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三憶影像
哦,你覺得新員工能幹嘛?給5000是給大多數人看的,老闆摳逼,剩下的14.5萬私下給,給少的老闆自己背個壞名聲吧,但是可以保護好新員工,能賺錢的自然要愛護,不然群起攻之就麻煩了,只有傻逼們才會相信老闆只給了5000,還會更傻逼的去跟新來的說你被涮瞭如何如何的。
當然了我不排除,你們老闆是真的財迷心竅傻逼了!真的只給了5000,或者是為了留住銷售,說年底再一次性都給你
辦公知識局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還是算比較有發言權的吧。本人從2012年從事模具行業,做了兩年嫌壓力大,所以忍不住轉行了。當時從山西晉城跑到北京,在朋友的介紹下做了房地產銷售!那個時候賣的是北京南6環外的房子,大概二萬多一平吧,然後賣出一套房子提成5000元左右!本人嘴笨,好幾個月都沒開單。當然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有一位東北的女孩,在某一天運氣爆棚。接了一個穿著並不華麗的客戶,就是這個客戶,在看了房子樣板間之後和那位東北的女孩說,要買兩層用來投資!對,你沒看錯,就是兩整層,一層好像是二十四戶!(時間長了記不清了)我們先不說這個客戶是什麼身份能一下拿出來大幾千萬來,就說這麼大的單按照公司提成標準大概能提三十萬(賣的越多提點越高)左右,但是開發商好像感覺數額太大不想給,就一直拖著,找各種理由!說是這個客戶是提前聯繫過開發商的銷售員了,並不屬於我們(我們是屬於開發商請的駐售樓處的中介公司),中間不知道怎麼處理和協商的,反正幾個月後,開發商只給了那女孩2萬塊!也不得不說東北的女孩性格直爽,直接拿了錢立馬辭職走人,一句廢話都不多說,說句題外話,如果是我我估計我做不到這麼豪爽……再然後,我們公司大部分銷售都辭職走人了,而我看了這種場面也覺得想一夜暴富是不太可能了。還是老老實實的搞起模具吧……
亮崽小饅頭
這是小企業的通病,一般屌絲逆襲的老闆喜歡做這樣的事情,當然有格局的老闆一般不會殺雞取卵的。
在一家企業做過項目工作。入職之前就已經談妥了2%的項目提成,一年的時間,做成了一個政府項目,獲得了政府資金4000多萬,按照當時約定,老闆要付我80萬的提成。當時我也沒有報太大的希望,想著能給20萬就不錯了,結果老闆跟我各種打馬虎眼,各種不正面談這個事情,最後給了兩萬塊打發了我,還覺得給的挺多。呵呵,我也是沒有辦法,畢竟當時是口頭約定,沒有合同,這種事情深究也是沒有結果的。拿到錢後,我也順便把辭職信遞了上去,老闆挺震驚,想留我,但是沒有漲薪也沒有待遇提升,幹劈情操讓我留下。我呵呵了一句,禮貌的離開了。後來聽說老闆覺得這種事情來錢兒快,又招了個新人繼續做,但是後期一分錢也沒拿到,後來跟人合作房地產項目,項目資金鍊已經快要斷了,我不想呵呵,但是這種事情,我走之前就已經有預感了。為什麼,老闆目光短淺,而且對於自己的能力過於自信,沒有想過,也不知道在這些錢到賬之前,到底我做了多少工作,找了多少人,他只看到了結果,卻不瞭解過程,所以造成一種錯覺,這錢來的太容易了,換個人也能拿到這個錢,所以即使賴著不給提成也沒事,大不了換個人唄。
遇到這樣的老闆,我不否認他能賺到錢,但是想要有更高的發展還是要提高自己的格局。畢竟總是殺雞取卵式的收割員工的成果,有能力的員工早晚是要走的,畢竟畫的大餅永遠喂不飽人,不要一邊提倡狼性文化,一邊給員工喂草。
叫我尼克大人
稍安勿躁。
對這個問題我們先來捋一捋,找出原因,千萬不要一看到題目,就一棍子打死,咬定是老闆的問題!
按照題目中的算法,這名新員工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那這裡面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老闆獎勵5000塊,用來代替發提成。
是傻子都會算,正常提成是15萬,如果老闆僅僅獎勵5000塊,相差太懸殊,擱誰恐怕都很難接受。
不過結合到題目中所說的是新員工在試用期產生的銷售業績,也就是剛入職不久,時間很湊巧,可能裡面有一些其他原因,不一定就是新員工自己的功勞(後面我會具體分析)。
如果真是本人完成的,對新員工來說,他肯定需要討個說法,為什麼只發5000?至少得有據可依,有制度可行,怎麼成了老闆一句話呢?這樣肯定會嚴重挫傷他本人和其他銷售的積極性。
作為一個明智的老闆,我想應該不會這樣。如果他還想把公司做大、業績做好,就不能只做一錘子買賣,否則壞了名聲和口碑,以後恐怕沒人願意替他賣命了。
第二種是提成照發,只是要看回款多少和回款時間,老闆只是臨時決定額外獎勵5000塊,以資鼓勵!
新員工還處於試用期,就能做出這麼好的業績。老闆為了鼓勵新員工創造更好業績,同時激勵其他員工向他看齊,額外獎勵5000塊。
當然新員工的提成一定會發,只不過稍微晚一點,因為銷售提成的發放,不是看銷售額,而是看實際回款啊(注意題目中說銷售了300萬,很有可能只是合同金額)。
據我所知,很多的銷售,尤其是大型產品或項目,也要看後續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客戶是要壓一部分錢的,或者是按期付款,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公司不可能傻到,只簽了合同連產品都沒交付、回款都沒回來,就把你的提成發了吧。
第三種是作為一名剛入職的新員工,能很快創造300萬的銷售業績,要麼是他原本有資源,要麼是湊巧老闆幫了他。
做銷售的都知道,進入一個新公司,如果是同行的話,他能帶過去一些客戶資源,肯定能很快產生銷售業績。如果沒有資源,從頭做起,去銷售一款新產品,沒有那麼快就能產生銷售業績的,前期還是需要熟悉產品熟悉客戶跑市場的。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一個新人來說,能很快出業績,要麼確實他能力超強,要麼就是可能老闆分給了他一些過去的客戶資源。如果是這種情況,老闆只給他5000塊錢的獎勵,就已經不錯了,因為這樣的銷售只是起到一個跟單維護的作用而已。
如果是前面這種自帶客戶資源的情況,按正常思維,他在入職的時候就應該跟老闆談好了。自帶的客戶資源能提多少錢,老闆發給他的工資要不要減掉,等等這些東西,肯定會談到的,絕不是說入職以後再去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的銷售提成制度規定試用期的員工銷售業績提成較低。
一般來說,對於試用期的員工,有的公司規定,不拿銷售提成或者拿很少的獎勵,因為還沒有轉正嘛,公司為新人也投入了不少銷售資源和培訓。甚至有一些不良的公司,就是以這種方式不斷的招人,然後不斷的開人,產生的業績都歸了公司。
實際上銷售提成分配,存在各種各樣的方法和方式,要結合到不同公司不同產品和不同的分配理念,挺複雜的一件事。
因此,我們不能僅僅從銷售額和提成數據上判斷老闆做的對不對,具體的情況千差萬別,要做到合理發放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也親自參與制定過許多銷售提成方案和制度,積累了不少經驗,有需要的可以關注我,一起探討。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喻派職言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學會運用專業的職場思維來分析,要綜合瞭解具體情況,才能真正作出正確的認識評價,不能只看表面現象,就此作出自已的判斷,這其實是不妥當的一種認知行為。
對於題主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思考。
一、要根據該公司對銷售提成的相關具體規定來思考判斷。
由於每個公司對剛入職的新人,規定要求不同,可能在對銷售業績提成也會有所不同。
有些公司,對試用期人員只發放80%的基本工資,而銷售業績則沒有提成的規定,只是對那些確實有能力的銷售員,可以縮短試用期,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只有那些正式員工,才能享有銷售業績的提成!
這就如一些公司規定,試用期員工不能享受到年終獎金一樣,這要看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究竟是什麼規定的!
當然,如果該公司並沒有對試用期員工的銷售提成進行明確規定,則該名試用期員工便應該是享受到正式員工一樣的權利!
若是這種情況,公司就應該支付員工15萬提成費用。不過裡也有兩種情況。
①、題主說是老闆給予獎勵5000,但並沒有說不給予其提成費。
如果老闆真是這樣,不僅給其提成費用,而且還額外支付了獎金,則我們可以看到老闆確是一個愛材重材的大氣之人!
這種老闆有格局和眼界,並不被蠅頭小利所迷惑,而是有著長遠的打算與目標,懂得利用這種手段來調動激發起銷售人員的工作激情!而且這也必將會在廣大銷售人員中產生極大的震撼。
那這樣的老闆,將值得我們長期追隨!
②、如果老闆明確說了,不予其提成,只給其發放5000元,作為其銷售業績獎勵。
這種情況下,則只能表現老闆的狹隘眼界與個人格局,他註定不會一個成功的老闆,這種公司也不會有什麼前途與發展。
其這種自私自利的行動,只會對銷售員工造成工作激情的傷害,最終那些優秀的員工都將辭職而去!
所以,如果真是這樣那該名銷售新人,最好還是儘快離開的好,留下來也不可能有什麼好的結果。
只要這種優秀的銷售天才離開公司,其帶來的損失將會是遠遠超過那15萬提成,最後老闆只會是得不償失,終將害已!
二、可能該公司產品的社會影響力較大,口碑很好,老闆認為這並不是新員工的真實能力,所以只給其5千獎勵。
很多時候,尤其是一些比較成熟產品,在社會上擁有良好的影響力,消費者口碑較好。只要任何一個肯吃苦耐勞的人,都可以實現很好的銷售業績。
那這種情況下,老闆很多時候都會考慮其產品的推廣廣告、人力物資投入等各方面的因素,也許將公司這筆費用算下來,銷售3百萬的業績之中,其真正的收入利潤也許只有50萬左右!
所以,此時公司老闆將會更多的站到產品影響力角度來評價銷售員工的業績,並據此來判斷銷售員工的能力與個人價值!
因此,老闆就會認為該名銷售新人,其個人能力和價值遠遠值不了15萬,只能值5千元的價格,於是老闆便發放5千獎金!
但無論老闆站在什麼角度來思考,只要公司對銷售人員的業績提成有了相關規定,都應該嚴格執行!否則只能讓員工傷心,那怕老闆所思考的都是正確的,但這種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行為。
畢竟員工通常都是隻會站在自己的立場來判斷此事,只要自己有了銷售業績,就應該獲得相應的提成!
況且公司管理,都是制度先行,否則那公司的相關制度還有何意義呢?
所以,從此事可以看出老闆管理混亂,隨意性太大,這也並不是一個規範管理的正規公司,勢必也無法留住銷售業績優秀的員工。
因此,這個老闆如果真是一個沒有格局與眼界之人,那建議題主還是趁早離開的好!你有如此優秀的銷售能力,還愁找不到新的銷售工作?
當然,如果自己實在覺得委曲想不通,該怎麼辦
在這裡我可以為題主想一個簡單而有效的辦法。
那就是立馬辭職走人,然後去尋求與該公司有競爭的企業做銷售員,專門針對前東家的銷售業務,把它們儘可能搶過來,讓其客戶紛紛被你吸走,使原公司銷售業績不斷下滑,前老闆自然便會後悔自己當初貪婪的行動!
也讓這種自私自利的老闆,嚐嚐被人割其“肉”的滋味!
對待小人最好就是也讓其嚐嚐痛苦的味道,他才會永遠記住教訓!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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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獎勵的5000是沒有走公司公賬的,而是通過微信轉賬,算是私人獎勵員工吧,新員工收下錢說“錢我收了,公司制度太死板,我還是要離職”,老闆傻眼了,我覺得老闆真夠奇葩的。
事件回顧
新員工剛入職沒有多久,還處在試用期內,但是銷售能力很強的,試用期內就為公司達成300萬的銷售業績,可是按照公司規定員工試用期內是沒有銷售提成(什麼破規定啊),和老闆說提成的事,老闆也是拿公司制度說事,眼看15萬提成拿不到了,於是下班後就向老闆提出離職。
老闆看到那麼優秀的人才要離開,於是很耐心的解釋了自己的苦衷,說這是公司制度,公司有那麼多人,如果單獨給自己開特例,以後老闆不好管理團隊了,最後實在不行了,老闆才通過微信轉賬5000算是獎勵吧,還要新員工不要對外說,這5000塊錢新員工收下了,可是還是堅決離職,最後和老闆說了一句話“錢我收下了,但是公司制度太死板了,我還是要離職的”。
拿公司制度說事是不能留住優秀員工的,更何況那是15萬的提成。
作為一個公司的老闆格局太小了,既然公司把銷售提成設置的那麼高,銷售肯定是公司的核心業務了,也就是公司能否存活基本依靠銷售,員工實現了銷售就應該拿到對應的提成,這才是王道啊。
再說了,對於特別優秀的員工老闆是可以開特例的,這樣可以激發團隊成員實現更大的銷售業績,對公司來說是好事。
老闆目前的做法不僅寒了新員工的心,其他老員工也會受到影響的,說不定就會影響公司的穩定性,怎麼算老闆在這件事上都是虧的。
如果我是老闆,不僅足額髮放銷售提成,而且還提前給新員工轉正,明確告訴團隊成員,只要你業績好,相關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差你的,甚至還會有額外的驚喜。
新員工完全可以走勞動仲裁討要剩下提成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公司給員工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同等崗位待遇的80%,也就是說15萬的提成,公司最少要發12萬才是合法的。
而新員工只收了5000,剩下的11.5萬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讓公司補發的,如果自己有損失也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
再者說了,15萬也算是很多人兩年的工資了,堅決不能放棄啊。
總之,這樣的老闆不值得自己跟隨,離職就對了,銷售工作還是非常好找的,只要自己有能力,高額提成那裡都可以拿到。
馮少俠聊職場
我想很多人看到都是第一個反應“很不爽”,我為公司創造了那麼多的價值才給我這三十分之一的提成,這也太不人道了,我得離職。這樣的思想一般都是出自一些做銷售經驗比較少的人員,也是那些不成熟思想人員的想法。真正做過銷售的則認為是比較正常的。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這個員工的狀態,他是一名新員工還在實習期,既然題主做出了這樣的提示就說明題主也很明白在不同時期的員工自然應該有不一樣的提成比例。
我以前從事過的我以前從事過的汽車銷售行業,實習期員工底薪2000,提成沒有,實習期的銷售情況主要參考為轉正標準,若在當月完成或者超過要求轉正的銷售數量,則可以在下個月開始享受轉正待遇及正常的提成,但是在實習期是沒有提成的,這個也是我們明文規定告訴實習員工的。當員工當月出現銷售數量遠遠大於預期的時候,我們不會給他提成,這是我們的要求,當然我們還會適當的給員工一定的獎勵,這樣用來激勵員工。其實我們的做法跟題主的做法是一致,我們做出這樣的原因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我們當時的解釋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解釋:
1、制度大於一切
“團隊打江山,制定定天下”這句話就是來形象公司對於制度認知的重要性,你會發現在所有的大中小公司內,都是有制度存在的,只是大不相同罷了,因此每個公司的制度都是依據公司的真實情況進行制定的,當然也是符合公司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因此公司制度的存在至關重要,那麼制度對公司有那些具體的意義呢?
A、企業制度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
B、是企業員工的行為準備,為公司員工做事方式方法提供依據。
C、是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框架標準
因此可以這樣說,制度是企業生存的基礎,如果沒有制度自然就不會有企業,就像是人類跟動物的本質區別一樣,制度是企業的靈魂。
2、鍛鍊這名員工的心理承受能力
做好銷售最重要的是什麼?很多人說溝通能力也有人說是觀察能力,但是我可以負責任的跟大家說,是抗壓能力。銷售行業有句行話叫做“三年入行五年稱王”,為什麼要用時間去衡量一個銷售能否成功呢,主要是看這個銷售在這個行業能堅持多長時間。
堅持時間的長短就可以看出一個銷售的銷售能力及抗壓能力,長久時間的堅持可以看出這個銷售一方面抗壓能力很強,有很好的心理素質,另一方面則能襯托出他的能力。
我曾經跟一個做銷售很厲害的大佬,他主要負責房地產的銷售,我當時跟他了,你做了銷售這麼他久,你認為銷售最鍛鍊人的哪方面能力?能讓一個人最大限度的去獲得什麼?他跟我聊到說最能鍛鍊一個人的抗壓能力,為什麼這樣說呢他將銷售分為了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溝通層,在這一層面主要是提升自己的溝通能力,溝通能力提升了那麼自己的銷售業績也就會進一步提高,自然也就會堅持下去。
第二層次:認知層次,自己去如何看待自己這個行業,如何看待自己現在的事業,如何看待自己的能力,如何判定自己現在想要什麼?這個階段會讓很多銷售離開這個行業選擇新的行業,但是也有很多銷售堅持了下來,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難關。
第三層次:心理克服層次,做的時間越久,對這個行業瞭解的就越多,往往心裡壓力越多,這個時候就需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礙,這個障礙是很多人要突破的,做的好了就不再是銷售了,做的一般就成為一個普通的銷售管理者。
但是這三個層次都是需要你具備相當好的心理抗壓能力,因此不管你在哪個階段,鍛鍊你的往往還是你的心理能力。當然說到最能獲得什麼?最直接的體現自然是資本積累了,當然最重要的獲得則是階級躍遷的機會。
中國目前正處在階級固化的階段,不僅僅是因為資本的積累還因為各個商家現在對階層不斷固化宣傳,我在這裡舉個比較簡單的例子,很多房地產公司在宣傳的時候都會根據這個房產的價值進行確定社會層次,根據這個來準備的確定人群。這就是目前商業宣傳的階層固化宣傳,資本的積累會讓你有了機會躍遷到更高的層次。
3、激勵人心
激勵人心是做銷售型公司自然要做的動作,當然所有的這些都需要都是建立在基本的制度之上,我們要遵循制度,但是我們要不斷的打破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公司不斷的發展。
其實我們老闆其實可以不給他一毛錢,因為這是制度規定的,但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因此我們需要遵循制度但是我們要超越在制度之上,這也是老闆獎勵他的原因,我們要讓所有的銷售知道我們對於制度的重視,但是我們也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對於能力的肯定。
總結:這個事情做起來並沒有錯,也沒有不恰當的地方,只是有些人想的太多,我們只有尊重製度才能獲得發展,只有超越制度才能更快的提升。
筆記簿杏豆
我是李莫非,看職場風雲,談箇中乾坤
這種情況,我可以很肯定地說,這個老闆會賺錢,但不會賺大錢。
我指的並不是能力,而是一種狀態。能夠賺大錢的人,不會那麼在乎眼前的小利益。15萬的提成,只給5000,他能多賺14.5萬,但會失去一個有潛力的銷售員工。15萬的提成,他給15萬,未來他能夠賺到更多的15萬,因為這個員工會更加賣命進行銷售。
這樣的老闆留不住人,他可以通過無數個優秀的新員工賺錢,但絕對無法讓任何一個優秀的新員工變成老員工為他賺大錢。
我曾經在一個模具廠打過暑期工。模具廠的領班是個大叔,他認識外面的一些製造商,然後利用這些人脈做起了一個小生意——把模具廠每一次訂單多出來的成品賣給他們。
不過他雖然是領班,卻不能擅自把這些成品拿走,因為有一些工人是專門負責清點和回收的。他就把這些工人聚在一起,跟他們商量,每次他們把其中一部分拿出來,由他負責賣給那些製造商,收益大家分。
當然了,如果有一個人不肯,這個生意就不能做,因為萬一被舉報就慘了。但大家都是打工的,打工都是缺錢的,而且大家都明白老闆對這些多出來的成品不怎麼關心,基本都是堆在倉庫,也不會特地去看。只要大家數據一致,就肯定不會出問題。
至於分賬問題,領班給出的是七三分賬,他拿三成,剩下七成給大家分。我覺得很多人都做不到這個地步,雖然三成是個人獨享,但更多人肯定希望自己能拿到四成甚至五成。
但是領班知道,只有給到那些工人足夠的利益,才能將生意穩定下來。自己一次拿三成好像不多,但以後還有N次拿三成的機會,那就很多了。
而我知道的原因是我在那打暑期工的兩個月,其中有個負責清點的工人有事回老家,我頂了半個月的班。期間有兩個大的訂單完成,他們就把我也拉了進去。雖然這個事情好像不太道德,但對工廠其實沒任何影響,又能賺點錢,我也禁不住誘惑同意了。
後來那個工人回來,我調去了製作部門,他們還是會把每次的錢都分我一份。
這個領班大叔不是老闆,卻很有做老闆的頭腦。無論是生意的維護還是大家的利益分配都做得很好。
回到問題上來,遇到這樣的老闆,應該怎麼做?
1、如果是憑個人實力得到的業績,那建議趁早走人
試用期能有300萬的業績,可以說是非常不錯的成績。如果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客源很廣且需求量高,而是靠自己進行推銷完成的,那我建議你趁早走人。這15萬不只是錢的問題,也體現了一個老闆的格局。跟著這樣的老闆,是無法成長起來的。
2、走之前據理力爭
如果決定離開,那麼這15萬我們應該嘗試爭取一下。首先要明確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關於“試用期提成不發放”這樣的規定,那就代表老闆的行為是違法勞動法的行為。我們可以從這個角度去和老闆協商。
如果不成功,那我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個過程比較繁瑣,但如果能夠成功,15萬的提成是大概率可以拿到手的。
可以從中明白什麼
從這個事情上,我們知道,在下次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時,首先要明確勞動合同的各項內容,尤其是工資和提成收益。其次要詢問老闆或者人事,公司關於工資與提成的規定。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維護自己的最大利益。
李莫非
我認為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應該是5000元只是暫時的,剩下的14萬多等正式轉正了就會給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老闆就是等於把優秀的人才推給其他公司了!
其實有些公司會這樣幹,比如你剛剛來到公司還沒有轉正以及簽定協議合同確實不會把15萬全部給了,只會給一小部分,那麼剩下來的怎麼辦呢,肯定也會給!但得有條件的給,不如等你簽定了協議合同以後就會全部給你了!
另外就是銷售額的5%提成應該屬於高利潤的行業了,而這種行業偏偏就是以人才為主的行業,一開始就銷售了300萬,絕對是個人才!我相信沒有那個老闆面對這樣的人才會刻意的去趕走他,為了區區14萬多趕走一個人才,怎麼算都是虧,我相信其他同行知道了,肯定會馬上過來挖的!這也是為什麼老闆會扣下14萬多的原因,就是怕錢全部給了後,就被其他同行挖走了!
就事論事,我們職場人應該要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口頭說的並不準數,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以文件的形式,去找工作時談好的薪資待遇以及提成什麼的,都要寫在合同裡面,而不是口頭約定!就算試用期沒有提成,那麼也要寫在合同裡,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就拿這件事來說,要是當初合同裡沒有寫字試用期沒有提成,只是寫了提成比,或者公司內部文件有明確規定提成比,那麼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討回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我面對這樣的事,我會怎麼做呢
首先我要看。老闆是不是要等我簽了合同才給是的話我就把合同簽了,如果真的是不想給並沒有規定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那麼我就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拿回剩下的14萬,接著去老闆的同行公司去上班,我相信我這樣的成績,其他公司絕對會要我的!
小丸子悟職場
此行為這在私營單位常見,典型的老闆跟自己的員工搶錢,見你拿的超過他的心裡預算,他便開始動小心思打壓你了。
之前我所在的單位的老闆就這麼幹過,公司搞改革,老闆試水,出臺了一個激勵政策。一個很能幹的同事,靠著電話營銷,一年拿了40萬,原來只拿3000塊錢,這下差別差太多了,所有同事都震驚了。老闆第二年就把政策給改了,提高了難度,該同事最多拿到原來的一半。這位同事氣得跺腳,找老闆吵架,結果老闆一氣之下就把這個同事辭掉了。
後來同事又後悔,出去掙不到20萬,又回來,這時候老闆又藉機會坎一半,變成了10萬哈哈哈!而且乖乖的幹,再也不鬧了!
對於這位試用期員工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辭職。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試用期銷售額能達到200萬,說明是一位銷售精英,有過硬的本領。老闆的做法的確讓人心寒,現在銷售工作不難找,只要有合適的平臺,會有無限的可能和大好的前程。
對於老闆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給這位員工提成的80%,並且提前轉正。 15萬VS3000老闆偷著樂少發147000現金,此行為就是跟員工搶錢。試用期的員工至少也要拿正常薪資的80%,提成完全可以按照總提成額的80%發給員工,這樣既沒有打破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管理制度,也留住了銷售人才,還能給其它銷售人員做一個好榜樣,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