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當然不合法!產假一般是98+60天。特殊情況除外。不過,為了不耽誤孩子學習,有時候需要老師自行調整一下假期,也未尚不可!!上下級之間、同事之間總不能弄得太彆扭了吧!總有商量的餘地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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