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普法丨孫楊禁賽,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壹律普法丨孫楊禁賽,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壹律普法丨孫楊禁賽,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裁決結果宣佈後,孫楊表示已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在本次裁決作出千,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於2019年11月15日在瑞士蒙特勒進行了公開聽證並進行了全球直播。

對於此次事件,一起來看看北京壹律律師事務所的張宇律師有什麼看法。


首先,這是一場國際級仲裁較量,尤其孫楊一方將面對的是WADA方首席律師理查德·楊,這是一位曾參與起草WADA的反興奮劑規則條例,還曾將七屆環法車王阿姆斯特朗拉下馬(因陷興奮劑醜聞,被終身禁賽),實力超群的人物,所以從孫楊方的舉證、質證、發表觀點以及陳述事實上都應就爭議焦點進行陳述,國際仲裁庭給各方的時間非常有限,因此就更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高質量的回答”。我看了庭審中理查德律師向證人提問的問題,可以說沒有什麼所謂的“製造陷阱”,而是證人在回答問題上自己產生的前後矛盾,因此不能說是理查德有多牛,而只能說孫楊一方在庭審前的準備並不充分,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就是這個意思。


其次,不能簡單運用國內的法律邏輯和法律規定對一場國際級庭審程序或規則進行判斷,我認為導致這次仲裁結果對孫楊方不利的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忽略了我們將面對的是西方法律邏輯和中方法律邏輯的大碰撞,如果不能用西方(或英美法系)的法律邏輯思維解決本次仲裁則將根本無法完成我們所要展現的法律邏輯,這不是臨時就能補習的,而是需要長期積累和訓練的,簡單講就是“你說中文,人家想聽法語,你說的人家聽不懂”,作為西方的仲裁員也無法認同你的意見,這也是很尷尬的。


最後,就是爭議焦點的明確,本次的爭議焦點不是孫楊是否服用了興奮劑,而是孫楊是否有權不配合興奮劑檢測。為什麼法院的法官會多次對雙方當事人提示要針對爭議焦點進行辯論,就是這個意思。我每每接到當事人的諮詢時總是會先問幾個關鍵環節的法律問題,以判斷案件的類型和爭議的焦點,能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辯論才是有效的,否則就是無效的,蒼白的。


總結一句話“專業的事情找專業的人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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