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
我是爱学习的合合菌
很多法学生都有过吐槽的事情
"当我学了法律,世界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没错
当你学了法律,你就成了万能救世主
无论财产分割离婚协议甚至是交通事故问题
也会统统问上你
???
看,这像不像过年回家的你
哎你学什么专业的?法学?
哇~大律师
我这边有个事想问你一下……
XX这种犯法吗?你这以后成大律师要记得我们呀.....
像……的时候法院应该怎么判啊?
。。。
更有意思的
我们法学生自己,逐渐了解法律的过程中
也有颠覆三观的事情
别停,往下看
像不像刚开始学法的你
老妈和女朋友不是想救谁就救谁
“假如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从小到大无数次栽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都是女友问出来的,稍不留神反手就是一个么么哒。
自从学了法,终于发现世界豁然开朗,一切未解之谜都可以用法律解释!于是你转向女朋友,拍了拍她的肩膀义正言辞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从法律上讲,如果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成年子女有职责和义务去救助,如果能救助不救助的话就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也就是说,女朋友和妈同时遇险,只能救出一人的时候,法律要求我先救我妈“
简单来说就是。。。
“宝贝乖,晚点儿救你”
原来男人是不能“被强奸”的
在我国强奸罪是这样定义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刑法中并没有对强奸男性作出的相关规定,因此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
这时候很多小伙伴们就兴奋了,学法律就是好啊,懂得多啊~
难道刑法只惩罚男子强奸妇女,不处罚妇女强奸男性,岂不是暗示着男女不平等?对于男性所谓的“被强奸”,刑法是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来处罚手段行为的,惩罚的是“强”,而不是“奸”,仍会以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满十四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
无期徒刑不是把牢底坐穿
死缓原来不是缓后执行死刑
常常看到电视里犯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就想到完了这人出不来了,看到死缓还觉得这家伙还能快活一阵子...
学了法之后才知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会按照有期徒刑执行,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刑法还有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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