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重大利好出現!廈門港口各類費用減免啦

近日,中國船東協會向國務院提交了《中國船東協會關於報送新冠疫情對航運業影響及應對建議的函》,請求免除港建費、減免貨物港務費、減免噸稅、降低從業人員個稅、減免貨物港務費、建議降低碼頭靠泊費堆存費用、拖輪費等港口使費,降低引航費、建議降低理貨費,建議取消港口設施保安費(港口保安設施僅一次投資,卻只要來貨就按噸收保安費),建議取締"清汙協議費"非法收費,規範佈設圍油欄費,等等。

剛剛,重大利好出現!廈門港口各類費用減免啦

廈門市政府辦公廳2020年2月22日印發了《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施行免港務費、保安費、減半引航費、減免包乾費停車費等政策。


中國船東協會呼籲國家政府相關部門、個地方政府,借鑑廈門市積極支持航運業抗議疫情的政策方案。

打通航運"大動脈",暢通"物流循環",服務大局,眾志成城,共克時堅!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港航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實《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0〕3號)精神,支持港航企業發展,制定本方案。


1、 減免部分港口收費。對廈門港集裝箱貨物的貨物港務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全免。(責任單位:廈門港口局,市財政局)


2、 船舶引航費收費標準減半。對在廈門港引航的所有船舶在《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降低廈門港部分港口收費標準的通知》(廈府〔2019〕131號)的基礎上再打五折收費,對6萬淨噸以上的集裝箱船舶,按淨噸6萬噸封頂計收引航費。(責任單位:廈門港口局,市財政局)


3、 降低外貿中轉的港口作業包乾費。對國際中轉、內支線中轉的外貿集裝箱港口作業包乾費(集裝箱裝卸船作業)按照各航運企業與港口經營企業簽署協議的收費標準降低10%計收。(責任單位:廈門港務控股集團,廈門遠海集裝箱碼頭)


4、 減免集裝箱拖車停車費。適用廈府規〔2020〕3號文件第八條款"適當減免房租"規定,即租用政府性經營或國有企業經營的停車場的集裝箱拖車企業,停車費2月份全免、3~4月份減半。(責任單位:湖里區政府,海滄區政府)


本實施方案執行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船舶引航費收費標準減半"從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國家、省、市、區另有規定的,按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各責任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操作細則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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