拒不配合並擅自外出的,要撥打110報警電話及時向公安部門反饋。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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