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會計教你如何處理跨年發票!會計人員收藏備用!建議收轉!

老會計教你如何處理跨年發票!會計人員收藏備用!建議收轉!

跨年發票是每個會計人在年關不得不面對的一道難題。因為:發票跨月在稅務處理上已經算是不大不小麻煩了,而遇到跨年發票,如何處理才不留隱患更是讓會計人頭疼的事情。


想要明確跨年發票能不能報銷,首先要了解什麼是跨年發票!

跨年發票是什麼?

兩種情況下的發票屬於跨年發票

1、如“小王”2018年1月份找“王會計”報銷的2017年12月的發票,即發票開具時間是上一年度,卻因各種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報銷(支付)做賬,報銷(支付)和做賬時間卻是在次年的發票

2、經濟業務發生在2017年款項支付也在2017年度,到了2018年才收到對方開具的發票。例如公司支出的廣告費、租賃費等。

跨年發票能不能報銷?

一般情況下,會計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2018年取得的發票列支2017年的費用原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發票跨年度報銷的問題又是每個企業客觀存在的。

所以跨年發票能不能報銷這個問題,答案當然是:

能!

但是能歸能,也不是任何一張發票拿過來就無原則的給你報銷了,發票入賬是有嚴格規定的,跨年發票的處理更是如此。對應以上兩種跨年發票的情況,會計上應有不同的會計處理。

跨年發票如何報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彙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1.屬於上一年度的費用發票到本年度才報賬支付

根據以上34號文,對於此類跨年發票會計人應在上一年度結束前做好準備,在已知2019年會收到2018年度費用發票的情況下,財務部應提前通知各個部門儘量在年度結束前找財務報銷!

如果出現實在無法按時報銷,例如出差人員12月底出差到1月才歸的情況,會計應讓各部門提供本部門人員發票時間為2018年預計於2019年才可報銷的費用金額預估數。

然後會計一方面根據預估的金額確認相關費用和相關負債。待相關人員在2019年報賬時再衝減相關負債和調整相關費用金額。

注:如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作2018年的費用,如果金額較大,就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2.屬於上一年度的業務,但是收到對方開出的發票卻是次年的

對於此類發票,補追是一個辦法,但是太麻煩,根據34號文可做出下面處理:

將相關款項在2018年發生時直接計入相關費用,如果在次年即2019年5月31日前收到發票,可直接在2019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予以扣除。

若在2019年5月31前仍未收到發票,恭喜你,只能進行納稅調整然後等收到發票時再補追。

當然,一個有經驗的財務人是不會允許發票延期半年才收回的,雙方在開展合作時應約定好發票開出時間,將財務風險降至最低,如果實在是碰到無良商家,那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總結下來:跨年發票可以報銷,在發票認證期內也可認證,稅務上可在所得稅前扣除。但是注意,時間久遠的跨年發票就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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