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龟类被判处三年零十个月

南昌新闻网讯 龟被视为很有灵性的动物,其中的陆龟则因为色彩绚烂而成为爬宠界的流量明星,成为很多人的养宠新选择,而这也成为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谋取利益的“捷径”。据悉,近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目前该案经一审宣判,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外,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此新罪,撤销原判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2018年3月,熊某在逛百度贴吧时,无意间进入一个名为“访龟吧”的网页,随后便结识了很多陆龟爱好者。随着熊某逛贴吧的时间越来越长,贴吧等级也越来越高,便有许多人向熊某咨询是否有陆龟出售,熊某发现这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便做起了买卖。熊某先是通过网络找到了出售陆龟的老板,由对方提供货源,他负责找买家,每卖出一只龟,熊某从中获取7%的提成。

2019年34月间,熊某共出售6只陆龟,其中2只陆龟(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各1只),其余4只因饲养不当已死亡,无法鉴定。2019年4月,民警在熊某家中当场查获陆龟活体5只(1只苏卡达陆龟、2只赫尔曼陆龟、2只疑似豹纹陆龟,均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保护的国际濒危野生动物),据熊某供述,这些都是他通过微信购买所获。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提醒,个人收购野生动物,不管是以谋利为目的,还是为满足私人爱好,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黄娟 朱文文 全媒体记者 文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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