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欠款20萬,姐夫有能力借給你錢幫你還錢時卻不幫你還,道德上姐夫的處理是對是錯呢?你怎麼看?

愛米飯糰


不存在道德問題。別說是姐夫了,就是你爸你媽也沒有義務借錢給你,不借給你也沒有道德上的瑕疵。


牛小歪


先說說我的情況:

自從工作後,我陸陸續續借給親戚、朋友、同學加起來差不多五六十萬元,到目前為止長的有10年了,短的也有5年了,但沒有一個人還一分錢給我。前不久有一個好多年沒聯繫的同學,他現在什麼情況我都不知道,開口就問我借10萬,開什麼國際玩笑。之前我小姨子問我借錢開店,雖然答應我多久多久還,但我也沒有同意,因為我根本不看好她這個店的前途。自從吃了以前的虧之後,以後無論誰無論多少我都再也不會借錢出去了。

針對你的事情:

1、從你的角度上來說,你借這個錢之前是否考慮到你能夠在規定時間內還得上?如果你自己沒把握,如果只是逮到一個就借一個,請不要開這個口,免得被人拒絕找尷尬,馬雲的錢都不是大風吹來的,何況你姐夫。

2、從你姐夫的角度上來說,他為什麼一定要幫助你,你和他的關係還遠著呢,你又不是他父母,也不是他兒子。如果有能力幫就一定要幫,那世界上還有那麼多人都窮得快要餓死了,你姐夫是不是都要幫一把。借錢容易還錢難。

所以:

現在你欠款20萬,又這麼急著還錢,也不知道欠的高利貸還是賭債,讓你姐夫借錢給你還錢,既然你還有了人家那你什麼時候又還得了你姐夫,怎麼就還上升到道德上去了,要論道德,你有這個想法首先就是你的道德敗壞了,和你姐夫沒半毛錢關係。

真是莫名其妙,滑天下之大稽。

可能是我深受其害,所以話說得比較難聽,請勿見怪。


痞客獵奇


這種情況沒有對,只有錯。

這個錢你姐夫借是錯,不借也是錯。

我有一個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幾年下來也攢了個幾百萬,他媳婦有個弟弟,也就是他的小舅子。

朋友他小舅子上大三,進了網貸的坑,欠了20多萬。

這20多萬根本不知道怎麼欠下的,反正到最後是無力償還了,又不敢和家裡說,最後找到了朋友他媳婦。

幸好朋友娶了個明事理的媳婦,雖然心疼自己的弟弟,但是並沒有悄悄的幫著弟弟把這個錢還了,而是和朋友商量之後才做的決定。

朋友和媳婦一起去了老丈人家,將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訴了老丈人。

老丈人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生氣,不過在朋友兩人的勸導之下,倒也不那麼生氣了,只是有些懊悔。

朋友的老丈人家就是普通家庭,也沒有個大幾十萬的,至於朋友小舅子欠下的那20多萬,最後是朋友幫著還的,但卻是借給小舅子的。

朋友的媳婦出的主意。

而且朋友的老丈人也是同意的。

最後的結果是,朋友小舅子畢業後找了工作,一點一點的把這20萬還給他。

小舅子這種關係很微妙,說近也近,說遠也遠。

但最好不要進行道德綁架。


大河皮皮


不借是本分,借是情義;不借只得罪一次,借了後,多數情況都是沒來往了;親身經歷,妻弟,15年搞養殖,借了7萬,沒說利息多少,也沒說多久還,17年沒還錢先買車花了7萬多,期間16年6月份前後,我感覺房產機會來了,籌錢時人家一個還錢的字都不提,資金不夠用只買了一套(貸款),目前賺了本金3倍,16年底老爸得大病,在老家轉了一圈錢花了10多萬不管用,沒轍去北京協和治療,花了近10萬治好了,期間人家就電話問了下,根本不提還錢的事,18年3月份居然還要借錢擴大養殖,我不同意借;18年6月,妻弟得病在當地治不好,忽悠住院準備幾萬,老婆問我怎麼處理,我建議來北京協和找專家先看看在說,協和的專家(70多歲)看了當地拍的片子什麼的,聽診和一些檢查後說沒什麼大事,吃點消炎藥(去藥店買),注意休息,一個月後在當地醫院複查拍片就行,花了396(300掛號+96檢查),當天晚上妻弟的病好了一半(應該是心裡起作用了),妻弟說姐夫這個醫院真牛,讓我幾個朋友來協和看,我說醫院不是咱開的,你的號知道我掛了幾天嗎?看病期間岳父和弟媳來電話問,說就看看怎麼不開藥,不多拍拍片什麼的,解釋的我都無語了;最近幾個月我感覺某些城市房產機會來了,和弟媳婦說了,籌錢準備入手某城市房產,人家依舊不提還錢的事,沒辦法走的商業保險抵押貸款利息4.75(10萬),總之,借出去的錢,尤其是親戚的錢,本金都不好要回來。


金木水火土0068


姐姐家的錢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她們沒有義務和責任幫小舅子還債,她們有能力卻不幫小舅子還債,不論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沒有過錯,這樣反而會激起小舅子的努力。

我就是樓主所說的小舅子,二姐嫁了一個暴發戶,工程師出身,後來自己承包工程,算是個包工頭,在某二線城市有車有房,一年的家庭消費最少十五萬,這些費用不包括應酬,送禮,和工程有關的業務開支。

而我呢,苦命娃一個,農民出身,還欠七萬多外債,欠了幾年了,都沒還上。

要是從理所當然的角度來講,姐姐姐夫有錢,先借給我把債務還上,不久OK了?

但是,我媽的意思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扛,我以前就是因為不知道掙錢有多辛苦,所以才如此敗家,現在有壓力,才有動力去賺錢,等我有能力把外債還清了,以後賺錢養家就不成問題了。

當然,二姐不幫我還債,也不給我錢花,但她們兩口子在生活上幫了我不少忙,我媽生病做手術,她們掏腰包,有時候過年我回不了家,她們就回來陪我媽,清明掃墓,她們代我去祭拜祖宗。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現在想開了,別老想著不勞而獲,還是自己努力吧,我們需要的是獨立的能力,而不是依靠別人的供養!





我要買老婆


我說個真事吧。我們這有一家,就叫小王,小王大舅子開了個小公司賺了點錢,但是人家車貸房貸老婆孩子父母都要他來養所以說也就外面光。但是這些小王的父母不考慮啊,經常讓兒媳婦回家要錢,兒媳婦當然不去了,親兄妹也不能這麼沒臉沒皮的去要啊。小王父母就到處說兒媳婦不好不聽話不孝順,請村裡的人來說小王媳婦讓她回孃家要錢,然後小王媳婦脾氣也上來了,大吵了一架,矛盾越積越多,最後公公婆婆動手打她,小王還算是男人,護著點她。說到這裡,我是想說,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沒有錯。不是你的不要去覬覦。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別人風光你眼饞,別人付出你看不到。人,要本份。


鄉村尋真實


可能和我個人的習慣有關,我既不喜歡問別人借錢,也同樣不會借錢給別人。

十多年前,那時候還在上學,有個同學問我借了200塊,拖了很長時間,最後拖的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撕破臉皮才把錢給要回來了。

從那以後,我就明白,借錢出去就要做好要不回來的準備。

我還有個同事,借給朋友兩三萬塊錢,說好了到規定日期還,結果卻玩起了失蹤,電話打不通,人也找不到。

氣的同事都準備找專業討債公司,哪怕錢都給討債公司,也要出這口氣。

而文中題主一上來就讓姐夫借20萬,說實話我要是姐夫也絕對不借。

不借的結果頂多把你給得罪了。

但是借了之後的結果就不敢保證了。

最好的結果就是你感恩戴德,在規定時間內還了錢。

第二種結果是你想還錢,但是你沒錢,想還也還不了。

第三種結果就更為悲催了,你就一句我沒錢,愛咋咋地,並且全家都會質問姐夫,你那麼有錢也不差這點錢,瞎催什麼呀!

所以站在你姐夫的角度來看,借錢的壞處那麼多,為什麼還要借呢!




亦小姝


自已欠的債自已還,既合乎情理,又天經地義,讓別人幫忙還是無能的表現,也是一種恥辱。抱有這種心理的人出發點就是錯誤的,他能讓人幫忙還債,說不定就有不還幫忙人錢的打算。現實生活中,為了欠債親情疏離,甚至反目成仇的事例多了去了,不勝枚舉。除了父母可以為你遮風擋雨外,其他任何親人都沒有幫你還債或者借錢給你的義務,即便是父母,也要看有沒有那個能力。幫你是親人情份,不幫也用不著道德綁架,沒有人欠你什麼。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姐夫有錢那是人家的,同時也不代表是你姐有錢。人家那2O萬自有人家的用處,或買房,或買車,或孩子上學,或為子女婚事,或為不時急需…人家的錢也是一分一毫積攢的,並非大風颳來的,你也不是人家的孩子,他們憑什麼要為你買單?如若對此耿耿與懷,請捫心自問,親人向你借錢你會有什麼感觸?千萬別跟我說你會毫不猶豫借出。

再說,你的債是怎麼欠的?買房,買車,賭博?這些壓根就不應幫忙。如果是創業失敗,精神可嘉,值得同情,但也要看人家願不願意,即使不幫你也要理解,更不應從此視若仇敵,要知道每個人都不容易。更何況,誰知道你講不講信用,一輩子有沒有那個還錢能力。

說到底,掙錢太難,借錢容易還錢難,欠債的是大爺,借錢的成孫子,才導致如今的互不信任,借錢不易。


碧水藍天657


我覺得,現今人情社會的最大問題是分不清本分、情分,許多人錯將情分當本分,滿腦子貪慾卻又表現得理由鑿鑿。

無論小舅子還是小姨子,也無論他或她欠債多少,總是其個人的行為,倘若其甚小,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應有其法定監護人即其父母承擔還債責任,與姐姐姐夫何干?如果債權人訴訟法律,也與姐夫無干。

求助者或許認為,姐夫有力而不相助,其在道德上是有問題的。道德是什麼?道德作為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是人們共同生活和行為的準則和規範。試問,天下哪一個人能把替小舅子、小姨子還債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規範?隔三差五地問問他們少不少別人的錢,少多少我給還上。不要把情分之事上升為道德苛求!倘若替姻親還債成為道德內容,那道德將不會成為人們樂於遵守的社會意識形態。

欠別人的錢也是債,借姐夫的錢也是債,除非你是想賴後者的錢,否則沒有必要拆東牆補西牆。做人家的小舅子,自己也可能有小舅子,你自己又能心甘情願替你的小舅子小姨子償還鉅額債務麼?

姐夫借錢予你是親戚情分,不借是本分,本分之內的事無對無錯,不必抱怨。

農村俗話說,爹有娘有,不如懷揣自有。錢物各歸其主,爹孃財物,子女尚不能覬覷,況姐夫之錢物乎?


玄真子桑


姐夫是姐夫,你是你。自己欠的債自己還,別人憑什麼為你擔道義上的責任?幫你還是情義,必須感恩;不幫你還是本份,你也不要怨恨與不滿。再說,如果你是個爭氣的人,更應該是這種心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