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微信裡的“特殊”好友

平江:微信裡的“特殊”好友

湖南法院網訊 “你好,我是平江縣法院執行局法官,你申請執行XXX一案,現已執行完畢。疫情期間,為方便群眾辦事,我院現可在微信上辦理結案等手續,為驗證你的身份,請你手持身份證拍一張照片給我,請務必保證身份證清晰。”“好的,這真是太方便了,感謝你們想得這麼周到!”“不用客氣,這是我們應做的工作。”這是平江縣法院執行局幹警與案件申請執行人的一段微信聊天記錄,最近,執行局幹警的微信裡都多了一位這樣的“特殊”好友。

申請執行人餘某與被執行人羅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羅某應償還申請執行人借款本息合計8萬餘元,但被執行人羅某因投資失敗,負債累累,在平江法院執行的案件共有八件,共計執行標的80餘萬元,除僅有的一套住房外確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為此,執行法官多次找被執行人羅某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最終羅某同意自行處置房屋來償還債務,但因其房屋價值無法償還所有債務,執行法官又召集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進行調解,最終所有申請執行人都同意放棄債務利息,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春節後,被執行人羅某將房屋變賣款交至法院賬戶,恰逢疫情期間,申請執行人都無法到法院來辦理結案和領款手續,特別是申請執行人餘某紅遠在廣東,家裡急需用錢,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平江法院執行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針對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對工作迅速作出部署安排,要求既要保證執行案件能快速、高效得到執行,又要保證群眾辦事方便、安全,在強化網絡查控、司法網絡拍賣等執行措施的同時,推出了電子送達、電話調查、微信辦理結案手續等一系列網上便民措施。

據統計,疫情期間,平江法院執行局共通過網絡司法查控案件300餘件,凍結財產金額500餘萬元,網絡司法拍賣標的達700餘萬元,電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160餘份,通過微信辦理結案手續的案件50餘件,共計發放案件履行款3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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