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交通事故糾紛案線上成功調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壽縣法院執行局通過電話、微信等線上方式成功促成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達成執行和解並即時履行完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9年7月17日5時59分,劉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沿203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117KM+200M處時,與由西向東行駛未按規定讓行的黃某駕駛的無號牌三輪電動車發生碰撞,致劉某受傷、摩托車受損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黃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法院判決,劉某因本次交通事故所產生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由黃某賠償70%,即5萬餘元。但黃某未自願履行。

案件移送到執行局後,執行法官全面查詢,均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法官又多次通過電話和微信聯繫黃某,通過釋法析理和換位思考下的溝通,讓黃某轉變了態度,主動要求法院對該案進行和解,申請執行人也願意放棄部分權益,最終雙方以4萬餘元的賠償款達成和解協議並即時結清。

畢如軍 黃小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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