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央与地方消息互传的“电话线”——解读明朝驿传制度的发展

古代中央与地方消息互传的“电话线”——解读明朝驿传制度的发展

鸡鸣驿

驿传制度,在西周开始就已经产生,自秦朝统一全国开始,辽大的疆域就需要靠驿传制度,来保证中央权力的下达,以及地方行政的意见得以上传。自元朝之后,中国的疆域达到最为辽阔的时期,之后的明朝统治者,为了能更好的治理全国政治,也对自西周时期就流传下来的驿传制度做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也产生了一些影响。

一、 驿传制度对明代地方行政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明代,驿传驿站已经是官方处理公务,办理事务的最重要的交流交通工具了。从京城到各个地方的交通重要枢纽,都设有驿站,负责供应车马和官员的休息站点。

可以这么说,明朝的驿站制度对于明朝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安定都是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的,在《皇明名臣经济录》中有提到,驿传制度的具体作用:“皇明名臣经济录”。由此可见,驿传制度,在我国古代的行政体系和信息传播制度中,都是极具特色,也功能齐备的一种制度

正因为如此,所以明代的统治者也十分注意驿传制度的建设和改革,以最大的力度来保证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保证各地政府的正常运行。

二、 驿传制度在明朝得到了新的发展

明代的驿传制度,比起前代来说,已经有了不少的变革,不仅系统更加健全,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更配有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体制来保证其正常运行,统治者还为了确保驿传的工作效率,对道路和交通进行修建。如此之多的改革,确实让驿传制度在明朝得到了新发展。

1.驿传系统更加健全

第一个方面就是这驿传系统,明代的驿传系统不仅包括了陆驿、水驿,还有两者相结合的驿站。这样设置是为了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有较为便利的交通。

仔细分析明朝的各驿传机构,我们可以发现,其种类非常繁多,且分工别类非常明确,保证各司其职。

具体来看,主要有会同馆、水马驿、陆驿、递运所、急递铺等机构,从各机构名称来看,也能大概了解各机构的主要职能。

古代中央与地方消息互传的“电话线”——解读明朝驿传制度的发展

高邮盂城驿

会同馆主要用来接待那些来自各王府的信差人员和官府人士、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府人士、朝鲜日本等国外的进贡等等;而水马驿则为水驿和陆驿的统称;递运所则为船只和车辆的调配机构;急递铺主要用来传送紧急的公文。从各种机构的分工来看,明代的驿传制度的确系统更加健全。

2.驿站规模和数量扩大

因为明代疆域的辽阔,还有和国外的交流也十分频繁,因此明代驿站的规模和数量,也达到了空前的强大。

这一点从各机构的数量,以及各机构的马匹和船只的数量,就可以得出。从京师的会同馆伊始,直到各县城和村镇的驿站,分为三等制度,第一等八十匹马、二十只船只;第二等六十匹马,十五只船只;第三等三十匹马,十只船只。光是这正道上的马匹和船只,数量和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前代了,但这还不够,还有偏路的设置,分等级也为七只或者五只。

据此可见,当时的驿站规模和数量,的确是无比的强大,而明代的驿传制度也因此成为了和均傜并称的四大差役之一。

3.检查和监督制度趋于严格

为了保证驿传制度的正常运行,明朝的统治者,也制定了非常的制度,来进行检查和监督,各机构的律令都十分严格。

古代中央与地方消息互传的“电话线”——解读明朝驿传制度的发展

古代驿员

当时的急递铺有严格的公文规定了其办事效率方面的制度,在《大明律》中就有公文,明确规定了:“凡铺兵递送公文,昼夜须行三百里稽留三刻笞二十,每三刻加一等,罪止笞五十”,“若损公文一角笞四十,每二角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如此严格,其实也是为了保证公文的顺利传递,更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

除了急递铺等机构的严格要求之外,当时统治者对驿传制度的使用者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如《大明会典》里面就曾提到一条对于使用者身份的规定:“凡公差以军情重务及奉旨差遣给驿者,兵部既给勘合,即赴内府,关领符验,给驿而去,事竣则缴。”可见,在当时的公文中,的确对驿传的使用有了严格规定。

4.整顿交通来提高驿传办事效率

驿传制度的办事效率,历来是各统治者十分重视的,明朝的统治者也丝毫不例外。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明朝官府一直很重视对主要交通干道的修建,确保驿传工作能够做的更快,也能更好。

从洪武二年到十五年这期间,明朝官府一直在修建当时的桥梁和道路,主要包括咸阳桥、渡淮大桥、重修卢沟桥、黄河桥、辽东浮桥、琉璃河桥等等,在道路方面也修建了从四川到建昌的驿道,疏通了不少河道。

道路和桥梁的修建,就给明代的驿传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动力,也为驿传办事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

三、 明朝的驿传制度对其发展产生了弊端

从以上这几点来看,明朝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驿传制度的更新和改革,也在为驿传制度更好的办事效率所改革创新,但是明代的驿传制度在给明代带来政治经济等积极影响的同时,却也存在着不少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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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驿城署

1.律法腐朽,私人滥用现象严重

首先第一点弊端,就是明代驿传制度的使用规则虽然十分严格,但是却依然无法保证私人滥用现象的存在,这与当时的腐朽律法有着一定的关系。

在明代中后期,由于律法的渐渐腐朽,驿传制度的弊端也随之显现。当时的达官贵人和掌管驿传驿站的人同流合污,凭借特权滥用驿站,滥用驿站的现象过多,自然而然就延误了不少军机和军需,从而影响了驿传制度的正常运营。

而驿传制度的稳定,对一个社会一个朝代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驿传系统正常运行了,严格管理了,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而明代后期滥用驿传制度的现象如此广泛,自然而然也使得驿传系统难以正常运行,不仅对社会来说有着负面作用,而且对百姓来说,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而且,就就算是规定了驿传制度不得私用,但驿传的滥用者反而不减反增,最后也导致了驿传制度的不堪重负。

2.中央不提供经费,驿站费用由地方摊派

明代的驿传制度一大问题就在于,驿站没有中央提供的固定费用,所有的驿站设置费用全部都由地方摊派,这也就造成了一种后果,那就是地方富人要承担各种牲口费用和管理费用,而穷苦百姓则被拉去当免费劳役,所以驿站周边矛盾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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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赤

对于驿传工作人员的待遇虽然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因为后期吏治的腐败,很多官吏敲诈勒索已经成了习惯,不断强迫增加马匹的数量、用驿站招待私人朋友等等行为,进一步加重了当时的劳动人民的负担。

当时的达官贵人除了滥用驿传特权之外,也对驿传役夫进行敲诈和勒索,甚至有的百姓沦为免费劳力,百姓负担过重,自然无法承担起驿站的建设责任,许多役夫都选择逃亡避难,因此到了后期许多驿站都关闭了

免费劳役、分摊马匹和费用,使得地方政府负担过重,从而将重担压到百姓身上,自然也造成了官民的许多矛盾,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也使得本该成为助力作用的驿传制度无法正常发挥其效力。

3.官吏行贿现象严重,导致社会腐败

因为地方驿站都是由地方建设,这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就是当地的官府在组建驿站人员时,很轻易便可以自己决定,

从而形成了一种行贿之气。

在明朝前期,由于律法较为严格,所以此种现象虽然存在,但并不广泛。但到了明朝中后期政治腐败的情况下,这种挑选驿传人员的工作也是行贿之风非常明显,官吏任人唯亲,全部安插自己的亲信,这完全就使得当时的驿站已经成为了官吏的一种敛财手段。

这也完全使得驿传制度,失去了本该有的效力,虽然后期有许多官员申请改革驿传制度的这种风气,但由于当时的明朝统治阶级日渐腐朽,因此改革也大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最为著名的就是张居正的改革,他提出了一些整顿措施,也得以在不同地方实施,但是此次改革也很快被破坏。一直到明朝灭亡,当时的驿传制度的弊端也一直没有得到克服,反而却更加明显。

古代中央与地方消息互传的“电话线”——解读明朝驿传制度的发展

张居正剧照


四、总结

明朝的驿传制度,在前期虽然起到了很大的效力,为政治和经济的发展都做出了贡献,但到了明朝的中后期,驿传制度的弊端不断浮现,不仅没有产生应有的效力,还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了阻力。明朝灭亡之后,与之消失的就是这一套集合了水路和陆路众多驿传机构的驿传系统。

参考文献:

1.《皇明名臣经济录》

2.《大明律》

3.《大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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