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因賴債被司法拘留 親妹妹重情義幫忙還款

東莞時間網訊 (記者 尹金鐘 通訊員 黃彩華)男子唐某欠下他人借款5萬多元,拒不還錢並拒絕申報財產,被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戴上手銬,實施司法拘留。就在送往看守所途中,唐某的親妹妹聞訊得知,趕緊表示願幫哥哥還錢,促成哥哥和債主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並趕在法院車子開到看守所之前,幫哥哥交了法院的罰款和執行費。法院酌情提前解除了對唐某的司法拘留。

哥哥賴債被法院拘留

在東莞經商的30多歲男子唐某,此前因欠下任先生的借款不還,成為被告,後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償還借款5萬多元及其利息。但判決生效後,唐某並未履行生效判決。

2018年5月,債主任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涉案執行金額為5.6萬多元。

承辦此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嶺山法庭執行法官熊俊峰接到案件後,向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申報財產令。但唐某仍不還款,並拒絕申報財產。8月20日上午10時,經法官電話傳喚,債主任先生與唐某來到法庭進行協商。但雙方協商未果。由於唐某賴債不還,且拒絕申報財產,法院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天,為唐某戴上明晃晃的手銬。

妹妹協助哥哥還錢

當天下午,就在執行法官將唐某送往看守所途中,唐某的妹妹聞訊得知,非常著急,馬上致電執行法官,表示願意協助哥哥還錢。唐某的妹妹稱,以前她有困難時,哥哥曾經幫過她,借錢給她渡過難關。現在哥哥欠了別人的錢,她願意盡最大能力幫哥哥還債。

在執行法官協助下,經過電話溝通,任某跟唐某兄妹達成口頭還款協議。唐某分期還款,當天先付首期1.7萬元。由於唐某之前的拒絕履行判決行為,法院當場決定對其罰款2000元。

得知法院的罰款決定,唐某的妹妹趕緊去代為繳納罰款和法院執行費。看到唐某兄妹確實有還款的誠意和還款能力,任某遂幫其向法官求情,請求法院提前解除對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鑑於案情,法院決定提前解除對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雙方當事人終於對全部細節談妥時,已是當天下午5時。此時,法院的車輛快到看守所門口了。因雙方在電話中已達成口頭執行和解協議,執行法官遂掉轉車頭,將唐某帶回法庭。在執行法官主持下,唐某跟任先生簽訂了分期還款的執行和解協議,並當場轉賬支付了首期款1.7萬元。至此,一宗執行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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