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0時多,東昇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報警人林某稱其於3月10日晚途經一小區附近時,被人攔路搶走一部手機。
接報後,東昇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工作。經調取現場公共視頻及走訪周邊群眾,辦案民警發現報警人所陳述的案情經過與事實存在嚴重出入,進一步排查也沒有在該路段發現搶劫可疑人員。
隨後辦案民警再次對報警人進行詢問,林某(男,35歲)才交代了3月10日晚在朋友家裡喝酒,醉酒後裸著身子回到其女朋友所租住的出租屋,因羞愧便編造被人持刀搶劫謊言的違法事實。
目前,違法人員林某因謊報警情已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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